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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賒三不如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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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劉春梅6839
我認為最適合,二十三到二十六。到孩子讀大學時,四五十歲,還有能力掙錢拱孩子上學。假如三十多才結婚,孩子上大學,五六十歲了。打工都沒人要了。還要給娃兒買房。有點難。稍微早點結婚,大人能帶孩子,遲了大人都有病,怎麼帶呀!
這只不過是我們農村人,老一輩的想法,現在的人跟那代人的想法不一樣。還是按自己的想法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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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梔兒談情
對於女人來說,多少歲“結婚”合適呢?時常迷惑了許多的姑娘。
戀愛的目的是什麼?對於年輕人來說,其實很簡單。
兩個人在一起,發自內心的喜歡,享受兩情相悅的浪漫,有你的每一天,Sunny也會變得越發燦爛。戀愛的感覺,讓人身心愉悅,所以我們願意為了緣分,去花費時間和精力。
可是,婚姻卻與戀愛,有著諸多的不同,比如說,女人在出嫁之後,不僅會感受到,另一半帶給自己的關愛、呵護與其他方面的美好,還要承擔起一定的責任來。
如果說,愛情是風花雪月、如夢似幻,那麼婚姻便該腳踏實地、柴米油鹽。
談情說愛,或許可以隨著內心的感覺,在情感的世界裡瀟灑來去,但是婚姻卻需要雙方在歲月靜好中,細數著似水的年華。
能夠“在最好的時間裡,遇到對的那個人”,對於女人來說,是一種幸運;那麼,女人在多少歲,將自己嫁出去,才是最合適的選擇呢?
一位大學時候的女同學小凌,已經過了而立之年,今年三十有一歲。
談及她的那段婚姻時,小凌有所領悟,她說:“女人什麼時候出嫁,不是最為重要的事情,嫁對了老公,才是正確的選擇。”
隨著時代的發展,女人逐漸獨立起來,她們不需要男人的幫助,也能過上想要的生活。對於她們來說,寧願找一個知冷知熱的老公,也不能用將就的態度,隨便去開始一段婚姻。
否則,為了結婚而結婚,一旦選錯了人,不僅無法在婚姻生活中將幸福抓牢,而且還會在鉛華洗盡中,讓自己留下滿身的傷痕,用一輩子的時間,都無法痊癒。
在28歲那年,小凌熬不過親戚朋友的催婚,透過相親,認識了自己的前夫。
之前忙於讀書和工作,她沒有太多的感情經歷,在父母的一再督促下,感覺年紀大了,耽擱不起了,於是內心產生了恐慌。
唯恐過了30歲之後,將會“不好嫁人”,小凌接受了相親的安排,並且遇到了結婚的物件。
彼此沒有嫌棄的感覺,便建立了情侶的關係,並且在雙方父母的安排下,小凌從戀愛走向婚姻,僅僅用了三個月的時間;匆匆進入婚姻後,她與老公才真正開始認識的過程。
朝夕相處中,小凌發現,老公與自己,有太多“三觀不合”的地方。比如說,小凌口味清淡,而對方喜歡油膩,小凌有想法、有追求,但是老公卻心甘情願過眼前簡單的日子,甚至在生活中還有些邋遢。
除此之外,夫妻倆關於財富的支配,也產生了分歧。
小凌認為,老公的工資應該由他自己保管,或者由老婆來支配,可是她的老公,不知道出於什麼心理,而是將工資卡交到了婆婆的手中,儼然將小凌看作為一個外人。
由雞毛蒜皮的小事,兩個人之間的分歧,卻越來越大,最終彼此感覺不合適,雙方在心平氣和中,結束了這段婚姻。
在小凌看來,當初擔心過了30歲,不好找物件;結果急匆匆地結婚,還是以離婚收尾,不僅浪費了時間和精力,還讓自己一身疲憊,變成了離婚的女人。
著急結婚的結果,反而得不償失,所以,她有了這樣的總結,“女人不應該給出嫁的年齡設限,遇到真愛的時候,才是最適合出嫁的時間。”
身邊的許多人,都會有這樣的看法,認為女人在30歲之後,如果還處於單身的狀態,那麼接下來幾乎很難找到真愛了。
或許,一些女人也會深以為是,自認為在而立之年到來前,需要將自己嫁出去,否則就會迎來“貶值”的風險,將會越發難以遇到好男人。
但實際上,給自己“出嫁年齡”設限的女人,因此去將就一份感情,卻在結婚後,發現這並不是自己期待的生活,於是在婚姻中經過一番沉淪後,最終選擇了退出。
當女人過了30歲這個門檻後,真的不容易遇到愛情了嗎?答案是否定的,看過一期《新相親大會》,其中有一個女嘉賓,引起了我的關注。
32歲的梁鴻,在別人的眼裡,或許是一個婚戀中的“困難戶”,歷經7次的戀愛,都沒有找到合適的結婚物件,但是她卻沒有隨便接納一份感情,也沒有潦草地走進婚姻。
甚至,在相親大會上,她提出婚後分房睡;這樣的年齡、經歷,以及婚後的條款,或許會讓許多人望而卻步,可是,最終梁鴻卻與一位24的帥小夥王新宇成功牽手。
男生答應她,願意為梁鴻做任何喜歡吃的,也願意陪著她到處旅遊。長相帥氣,而且有著自己餐飲店的王新宇,接納了比他大8歲的梁鴻,同時也贏得了對方的愛情。
隨著年齡的增長,遲遲未遇到真心對待自己的人,於是,我們可能會在親戚朋友的督促中,對愛情和婚姻,產生患得患失的心理。
尤其聽到,“30歲是女人婚姻的一道坎”,於是許多女人內心變得慌亂起來,希望在這道“坎”到來之前,將自己快快嫁出去,大有“飢不擇食”的勢頭。
對於女人來說,我們有必要為“出嫁”年齡設定時間界限嗎?在此引用31歲的小凌所說的心裡話,“只要嫁對了人,什麼時間都是最好的。”
愛情固然美好,婚姻也會讓我們為之嚮往,但是大家要知道,結婚不是“過家家”,除了需要感性的元素,還需要時刻保持著理性的態度,這樣才能找到對的人,不至於在婚姻生活中迷失了方向。
在匆忙中牽手,在婚後去相識,這樣的結果,只會將幸福交給了運氣。所以,即便年歲漸老,我們也要找一個值得託付終身的人。
32歲的梁鴻,經歷了7次的戀愛,卻感覺對方都不是能夠廝守下去的物件,卻因此遇到了24歲的王新宇。
將一生中最美好的時刻,留給那個默默等待著我們的人,或許才能將想要的幸福把握住。而當遇到對方的剎那,我們將會有這樣的感悟,原來婚姻也是如此,“守得住寂寞,留得住繁華”。
願您的婚姻中,有最愛的他,也能夠活成最美麗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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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ning靜的風
今年是我的即將已仙逝三年的小腳奶奶誕辰100年,以我奶奶為座標原點的100年間,中國女性的適婚年齡在不斷地向後延遲。
我奶奶是在她十六歲那年嫁到我爺爺家的。在我的記憶中,奶奶的自述故事裡是永遠也離不開踩著一雙裹小的腳,給一個有奶奶公婆和公婆以及小叔子和小姑子的三代人的節儉富農大家庭做飯時要端起大缸口大的盆淘米時的踉蹌和心累,還有那早起時鐲子碰銅盆發出聲音的節制和尷尬,以及那日夜兼程縫衣做被子的瞌睡和掙扎。我的小腳奶奶的長壽像是一個奇蹟,苦難中的默默修行,竟也走了那麼長的靜心旅程。可人生的幸福感呢,我的小腳奶奶最得意的未嫁時騎在疼她的爺爺牽著的馬背上去趕集的滋味,居然成了她辭世的嚮往。我姑姑、媽媽和姨媽那一代人,都有機會念書了,原本跟隨她們的父輩從農村走向城市有的人就遲唸了兩年書,再完成了考大學念大學心願之後及至成家,已二十四五,找到物件嫁人時就整整比我奶奶那代人晚了十年。當然她們並不是那個年齡段適婚年齡的大眾代表,因為盼著法定年齡一到就嫁人也是那個時代的主流,至少二十五歲是那個年代大齡未婚女青年的分水嶺。
到了我這一代人,其實和我媽媽那代人是沒有太大適婚年齡觀念差異的。比如大學畢業就結婚的大有人在,過了二十五被在小生活圈子裡就視為重點關注物件,過了二十八就離老大難不遠了,要是過了三十歲,似乎婚姻的大門就已向她關閉一半了。我們這代人相比我媽媽那一代,還有一個悲哀之處,就是婚內獨立觀念不知不覺地成了一種潛移默化的結婚文化,婚姻和事業不知怎麼,就成了兩個對立的矛盾體,甚至是一種煎熬,也或許成了一種痛苦美。於是,就開始有了推遲結婚年齡的女性內驅力和社會大潮流。
有人說當今的女孩都不想結婚了,其實這不符合女孩的身心發展需求。不願結婚不等於不想結婚。戀愛的美好和對婚姻的憧憬,是女性成長中最強烈的發展意願。可受制於社會比較的壓力和自身發展的能力,在合適的年齡能步入並願步入婚姻殿堂的女性,就漸漸從願意結婚的分子走向了女性大眾分母。伴隨對遲婚不婚的社會接納和容忍程度的提升,女性適婚的年齡潛移默化地向後再延遲了十到十五年,三十五歲的女性結婚已司空見慣,四十歲的女性結婚也收穫滿滿的婚姻祝福。 可女性對生理年齡並不會隨著社會適婚年齡的推延而有效跟進,生育和養育子女的母職工作壓力似乎也不能和女性推遲的適婚生理年齡負相關,女性一再推遲的適婚年齡雖然保護了女性的性別獨立感和可能幸福感,卻也在莫名其妙地揹負起遙望婚姻彼岸盛景的酸楚與孤寂。
想結婚要趁早,可也得能有承受家務勞動的力氣和耐心,以及面對小家庭和大家庭問題的包容與節制,這是我的小腳奶奶在她的婚姻裡學到的。有了這本事,女性結了婚,才會更幸福,延續年少時的夢想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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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七月風說情感
只要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沒有不適合結婚的年齡。
兩個人三觀一致,能互相理解,互相扶持,能尊重對方,平等相處,做好面對婚姻的準備,就可以結婚了。
我有一個學生雅莉,29歲,父母催婚,迫於無奈,她隨便選了一個人結了婚。
婚後男人一點家務也不幹,每天回家就躺沙發上,美其名曰自己辛苦了一天,就得好好休息。
雅莉每天下班回家後又要做飯,還要管孩子,另外還得整理老公回家後搞得一團糟的房間。稍有不慎,老公的指責就象利箭一樣射來。
雅莉哭訴,父母老是說到了該結婚的年紀了,就得結婚,現在好了,我是簽了個終身保姆協議了。
另一個學生小美,高中時就喜歡一個學霸學長,學長考上了北大,為了跟學長在一起,努力學習,考上了北京另一所985大學,在大學他倆就結婚了,現在孩子也生了,兩人畢業後一起留在北京,現在在北京買了房,把父母孩子也接了過去,一家人過得很幸福。
還有一個學生李祺,在廣州某大公司當經理,35歲才結婚,因為是女強人型,很多男人不敢高攀,她老公自己開公司的,很支援她的工作也很寵她,兩個人做事有商有量,現在生活也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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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什麼年齡結婚都合適,只要遇到彼此心靈能默契相守的人,剩下的日子都只願和TA一起過。 願你有選擇的勇氣:只有我想結的婚,沒有我必須結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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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當婚,女大當嫁,25歲左右這個年齡結婚最最最合適。這個年齡段,思考問題,為人處世等方面都更成熟了,也有工能力可以擔當家庭,十多二十歲結婚太早了,還沒成熟有點衝動,三十,四十歲結婚又有點晚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