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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董董律師

    女方住在男方買的房子裡生活會幸福嗎?夫妻共同生活是否幸福、和諧跟誰買房、買車,在客觀上並無因果關係,有也是各自主觀意願。主要還是看雙方是否能夠包容彼此,包容彼此對共同生活、共同未來的理解與期待。房與車等物質,無論是誰購買,利用的好是對幸福生活的加持,私信過分、利用不好,恐怕也不會幸福。

  • 2 # 老蔣閒言

    謝謝邀請;使我意想不到的是,樓主竟然會提出這樣一個讓人大跌眼睛的問題,婚姻幸不幸福,不能說房子是誰買的,就能斷定這場婚姻是不是成功的幸福的婚姻,關鍵要看有沒有愛情的基礎,還要看有沒有經濟作為家庭運轉的支柱,有了這兩項的保障,才能決定婚姻是不是幸福的。

    如果結婚男方是住在女方買的房子裡的,女方愛上的就是男方的偉岸,或者是女人緊緊的攥住這塊小鮮肉生怕他溜掉的話,雖然他們是各取所需,這個男人或者是小男人在生活上肯定是幸福的。除非男人找到了更好下家,或者說女人已經厭煩了符屬在自己身上的吸血鬼,讓男人滾就得滾,這種婚姻對雙方來說都沒有幸福可言。

    如果結婚男方是住在女方買的房子裡,男人以為不花錢還送房輕易就取上了老婆,從此在生活上感到滿足,意志消沉,在經濟上女人倒成了這個家庭的頂樑柱,雙方的付出嚴重不公平。或者是婚後才發現這個男人是個庸俗無能之輩,凡事都拿不起放不下,過日子連經濟保障都沒有,別說婚後住在女方買的房子裡,貧賤夫妻百事衰。久而久之這個男人在這個家庭就成了二等公民,婚姻也沒有幸福可言。

    如果結婚男人住在女人買的房子裡,這個男人不是買不起房,而且是很優秀的人。雙方有牢固的愛情基礎,兩人恩恩愛愛,相敬如賓,在精神上和物質上的付出接近相等的話,就不會在乎是誰買的房子,一樣會活出人生的絢麗,過著蒸蒸日上紅紅火火的日子,夫妻讓人羨慕不已,婚姻肯定是幸福的。

  • 3 # 一縷情絲飛揚

    我有一個同事,是獨生子,家在農村,由於父親常年有病,家裡的經濟條件也不好,他在上大學期間和女同學相戀,大學畢業後,兩個人就結了婚。

    他的妻子是獨生女,家居鄭州市,父母都是大學教師,家境不錯。二人結婚時,妻子的孃家買的房、買的車,兩個人結婚後就在鄭州生活。

    婚後的一年左右,兩個人恩恩愛愛,可隨著時間的推移,家庭裂痕慢慢出現。他的妻子生性多疑,容不得他和別的女子交往,可他是跑業務的,難免和各種人打交道。有一次,他正和一位漂亮的女子在辦公室裡有說有笑,妻子看到了大發雷霆,又哭又鬧,還把那個女子罵了一頓,弄得那個女子一頭霧水。

    還有一次,我和他陪一位客戶吃飯,大家都喝了點酒,同事說妻子不讓他喝酒,如果喝了就不用進門,讓我陪他回家。到他家門口,他妻子開門看到我們喝了酒,隨即把門關上,說給你說喝酒不要回家,滾吧!好說歹說,就是不開門,無耐只好在賓館住了一夜。

    還有一天,同事的父親來鄭州看病,他的妻子死活就是不讓父親進門,並說她買的房子她做主。自從他結婚後,老家來的親戚都是住在賓館裡,很少住在他家的。

    同事告訴我,妻子經常嫌他沒本事,連個房子都買不起,一有言差語錯,就攆他出去。他幾次產生離婚的念頭,但為了孩子都忍了下來,他說,下輩子買不起房就不結婚了。

  • 4 # 泡泡糖的小幸福

    雙方需要達成共識— 無論誰的房子,都是家。說者容易,做者難,雙方的心態都必須調整好。

    做為女方,既然已經認同這種方式(要麼,就一開始不同意,男方住女方家),就不要再日常生活中,為此翻舊賬,吵架時叫男方滾,或者說什麼房子是我們家買的之類的話,在婚姻關係中,不管是女的還多男的,都是需要安全感的。男人也是一樣,只有家庭幸福穩固,才可以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去。

    做為男方,我覺得即使住女方房子,也沒有什麼丟臉的,不要窩囊一輩子,要努力上進,回報家庭,愛妻寵妻,但要有男子氣概。

    當然,等到男方買得起房子的時候,最好還是買一套,對自己,對女方,其實都是種交代。

    其實,無論住誰的房子,只要家庭幸福,一家人平安健康就好了,常懷包容之心。

    近期會開直播,說說婆媳,夫妻那些事,敬請關注➕。

  • 5 # 簡愛情感學院

    其實婚姻幸不幸福跟物質沒有關係。重要的是步入婚姻的兩個人相濡以沫,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共同努力。

    在婚姻生活中,因為夫妻雙方的經歷不同,性格不同,出事方式不同,有矛盾是很正常的,別動不動就往不合適,往分手離婚上撤就可以,總是會雨過天晴的。

    祝幸福!

  • 6 # 一起談情

    我想夫妻婚姻生活的幸福與否關鍵還是看倆個人的感情,而不是房子的買主是誰!

    如果倆人感情只是一般,而男方又好強愛面子,男方可能會覺得生活的有些壓抑。這時女方總是時不時拿房子刺激男方,我想男方作為一個男人,有著強烈的自尊心,他肯定很自卑,也很氣憤的。嚴重者可能要分手鬧離婚的,畢竟他也有忍無可忍的時候嘛。對於這種情況婚姻生活是不會幸福的。

    如果男方有擔當,有上進心,會努力工作照顧女方,而女方又很體貼,知心的話,他們婚後肯定是會很幸福的。因為他們彼此都很在意對方,懂得如何去愛,去守護屬於自己的婚姻。

    我舅是入贅的,房子也是女方買的,婚後生了一男一女,且都跟了女方的姓,就連我舅的工作也是女方安排的,可是他們婚後卻無比幸福。舅媽總是粘著我舅,也很聽我舅的話,偶爾過年也會一起回來過,一大把年紀了還和人家小情侶一樣。如今房子、車子都換新了,兒女也快成年了,但他們的感情從沒變過,說實話我一直都很羨慕我舅的!哈哈!

    所以關鍵還是要看倆個人的感情吧,當然與男方要不要強也有一定的關係,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 7 # 沉於晚霞

    這個問題,我覺得心態最重要,男方和女方怎麼看待這個事情。透過以下幾點說出我的觀點。

    1、如果女方以一種這是我買的房子盛氣臨人的對待男方,總是以這個作為自己霸道自我的理由,那婚姻生活不會幸福。

    2、如果男方一直覺得這個房子是女方買的,自己對女方唯唯諾諾的,大氣都不敢出,自己的情緒也從不敢表達,這樣會讓女方會逐漸以為,你理所應當這樣,這樣的婚姻生活是不會幸福的。

    正確的心態應該是一下這樣:

    兩人在婚前都有自己的財產支配權利,尤其是現在很多獨立女性在婚前都買了自己的房子,這在婚後會減少男方的一部分壓力,但是這並不能作為女方理所應當的理由,畢竟中國自古以來傳統在哪裡擺著,雖縱使女方在婚前買了房子,我覺得,

    第一:男方應該在聘禮上多負擔些,將這一部分給彌補回來,如果沒有經濟實力,暫時彌補不了,應該在日後用自己的行動表現出來,日後的經濟支出上儘量的多負擔些,不能一味的讓女方承擔。

    第二:女方不要覺得自己買了房子很了不起,在結婚前是可以說很了不起,可是你要知道,如果你不結婚,你還是一個人住,結婚了不過是多了一個人陪你一起住,一起增加房間的溫暖,也許你的內心不平衡,這是我買的房子,不錯,你買的房子,你有權利不加對方的名字,可是卻沒有理由可以盛氣臨人,好像自己比男方高出一截。

    感情是相互的,當你準備接受彼此時,就應該要調整好正確的心態去面對,所以不要將這個作為負擔,作為影響感情的因素。

  • 8 # V曉路人

    看彼此的情況了。

    婚姻中男女雙方在經濟上相互的平衡狀態會讓生活更加和諧,一旦這種情況發生變化,必定有一方強勢,受壓迫的弱勢一方自然是不會高興的。

    另外,女方在婚姻裡可以提供房子,說明女方的家庭情況還不錯,這對於一個有志氣的男人來說,雖然住在女方買的房子裡,但是也要自己奮發努力,為自己買一套房子,這樣才有生活的底氣。

    個人覺得,在婚姻中無論男方還是女方,都應該有自己的人生目標,當下的生活狀態如果要想改變,要想達到一種平衡,就需要頑強的毅力去拼搏!

    如果女方是個有涵養,且很善良的人,自然會理解男方的感受,不會做出一些令對方難堪的事情。在這樣的情況下住著,還是可以接受並理解的。

    如果女的強勢且不好說話,男方若是住在這房子裡,即使嘴上不說,心裡也必然會有一堆的委屈和不甘。況且,這個男人的尊嚴和自尊心在此刻也會受到不小的打擊。

    如果男方很好面子,又容易輕信他人的言語,必然會在這種婚姻裡過得不幸福,最後的結果只能是空手而歸……

    所以,房子對於華人的婚姻來說,尤其是大部分人,都會很在意歸屬問題,這涉及到個人能力和顏面。尤其是對於很多男的來說,這有沒有房結婚,住在誰的房子裡,都是很在意的東西。

    風平浪靜的時候還好一點,一旦矛盾激發出來,很多的問題就會被爆漏出來,這個時候是最不講人性的時候,除了眼前的利益之外,再也看不見其他的東西了……

    所以,要看女方是什麼樣的女人,也要看男方是不是一個有志向的人,房子只是一矛盾點而已,幸不幸福是要看人的品行。

  • 9 # 翟改琴

    婚姻幸福與不幸福,與住在男方買的房子或住在女方買的房子裡無關。

    對相愛的人來說住在簡陋的居室也是幸福的,對不相愛的人來說住在豪宅也是不幸的。住的房子,是女方的還是男方的,更不影響夫妻的相愛程度。

    雖然,住在男方買的房子裡是一種“女入男家”的習俗。但習俗也不是絕對的。住在女方買的房子裡也沒什麼不可。男女結婚,總得有個遮風避雨的窩,只要兩人真心相愛,住在哪一方的房子裡,又有什麼關係呢?有的男方家庭條件好,有的女方家庭條件好,條件好的買了房,另一方不必再為難買房發愁,把心思用在過好家庭生活上,也是為家庭做貢獻。若男女結婚,非要住在男方家裡,對條件好的男方家庭不算什麼,對家庭條件差的男生,是要背上過於沉重的債務才能買房的,而過於沉重的債務,讓人精神天天都處於壓抑之中,而且放不開手腳去過正常的日常消費,這也不敢花,那也不能買,生活又有什麼幸福可言?

    所以,既然夫妻有房住,就沒必要趕著擠著去買房,那樣,除了推高房價,對普通人其實沒什麼好處。在女方買房比例已達百分之四十七點幾的當下。女方若有房,先住在女方買的房子裡,夫妻過個一二十年,條件好了,想買房也可以的,不必男女全民買房,否則,一二十年後,過多的房子還是負擔。

    男女平等的內容除了同等的受教育權、財產權、就業權這些權益外,還有家庭裡責任義務權利的平等。既然男人有責任提供結婚的住房,女人也是有責任的。女人有權利住在男方買的房子裡,男人也有權利住在女方買的房子裡。

    假如,夫妻關係惡化,離婚了,女方的房子仍然歸女方,對有房子的女方也沒有什麼損失,又為什麼要拒絕男方入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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