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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生命之光

    南無阿彌陀佛,人生不會一直順暢如意,勇敢的去死,要看什麼事情,值不值得。不能面對現實,不努力去改變困境是消極的,絕對不可取,不管有任何委屈,任何困難,任何壓力,生命是最大的,一時想不開,就需要周圍的人多些勸解,給些關愛,當人的情緒有了疏洩渠道,情緒就會平靜。凡事想開就好了。職場中被辭職或主動辭職是常有的事,因這種事想不開真的少有,攜妻跳樓應該是極端事件,如果有委屈 為什麼不拿起法律武器維權,為什麼不去工會或相關組織申訴?畢竟中國是法制社會,總有說理的地方。更不該連妻子都一起去走極端道路。這樣做讓人悲憤、嘆息、惋惜,卻同情不起來,你失去了別人幫助的機會,給你的家人帶來的是難於磨滅的痛苦。實在不該發生。

  • 2 # 中華當自強不息

    不管什麼原因都不應該扼殺別人的姓名,就像前段時間的一個新聞一樣,一女子因為家庭帶著孩子一起去了,雖然她自己可能覺得如果她死了,二個小孩子可能沒有了媽媽照顧,以後可能會吃苦,可能會受委屈,但是她考慮過孩子的感受嗎?同樣,一個男人,作為一個家庭的支柱,選擇輕生,這是對父母,家庭的不負責任,在本來就是一種錯誤思想行為的事件裡面,還帶著自己的妻子一起去了,這樣的人不值得同情!

  • 3 # 逆流家長

    這個問題,我差點答錯,包括同情這個攜妻跳樓者,答了一半,感覺題意不清,特意查了資料,才發現我方向錯了。

    一、事情的前因後果

    1、因離職與公司發生糾紛。

    2、攜懷孕妻子跳樓,為了逼迫公司賠償。

    3、是一件精心策劃好的事件。

    4、以前有前科,透過此方式得到了好處。

    5、最後因嚴重破壞社會次序,被刑事拘留。

    二、對於此事的看法

    1、貪小便宜,明知不能為而為之,小聰明耍過頭了。

    2、不懂法,以身犯法,自私自利,連自己懷孕的老婆都可以利用,說明了自己對自己的妻兒並不是那麼愛惜。

    3、沒有正確的人生價值觀,不勞而獲的思想佔著主導作用。

    4、對自己和對家人的不負責,沒有擔當。

    5、對社會的不負責,造成惡劣的影響,不知情的人可能會抨擊無辜的對方離職公司。

    三、透過這件事,我的一點感悟

    1、做人要厚道、要守法,如果遇到經濟糾紛等問題,完全可以運用法律的武器來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利益。

    2、做事要有所謂,有所不為,不能透過歪門邪道來佔小便宜,否則到最後吃虧的終究是自己。

    3、作為一個男人,就應該負起應有的責任,以身作則,維護自己的家庭,用自己勤勞的雙手去經營,給妻兒一個安穩踏實的家。

    4、無論身處什麼樣的環境,也不要輕言身死,因為你有父母,有妻兒,你有義務和責任。

    5、要相信,天無絕人之路,只要你努力付出,腳踏實地,一分耕耘,總有一分收穫的,幸福的生活就在你的手中。

  • 4 # WILLSON39

    看似聰明,實則是傻瓜和弱者的表現,可憐之人必有可悲之處。

    把自己的幸福寄託在別人施捨的基礎上,想不勞而獲,而不是去拼搏出自己的一個天地,實在是弱者的表現。

    耍小聰明,以生命的價值相威脅,實則是缺乏自愛、自尊、自立、自強之心,價值取向就錯誤,工作中也必然是個偷奸把滑、拈輕怕重的人,不是聰明,而是真正的傻瓜。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和初戀分別二十多年以後再見,完全沒有感覺了,會後悔再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