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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躍到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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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凱恩斯
這名字怎麼來的,“風險投資資金盤”,這不就是非法集資,這連帶著把風險投資四個字都抹黑了,一天85.5,一年360天30780,年利率280%,國家規定36%以上就可以不支付了,竟然還有人會上當這麼簡易的詐騙方法。這不就是傳統的以本付息的龐氏騙局嗎?
前財政部長樓繼偉說了:“保證6%以上回報率的就別買,那是騙子”。你個280%收益率的投資當然屬於違法行為,深陷其中的投資人心中大多數也是清楚的,但是本著遲倒一天,就能多收一天利息的幼稚想法,他們會和所謂操盤手沆瀣一氣的拉新人進來,原理依然簡單,用新人的本金支付舊人所謂的利息。滾動往復。就像擊鼓傳花。
然而現實是,根本等不到你收回本金,操盤手眼見撈得差不多了,捲起鋪蓋和錢財一溜煙沒人了。而政府公安因為這些投資人各懷心思往往都只能撲空,又是舊人笑新人哭的老橋段。
我們形容很多大人,用“巨嬰”兩字,越是原始的騙局,竟然越奏效。人心過不去的是一個“貪婪”,人性過不去的是一個“僥倖”,你惦記人家的利息,人家惦記你的本金。你這錢花在哪裡不好,上些培訓班學些技能和知識,買幾本書好好的讀一讀,文盲去掃盲,年輕人去藍翔,人家開著保時捷的老闆娘都在大聲朗誦學習英語,你又何德何能想著靠點小聰明不勞而獲。
真正的風險投資不是這樣的,當年投資馬雲2000萬美元的資金才是真正的風險投資資金,簽有對賭協議,而你說的這種情況明顯是為了吸收資金,開始也許能兌現,當資金量達到一個臨界點時,組織者吸收的資金不足以賠付前期的利息和本金時,他很快會崩盤,最終還是非法集資,小了跑路,大了坐牢,最好不要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