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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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景洪源品茶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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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美好人生18549053569
婚姻彩禮這一說必須納入法律,如女方要求離婚,女方必須付出沉重代價,如女方躲避或和其它異性長期同居可納入刑法,如男方暴力造成女方分文不退,男方可賠女方精神損失費和青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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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屈律師
你這個發問屬於誘導性發問。律師提議退還一部分就是認慫嗎?我不認為。
所有選擇訴訟途徑的當事人目的都是想贏。但是在法律上,每一個官司都會有一方贏,另一方會輸。輸與贏本身有取決於太多的因素,比如說:證據是否充分、律師制定的思路是否具備可行性和合法性、己方當事人是聽取律師建議還是堅持個人意見?(這一點不要誤讀,很多訴訟過程中,確實有當事人偏要按自己的意思辦,不聽律師勸說。)
作為當事人的代理律師,沒有哪一個律師願意在自己的代理下輸了官司,這是大前提。而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審時度勢,如何能確保自己當事人利益最大化,是一個律師必備的技能,也是律師的本職工作。由於各種因素對案件的影響,有些因素可以做出預判,有些因素根本無法預測。在無法預測因素出現和保持自己當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職業要求下,協商解決必然就成了本案的首選。畢竟從經濟上講,退還一部分,還可以保留一部分,一分都不退還,繼續堅持下去,就會面臨著敗訴,而敗訴就是全部退還。
所以我認為題目本身就帶著誘導性和帶著對律師的惡意在發問,你可以把起訴書曬出來和雙方的證據講一下,我想結果肯定不是你說的那種揣測。
全額退彩禮,現在騙子騙財禮的太多。以結婚為名,一說就是幾十萬彩禮,你以為你是論斤賣嗎?豬肉嗎?歪風邪氣應該整治,現在的年輕人為什麼都是大齡單身,丈母孃太可惡。華人新出生人口為什麼逐年減少,都害怕未來的丈母孃,害怕生男孩,現在自己都養不起,誰還管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