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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三年了,前幾天才知道,大兒子一直是弟媳照顧,爺爺奶奶也病了,我該不該帶小兒子去看望一下,前夫已經有女朋友了,要不要避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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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安安無恙

    離婚後,該不該帶孩子去見爺爺奶奶,這個要依情況而定。

    首先,我們確定在以往的時間裡,你跟前公公婆婆相處的不錯,前公公婆婆對孩子照顧有加,對自己也沒有什麼過分的苛求過。那離婚後,爺爺奶奶或孩子一方定會想念對方。可以讓他們每隔一段時間相見一次。但不是自己帶著孩子去爺爺奶奶家,而是約出來讓他們相見。各方面條件話,甚至可以讓孩子去爺爺奶奶家住上一兩天。到時候,再讓他們給送過來。自己不會再進前公公婆婆家的那個門。

    不管前公公婆婆現在怎麼說,都不會再去。因為自己沒有合適的身份,去了再遇熟人,更是話多隨之雜事也會多。眼不見為淨!至於孩子,爺爺奶奶會護著。

    再者,若離婚前跟前公公婆婆有過不少摩擦和隔閡,如離婚後他們一句話沒有,這爺爺奶奶跟孩子的緣分就只當是盡了。即便是他們之後哪天再說想見孩子,我也不會再給他們見。

    人說,尊老愛幼,要尊也要看這老人的行為是否值的尊敬。尊老尊的是他們的行為,不是他們的年齡!

  • 2 # 丁香家

    首先,我覺得你是一個善良的女人,只有善良,你才會考慮到老人的感受;同時你肯定也是一位好媽媽!

    我個人是這樣認為的,當然,我是從孩子角度來考慮的,那就是帶著孩子去看爺爺奶奶吧。無論過去你經歷了什麼,對於孩子來說,爺爺奶奶的愛是不能缺失的一部分。你們已經離婚了,但不要剝奪其它的愛,這個世界上除了母愛,我們希望孩子可以擁有更多的愛。

    我初中有個同學,有一次特別痛苦地跟我講了他小時候的經歷,當時父母離婚,他被父親留下來,當時母親捨不得他,兩方的人一邊拉著他一個胳膊,他疼得哇哇大叫,最後是他的媽媽心疼他,最先鬆了手,他被父親抱走了,之後一直沒見過母親,即使後來父親和爺爺奶奶對他很好,他總說,他的心有一塊是爛掉了的,怎麼都是疼得。

    這裡,也就是我要反過來講的一方面,我們可以做個假設,假設你真的以後都不讓孩子去看爺爺奶奶,你覺得孩子會怎麼想?

    我相信,爺爺奶奶一定也是疼孩子的,不然你不會想著讓他們見面?

    我們身邊總有這樣的例子,孩子長大後對著自己的父母大喊:當年你是怎麼對我爺爺奶奶的?你們那麼狠心!孩子一邊大哭著,一邊衝你吼著的感覺一定是不好受的。

    我們不能因為大人之間的事情而去隔斷這樣的親情,而且你對爺爺奶奶的照顧,以及你的善良和大度,就是對孩子最好的身教!這對孩子的成長是一筆很大的財富!

  • 3 # 小裁縫的理想

    首先,我覺得非常有必要。即便你們離婚了,但是親情和血緣關係能離掉嗎?你打算扭曲孩子對這個世界的認知嗎?如果你連這點胸懷都沒有,我覺得你也好不到哪裡去。

    即便你們離婚了,就應該首先考慮孩子,而不是馬上各尋新歡。應該考慮怎麼降低對孩子的傷害。第一件事情,就應該讓孩子正確面對自己的親人,尤其是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你嫁人,後面的爺爺奶奶,爸爸,都得加一個“後”字吧。當他讀書以後,同學問起怎麼回答。

  • 4 # 結綠的天空

    沒必要!你跟婆家已經沒有關係了,為什麼還要扯不清呢?

    如果你前夫已經再婚,再婚的物件看到你帶著孩子去看她的公婆,她會怎麼想!弄不好會懷疑你是想借口陪孩子來看孩子的爺爺奶奶,而實際上另有企圖。

    如果你也已經再婚,那你的老公也會不高興的。你去看前夫的父母,你讓現任老公怎麼想。每個人的立場不同,想法也會不同,不要只想自己,也要為周圍的人想想。

    再說,你好心陪孩子去看孩子的爺爺奶奶,可爺爺奶奶願意看到你們嗎?雖說很多爺爺奶奶都是疼愛孩子的,但也有爺爺奶奶並非如此,尤其是你和他們的兒子已離婚,孩子又跟了你。

    如果爺爺奶奶愛孩子,他們可以來看孩子。或者你們約好在外面某個公共場所見面,你把孩子送過去,讓爺爺奶奶和孩子相處一會兒,這就已經足夠了。

    所以離婚後,你真沒必要陪著孩子去看孩子的爺爺奶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5 # 快樂並不是痛苦

    如果兩個人離婚,不牽扯父母,可以去探望老人,如果牽涉到父母,或者父母反對,你們離婚,而是他非要離婚,你可以去看望父母,

  • 6 # 喜悅歡樂只在夢裡

    具體情況具體處理,如果離之前矛盾多多,那不見不煩,如果仍有情分在,走走也沒關係,不過也要看前任和現任的情況再定。

  • 7 # 飛腃

    應該去看孩子爺爺奶奶,長輩和你沒有仇恨,你將來也要做長輩的,你自己當了長輩也想後輩尊重你來看你,這就是人品和道德。

  • 8 # 雲河影視

    到底要不要去,我認為這主要取決於你前夫的態度,你多少還是應該顧及一下人家女朋友的感受。

    拿我自己舉個例子吧!我跟前妻離婚都12年了,孩子的撫養權被她拼命爭取到了。主要是她個性比較強,我爭不過啊。她那時在離我家很近的地方上班,也沒個地方住,帶著孩子就住在廠裡。結果,還不到一個月,她又把孩子給送回來了,我知道她一個人又要上班,又要帶孩子的很不容易,再說又是自己的孩子,當然會欣然接受。

    她每年都會來家裡住上兩天,從來不把自己當外人,對我這個前夫還常常指手畫腳的。最要命的是竟然還霸佔我房間,把我趕去跟孩子一起睡,我也是醉了。不過,和我父母的關係倒是挺和諧的,有了靠山我也惹不起,就由她去唄。

    後來有女朋友了,就住在我家裡。我那前妻也不考慮我的感受,該來的時候還是照樣來。這事兒我也不太好說,你不讓她來吧,人家還很理直氣壯地說“我又不是來看你的,我是來看孩子,看父母的”。就為這個,女朋友經常跟我鬧騰,我也很是無奈,兩邊都得罪不起。

    從我的經歷來看,離婚了就不要再去打擾別人,畢竟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你們之間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了,都各自安好吧!

  • 9 # 彩霞

    應該去,不需要避嫌,你還應該跟前夫溝通,怎麼培養好兩個孩子的問題。你們離婚了,並不是和孩子們就沒有關係了,你們的責任一點也沒有少,甚至還要多,你們離婚給孩子們造成的心裡創傷需要你們用愛去撫平。

    離婚三年還沒去看孩子,你這個做媽的是心夠硬還是太軟弱。你不要跟前夫有感情糾纏,可以經常去看孩子,帶大孩子跟弟弟一起出去玩,讓他們兄弟不會因為你們離婚而變成陌生人,讓他們彼此保持聯絡,並且讓兄弟倆在兩個家庭中來去自由。

    在看孩子的同時,給他們的夜爺奶奶買點禮物,並跟他們保持電話聯絡,隨時瞭解孩子的情況,包括他們的叔叔嬸嬸,並且要感謝他們為孩子的付出。

  • 10 # 小靜多多

    我覺得取決於你和兩位老人的關係咋樣。如果和公婆關係好,偶爾去看看無妨。如果對方有女友,我覺得儘量別碰上吧,以免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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