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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104518879561

    和初戀分手以後過去也大半年了,如今終於放下了。終於不用整天盯著手機,終於不用在洗澡的時候擦擦手回他訊息,終於不用再聊天聊到凌晨三四點,終於可以好好的睡覺,最重要的是我失去了一個可以讓我撕心裂肺的重要的人。不過沒關係我不介意孤獨,真的比喜歡他舒服。放棄了才體會到“你走了正好,不然總擔心你會走”我很好,你也保重。其實從喜歡到不喜歡也不過是那麼一瞬間而已。只是這個過程太讓人難過,甜蜜、孤獨、委屈、嫉妒、熱情、冷漠,對方回饋給你所有的情緒,你必須照單全收,這就是愛的代價。放棄一個你很愛的人是什麼感覺呢?那感覺就像一把火燒了你住了很久的房子,你看著那些殘骸和土灰的絕望,你知道那是你家,但已經回不去了。當你認真談過一段感情,最後卻分手了,後來你會很難再去喜歡別人,你不想花時間也不想去了解。就好比你寫一篇文章快寫完了,但老師說你字潦草把作業撕了讓你重新寫一遍。雖然你記得開頭和內容但你也懶得寫了,因為一篇文章花光了你所有精力,只差一個結尾,你卻要從頭來過。這種感情只有深切體會過,才知道是什麼滋味。即使後面他想要複合,也再難找回當初那種奮不顧身的感覺了。回想起認真喜歡一個人的時候,最怕自己變得無趣,恨不得日夜翻書三百章,什麼野史趣史風流史都看上一道兒,什麼甜話渾話俏皮話都為你學上一遭,殫精竭慮的恨不能把自己剖開給你看,渾身上下都抖擻著幾句話:我超有趣的,你看看我吧。可是我再如何珍惜,如何不捨,當初你還是選擇了分手。後來的後來我沒有刻意的去想你,只是在很小的瞬間想起你。比如一部電影,一首歌,一句歌詞,一條馬路和無數個閉上眼的瞬間。也思考過如何讓自己變得更優秀,更有趣,對於感情也看的更加理性。可是每次遇到喜歡的人,還是會變得慾望、自私、神經質、不安、孤獨、想念、像個神經病一樣,可對方卻說不喜歡神經病。本以為,走遍春風十里就能忘了你。落雪靡靡,孤影寂寂,一個人走時,才發現,春風、夏月、秋霜、冬雪、都不如你。每次都是在快要愛上別人的時候,才發現愛的依然是你。初戀啊,真是一個美好的詞彙啊。前幾天看到有一篇文章裡說“人的心臟,在一分鐘內會喊出70次的「我正活著」,但是和喜歡的人在一起時,就會加快腳步,喊出110次的「我愛你」”這是我目前看到的對於心動最貼切的描述了吧。怎麼說呢,初戀啊,我還愛你,很深很深,只是不再喜歡你了。這句話大概就是,只要你需要,我仍然可以奮不顧身,但我不能陪你了。都說失望攢夠了,就不愛了,其實不是,愛是不會消失的,失望只會把疲憊積攢成不喜歡。以前我的心只要推門就能進,而現在即使用力撞門恐怕也進不來了。“我還愛你,但我不再喜歡你了”的感受大概就是我可以與你浪漫,與你享受各路美食,但我不能和你生活,因為你無法完全理解我,就像我無法完全理解你。說到底,喜歡和愛是不一樣的兩種情感,喜歡更像新鮮剛長出的嫩芽,它生機勃勃,始終在Sunny的照耀之下。而愛是深處的,它像雨滴,綿延不斷地滲透到最深層的泥土裡。沒有愛的喜歡無法長久,那是芬芳乍現的花朵。沒有喜歡的愛每一秒都是煎熬,那是熱鍋裡的螞蟻。感情最可怕的不是離開,而是習慣,當你讓一個人成為習慣,那戒掉習慣的過程就是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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