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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ero湯姆熊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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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梁山是我家
怎麼說這個問題呢?本人的觀點只代表自己,我認為苟且偷生的活著不如有尊嚴的死去,如果得了不治之症在可預見的未來沒有任何的有效的治療方法且會越來越痛苦的情況下就不如安然的走向人生的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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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藍色的海洋196475385
我婆婆從18年查出肝癌的,我們親人的想法很矛盾的,她同時還一側腎壞死,抑鬱症嚴重,脾大,可我們還是進一切努力給他治療,這一年多無論是精神還是金錢,我們拼盡全力,甚至已經負債累累,有的時候真的感覺讓活著的人都不想活了。孩子在關鍵時刻扔了,工作也扔了,生活一團糟,病人也痛苦,家人還提心吊膽的過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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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跨界行者孫
大家可能很少想到,治療的方法錯了。所以才會如此痛苦。比如原始點療法那麼簡單,卻可以處理很多痛苦,為什麼醫院不用?因為沒法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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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品30
我的父親幾年前病逝,在最後的日子裡吃喝拉撒都沒有意識,並且老年痴呆很厲害,吃飯嗆咳導致肺內感染,醫生說沒有別的辦法,除非是病人自己咳出來,否則感染會越來越厲害危及生命,說讓家屬做好心理準備,隨時有可能離去,到時需不需要搶救,我們徵求母親意見,母親說不要讓他再受罪了,作為兒女你們該盡孝的已經做了,也盡全力給予治療了,與其沒有生活質量的活著不如讓他沒痛苦安靜的走吧。我認為讓老人最後走的不受罪也是盡孝,個人觀點,歡迎交流,不喜勿噴,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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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ying2511309
安樂死真的安樂嗎?可能只是給家人一個表面安樂的感覺!我還是希望自然死亡!千萬不要過度治療!一切隨緣!如果有很多的疼痛要我承受,我想我也要面對!這就是人生的生老病死!所以活著要積德,不要傷害其它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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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一隻哆嗦的蝴蝶
沒人願意讓家屬受這種病痛的折磨,都願意讓他們安樂無痛苦地走。說理想有多豐滿,現實就有多骨感,中國沒有安樂死,這是不是很矛盾呢?!註定他們會百般折磨後痛苦地走完一生,所以只要安樂死沒有被合法化,這些問題和理想都只是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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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木偶木82852192
人老了無疾病,可以在家靜養;如果是有病痛,家人無不送醫院,因為不可能看著疼痛不用藥。可是到了醫院治療等待死亡,這個過程更加痛苦。也是無奈之舉。我父親膽道結石痛的厲害,己經87歲了。醫生說"他肺氣腫無法經過麻醉關,無法手術。”只能用藥消炎,最後等待死亡的過程實在痛苦。因為消炎藥的副作用很大,用久了又有抗藥性;不能吃東西,一吃東西就膽囊痛。最後真的皮包骨。死於敗血症。只能在醫生治療,放在家中怎麼忍心看他痛。可是在醫院的過程也是痛苦的,所以都無奈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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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影愛解說
安樂死並不是一個新的問題。在一定意義上 ,它幾乎與人類歷史一樣悠久。但是隨著現代生命科學新成果的廣泛應用 , 提出了人類生命終結的新形式, 使人在生已無望之時 , 無痛苦地莊嚴地赴死。
安樂死指的是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危重瀕臨死亡之狀態時 , 由於精神和軀體的極端痛苦, 在病人或親友的要求下 , 經過醫生認可, 用人為的方法使病人在無痛苦狀態下度過死亡階段而終結生命全過程。
它可以買不起,但不能不會讀!
安樂死是社會對最佳化的死亡狀態的選擇和崇尚, 是在死亡這個環節和領域實現的社會文明。既然安樂死是一個社會文明問題 , 那麼對滿足上述三個條件的物件實行安樂死時, 就應遵循社會倫理原則和規範 。
其一 , 應堅持有利無害的原則 。一系列的倫理道德規範要求我們不僅不傷害別人 , 而且還要求我們對維護他人的利益有所貢獻 。安樂死的一個最基本的原則就是有利無害的原則 。所謂有利無害, 就是說對病人實行安樂死時, 要符合病人的最佳利益:既解除了病人的痛苦 , 讓臨終不可救治的病人, 平穩、 安詳 、 無痛苦 、 體面地走向人生的終點, 又不損害病人的尊嚴 。同時, 還應考慮對病人家屬 、 他人和社會造成的危害和損失。如果實行安樂死符合病人自身的利益 , 但對家屬、 他人和社會造成的危害太大 , 那麼在倫理上仍是屬於不正當之列。
其二, 應堅持自主尊重的原則。一個人無法選擇自己的生 , 那麼可不可以選擇自己以哪種方式去死呢? 人和動物最大的區別就是人有尊嚴 , 這尊嚴包括活的尊嚴和死的尊嚴, 臨終病人有選擇自己死亡方式和時間的權利, 有尊嚴地死去的權利。安樂死的決定是一個人自主性的最終體現 , 表明了人們對生命控制的終結 。面對病人的痛苦 , 醫生應病人的要求 , 幫助病人安樂地死去, 這既是對病人痛苦的解除 , 是成人之美, 又是對病人安樂死決定的尊重 , 是符合道德的 。但如果病人做出安樂死的決定是在家屬或醫生的利誘 、 欺騙之下做出的 , 那麼這就違反了自主性的原則, 是不符合道德的。同樣,如果醫生違反病人的意願, 不尊重病人安樂死的自主性決定, 即使是為了挽救病人的生命, 在倫理上仍屬於不正當之列 。英國著名思想家湯因比曾說,當 “一個人即使還有生命 , 卻已失去了希望” 時,“只要這個人保持清醒的頭腦, 在反覆思考之後,仍希望去死 , 那我們就不能妨礙他, 在這種情況下的人如果要求安樂死 , 就應該滿足他的願望, 否則 , 就是侵犯了他的最寶貴的權利———人的尊嚴 。”
對瀕臨死亡的病人 , 施行安樂死 , 於人於己於社會都有一定的意義。首先, 對於病人來說, 安樂死可減輕病人肉體和精神上的痛苦, 這是符合病人自身利益的。某些身患絕症、 臨近死期的病人常常因病魔肆虐而倍受折磨 。此時求生不能 , 求死不得 , 與其受折磨而死 , 不如實施安樂死, 讓其懷著高雅與尊嚴告別人世 , 這不僅減輕了病人肉體和精神上的痛苦, 更體現了人道主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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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立青姐姐
沒有深切體會過病痛的人估計都會說活著就好,可是病痛中的人絕不這麼想!
當你一直生不如死卻看不到希望的時候,你生的意義在哪裡?
《我不是藥神》裡有一個情節,是給一個慢粒白血病人清創,那個情節我印象特別深刻!特別是他痛苦的聲音,就算咬著布,隔著螢幕,我都能感受到深深的痛苦!更重要的是,這樣的痛苦不是一次性的,而是要不斷重複的,不能治癒,沒有希望!唯一的結束就是死亡!後來那個病人以跳樓自殺結束了生命!我想給他選擇的話,他一定會選擇安樂死!不管是經濟上的壓力,還是精神上的壓力!都足以壓垮一個病入膏肓的人!
目前為止,我沒有承受過病痛,但我經歷了兩次生孩子的痛!相信跟病痛比起來,這會好受很多,畢竟只有兩三天的痛苦!而且因為孩子帶著無限的希望!可痛我是真真實實的體會到了!痛的想死這幾個字真的一點也不誇張!
如果以後我病了,讓我選擇,除非有什麼切實放不下的事情,否則長期的痛苦生活和安樂之間,我一定會選擇安樂!因為生,不如死!形成了例項!所以現在我常告誡自己,活的灑脫一些,痛快一些!別為了一些小事讓自己糾結,鬱悶!
因為明天不知道會遭遇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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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齊心點
對於終末期病人,與其讓病人承受病痛的磨難,與其讓家人跟著傷心難過,不如讓病人平靜而去,這樣於病人、於病人家人、於國家都好,更重要的是減輕了病魔對病人的無情摧殘!!!!!!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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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大坂磚
這個本來非常簡單:就是應該根據病人的願望,法律保護病人的身體和生命權。我們和醫生都無法決定!這才是絕症晚期病人最大的尊嚴和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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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王醫生關注心臟
沒法說,但有一點是明確的,大多數病人這個時候求生欲是很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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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和敬清寂55245765
在充分尊重病人本人意願的前提下,建議讓病人有尊嚴的離去不失為一個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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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最愛摸石頭
對於無法醫治,末期極度痛苦的病人,我支援有安樂死的法律,讓其體面保留尊嚴的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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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綠籮和柚子
不能決定別人的生死,我只能說我自己如果處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會選擇安靜的有尊嚴的死去!既不想自己受罪也不想家人陪著我難過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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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沉塵
我現在身體很健康。但是目前醫療制度,我覺得不拖累小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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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上進的風聲iF
人呀走到哪,說哪,在痛苦掙扎中活著好嗎,人是有尊嚴的,不需要過度醫療,自然的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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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ayx6616
我個人認為很贊同安樂死,見過那些受病痛折磨的生不如死的老人,真心難受。
我自己到醫院如果說查出不治之症,或者晚期什麼的就不折騰了。安詳的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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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NK阿強
與其被病痛折磨而死,不如選擇安樂終生,長痛不如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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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18年病危的時候就是這種情況,從重症監護室出來醫院不給治療了!當時的情況是全身癱瘓,腦子糊塗了眼睛也看不見了,隨時都有生命危險,我爸是不是的說難受,可是我們一點辦法都沒有,醫生也沒辦法,我是支援安樂死的我媽不同意,六月份的時候去世,我真的覺得他解脫了!我爸是2015年開始癱瘓的,腦梗,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