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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4788302516611

    高空作業應該帶的安全裝置: 1、移動式梯子:人字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40度為宜,鉸鏈必須牢固,並應有拉撐措施; 2、馬凳:馬凳應應用金屬材料製成,高度應控制在2米以內,馬凳應有登高設施; 3、安全帽:安全帽外形應完整無缺陷,凡缺襯、缺帶、破損的安全帽不得使用,佩戴時要扣緊帽帶,低頭不脫落; 4、安全網:安全網在存放、運輸過程中必須通風、避光、隔熱。同時應避免化學物品的侵襲,安全網在搬運時禁止使用鉤子; 5、安全帶:安全帶應存放在乾燥、通風的倉庫內。不準接觸高溼、明火、強酸和尖銳的堅硬物品,也不能長期暴曬。 安全措施: 1、凡在離地面兩米以上進行的作業,都屬於高空作業。所有高空作業者,不論什麼工種,進行作業的時間、地點,也不論專業或臨時,均應執行本制度 2、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適應高空作業的人,一律不準從事高空作業。 3、高空作業前,應仔細檢查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改進或拒絕登高作業。 4、所有高空作業人員,不準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帶。安全帶一般應高掛低用,即將安全帶繩端的鉤子掛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較低處進行作業。 5、電焊工在兩米以上高空進行焊接時,必須找適當位置掛好安全帶,確保安全操作。 6、進行高空焊割時必須先將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帶,還要採取相應措施,確保割下的金屬或火花不致傷人或引起火災事故。 7、電焊工所用焊條,應裝在焊條桶內,隨用隨取。用剩的焊條頭,應裝在鐵盒內或找適當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畢後一同帶下。 8、高空作業人員不準從高空往地面拋擲物件,也不準從地面上往高空拋物件,應使用繩索、吊籃等傳遞物件。特殊情況下,如果必須從高空往地面拋擲物件時,地面應有人看管,以確保不傷害他人和損壞裝置。 9、高空作業所用小型機具(如葫蘆、千斤頂等)應找適當位置放好,並用繩索、鐵絲捆綁牢。 10、站在跳板上工作時,不應站在跳板的端頭。同一跳板上站立作業人員不能超過2人。 11、高空作業區的沿口、洞孔處,應設定護欄和標誌,以防失足踏空。 12、高空作業區的下方地面,嚴禁堆放腳手架、跳板或其他雜物,地面人員應禁止在高空作業區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3、嚴禁在高空作業時嬉戲打鬧。 知識拓展 相關操作規範及措施 一、懸空作業 一)模板支設、拆除中的懸空作業安全防護 1、支模應按規定程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嚴禁在連線支撐件上攀登上下,並嚴禁在上下同一條垂直面上操作,結構複雜的模板支、拆應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 2、支設高度在3米以上的柱子模板,四周應設斜撐並應搭設腳手架,低於3米的可用馬凳。 3、支設懸挑形式的模板,應有穩定的立足點,支設臨空構築物模板時應搭設支架,模板上有預留洞時,應在安裝後將其蓋沒。砼板上拆模後形成的洞口或臨邊,應按規定進行防護。 4、拆模高處作業,應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設支架。 5、模板支撐拆除前,砼強度必須達到設計要求,並經申報批准後拆能進行。 6、拆模是必須設立警戒區,並派專人監護,拆模必須拆除乾淨徹底,不得保留有懸空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時清理,堆放整齊。 二)鋼筋綁紮時的懸空作業安全防護: 1、綁紮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必須搭設腳手架或馬道。 2、綁紮圈樑、挑梁、挑簷和邊柱等鋼筋時應搭設操作檯架並張掛安全網。懸空大梁的綁紮,必須在滿鋪腳手板的支架上進行。 3、綁紮立柱或牆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米以內的柱鋼筋,可在樓地面上綁紮,整體豎立,綁紮3米以上的柱鋼筋必須搭設操作平臺。 三)砼澆築時懸空作業的安全防護 1、澆築離地2米以上的框架、過樑、雨棚和小平臺時,應設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上操作。 2、特殊情況下入無可靠的安全設施,必須繫好安全帶並扣好保險鉤,或架設安全網。 二、臨邊防護 1、樓層臨邊防護 屋外架的屋面或樓層周邊以及基坑周邊,料臺與挑平臺周邊、雨棚與挑簷邊、水箱與水塔周邊等處,都必須設定防護欄杆。 2、樓梯、樓層、陽臺臨邊防護 頭層超過3.2米的二層樓層周邊,無外腳手架的高度超過3.2米的樓層周邊,尚未安裝欄杆或欄板的陽臺、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 3、通道兩側臨邊防護 井架、外用電梯和腳手架與建築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搭設防護欄杆 4、臨時防護欄杆的搭設要求: 1)防護欄杆應有上下兩道橫杆及欄杆柱組成,上杆離地高度為1.0—1.2米,下杆離地高度為0.5—0.6米。坡度大於1:2.2的屋面,防護欄杆應高1.5米,並加掛安全網。除經設計計算外,橫杆長度大於2米時,必須加設欄杆柱。 2)欄杆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a、當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採用鋼管打入地面50---70釐米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不應小於50釐米。當基坑採用板樁時,可打在板樁外側。 b、當在砼樓面,屋面或牆面固定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臉上焊牢。 c、當在磚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入規格相適應的80*6彎轉扁鋼作預埋件件的砼塊,然後用上述方法固定。 3)欄杆柱的固定及其橫杆的連線,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杆在上杆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當欄杆所處位置有發生人群擁擠、車輛衝擊或物體碰撞等可能時,應加大橫杆面或加密柱距。 4)防護欄杆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網封閉,或在欄杆下邊設定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於18釐米的檔腳板或40釐米的檔腳笆。當腳板與檔腳笆上如有眼孔,不應大於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地面的空隙不應大於10mm。 5)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杆外,敞口立面必須採取滿掛安全網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閉處理。 5、洞口作業安全防護 洞與孔邊口旁的高處作業,包括施工現場通道旁深度在2米及2米以上樁孔人孔、溝槽與管道、空洞等邊沿上的作業稱為洞口作業,施工現場因工程需要而產生的洞口,常見的有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井架通道口,即常稱的“四口”。 1)不同尺寸的洞口防護 a 短邊尺寸小於25cm大於2.5cm的洞口防護 樓板、屋面和平臺等面上短邊尺寸小於25cm但大於2.5cm的孔洞,必須用堅實的蓋板蓋嚴。蓋板應有防止移動的措施。 b 邊長尺寸為25—50cm的洞口 樓板面等處邊長為25—50cm的洞口、安裝預製構件時的洞口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可用木板蓋住洞口,蓋板須能保持四周均勻,並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c 邊長為50—150cm的洞口 邊長為50—150cm的洞口,必須設定以扣件扣接鋼管而形成的網格,並在其上滿鋪竹笆或腳手板。也可採用貫穿於砼板上的鋼筋構成防護網,鋼筋網格間距不得大於20cm d 邊長大於150cm的洞口 邊長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應設防護欄杆,在洞口下方支設安全網 2)電梯井口的安全防護 電梯井口必須設防護欄杆或固定柵門,電梯井內每隔兩層並最多10m設一道安全網。 3)洞口防護設施的要求 a 板與牆的洞口,必須設定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杆、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 b 鋼管樁、鑽孔樁等樁孔上口,杯形、條形基礎上口,未回填的坑槽,以及人控、天窗、地板門等處,均應按洞口防護設定穩固的蓋件。 c 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坑槽等處,儲設定防護設施與安全標誌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d 垃圾井道和煙道,應隨樓層的砌築或安裝而消除洞口,或參照預留洞口作防護,管道井施工時,除按上款辦理外,還應加設明顯的標誌,如有臨時拆移,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工作完畢必須恢復。 e 位於車輛行駛道路旁的洞口、深溝與管道坑、槽蓋板應能承受不小於當地額定卡車後輪有效承載力2倍的荷載。 f 牆面等處的豎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應加設開關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護門,門柵網格的間距不應大於15cm,也可採用防護欄杆,下設檔腳板。 g 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低於80cm的窗臺等豎向洞口,如側邊落差大於2m的應加設1.2m高的防護欄杆。 h 對鄰近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性的其他豎向洞口,均應予以蓋沒或加以防護,並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6、交叉作業安全防護 在施工現場的上下不同層次,與空間貫通狀態下同時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交叉作業,交叉作業應做好以下安全防護 1)由於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件或出於起重機把杆迴轉範圍內的通道在其影響的範圍內,必須搭設雙層防護棚。防護棚的寬度,根據建築物與圍牆的距離而定,如距離超過6m,防護棚的打折寬度為6m,如距離不足6m的,應搭滿這之間的距離。 2)結構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電梯的進出通道口,以及施工人員進出建築物的通道口)均應搭設防護棚,高度超過24m的層次,應搭設雙層防護棚。 3)支模、粉刷、砌牆等各工種進行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線上操作。可採用位置交叉、時間交叉,如位置交叉時間交叉不能滿足施工要求必須採取隔離封閉措施後,方可施工。

  • 2 # 使用者3296806220335

    高空作業應注意的事項如下: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凡能在地面上預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須在地面上作,儘量減少高處作業。  

    2、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鑑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   

    3、高處作業均須先搭建腳手架或採取防止隊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4、在壩頂、陡坡、屋頂、懸崖、杆塔、吊橋以及其他危險的邊沿進行工作,臨空一面應裝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杆,否則工作人員須使用安全帶。   

    5、峭壁、陡坡的場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須經常清理,靠外面一側須設1米高的欄杆。

    6、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杆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必須使用安全帶,或採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7、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並應定期(每隔6個月)進行靜荷重試驗,試驗荷重為225公斤,試驗時間為5分鐘,試驗後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並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8、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9、高處工作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髮生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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