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不端行為敗壞科學界的聲譽,阻礙科學進步。學術的意義是求真,探求真理本來應該是每個學者的崇高職責,誠實也應該是治學的最基本的態度。人類的活動很難找出還有哪一種像學術這樣強調真實,學者也因之受到公眾的敬仰,甚至被視為社會的良心。如果科學界的聲譽由於學術不端行為的頻發而受到嚴重損害,敗壞了科學研究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那麼必然會阻礙科學的進步,因為做科學研究是需要全社會的支援的,需要有科研資金的提供,需要有一個比較好的科研環境的。沒有了這些因素,科學就很難發展。 學術不端行為也直接損害了公共利益。科學研究在很大程度上都在使用國家資金,學術造假就是在浪費納稅人的錢。有的學術造假是和經濟腐敗相勾結的,是為了推銷假藥、假產品的,那麼就是在騙消費者的錢,危害消費者的身體健康。 學術不端行為違反學術規範,在科研資源、學術地位方面造成不正當競爭。如果靠剽竊、捏造資料、捏造學術履歷就能製造出學術成果、獲得學術聲譽、佔據比較高的學術地位,那麼腳踏實地認認真真搞科研的人,是競爭不過造假者的。而且學術造假還對同行造成了誤導。如果有人相信了虛假的學術成果,試圖在其基礎上做進一步的研究,必然是浪費了時間、資金和精力,甚至影響到學位的獲得和職務的升遷。受造假者最直接危害的往往是同一實驗室、同一研究領域的人。 因此,人人都有權利維護學術規範、學術道德,維護學術規範、學術道德也是在保護自己的利益。 中科協完善科技人員誠信檔案 防範學術不端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六日電(記者孫自法)被譽為“科技工作者之家”的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呼籲建立和完善科技工作者誠信檔案,對承擔國家科技計劃專案和從事相關管理的人員、機構進行信用監督,以強化科研道德建設、防範學術不端行為。 二十六日閉幕的中國科協“七大”透過《關於動員和組織廣大科技工作者為建設創新型國家作出新貢獻的若干意見》,並在這份用較多筆墨關注科技道德與學風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出上述呼籲。 中國科協強調,科技工作者要自覺抵制相互吹捧、沽名釣譽等學術不端行為,同弄虛作假、剽竊抄襲等不良現象作鬥爭。在申報、推薦、評審、鑑定、答辯、評獎等科技活動中,要淡薄“官本位”觀念和“明星”效應,充分尊重學術領域不同意見。要把學術自律和社會輿論監督有機結合起來,維護學術尊嚴和科技工作者職業道德。 科研單位和科技團體要制定科學道德公約,規範、鼓勵學術批評,端正學風研風。加強學術道德委員會建設,制定懲戒處罰制度,促進學風建設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改進和完善學術交流制度,健全同行認可機制,幫助中青年優秀科技人才脫穎而出。 科技人員應堅持國家利益高於一切,在各項科研活動中體現國家意志,服從和服務於國家利益,保守國家科技秘密,維護科技安全,牢固樹立納稅人意識,確保科技活動有利於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同時,科技人員還要保護好、應用好自己的智慧財產權,尊重他人的智慧財產權。 賙濟在座談會上指出,學術失範、學風不正現象仍然存在,學術不端行為仍有發生,在有些方面還比較嚴重,損害了學術形象,敗壞了學術風氣,阻礙了學術進步,給科學和教育事業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對此,嚴肅查處,決不能任其滋長蔓延。“無論涉及什麼人、什麼事,都要態度堅決、一查到底,做到不護短、不姑息、不手軟。”他說。 賙濟要求,要著力構建教育、制度、監督相結合的懲治和預防工作體系。加強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淨化學術風氣,遏制學術不端行為,必須標本兼治,懲防並舉,多管齊下,綜合治理,自律與他律相統一,內部治理與社會監督相結合。一是加強教育引導,提高道德自律水平,發揮道德力量,使之不願違背學術道德;二是加強制度約束,規範學術管理,發揮制度力量,使之不能違背學術道德;三是加強社會監督,形成良好社會氛圍,發揮社會力量,使之不敢違背學術道德。 座談會上浙江大學校長楊衛詳細陳述了該校發生的賀海波論文剽竊事件事件始末及處理情況。 據楊衛介紹,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學藥學院收到反映藥學院副教授賀海波學術不端的郵件。收到該郵件後,在院、校兩個層面相繼組成了調查組,當天即著手調查此事。2008年10月23日,在學校著手調查賀海波學術不端行為一週後,“新語絲”網站披露了其一稿多投行為。經過一段時間的演變,春節後,事件引起了眾多媒體和社會各方面廣泛關注,成為社會輿論的一個熱點。 賀海波2006年6月博士畢業後進浙江大學藥學博士後流動站從事研究,合作導師為李連達院士。李連達是該校聘任的藥學院院長。 在整個“賀海波論文事件”處理過程中,學校共核查了賀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關人員涉嫌學術道德問題的論文20篇,其中賀海波涉及論文9篇。除作為合作作者的1篇論文外,賀海波作為第一作者的8篇論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剽竊、抄襲原博士導師實驗資料,以及一稿兩投、部分圖表資料張冠李戴、重複發表、擅署他人名字、擅自標註基金資助、捏造知名專家幫助修改英語等嚴重學術不端行為。有鑑其問題確鑿,本人供認不諱,學校當即作出了處分:2005年11月決定撤銷其副教授職務和任職資格,解除聘用合同。由於賀的行為在中國外範圍內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學校決定將其開除出教師隊伍。 賀海波8篇有學術造假內容的論文的通訊作者均署為我校中藥藥理研究室主任吳XX副教授。根據至今近4個月的調查,沒有證據指向吳直接參與了上述論文的寫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賀海波的部分問題論文錄用或刊出後,作為通訊作者將其用於申報專案,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本人也存在重複發表學術論文等問題;此外,中藥藥理研究室的學風監管失範,作為研究室主任嚴重管理失職。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作出決定:撤銷吳擔任的中藥研究所所長助理及中藥藥理研究室主任職務,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並解除其聘用合同。 根據所有相關人員的陳述、筆跡鑑定和掌握的其它材料來看,涉及賀海波8篇有學術造假內容的論文中李連達院士的署名,是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賀海波擅署的,沒有證據說明李連達參與了論文造假、剽竊和抄襲等。李連達院士作為院長、學術帶頭人和合作導師,對賀海波事件負有疏於管理、教育不力、監管督察不嚴的責任。現院長任期屆滿,學校將不再續聘。 復旦大學校長楊玉良分析說,當今中國的“學術失範”之風屢禁不止的現象,首先是學者對自己的“公共知識分子”身份的自我認知不足,忘卻了“公共知識分子”代表的是公共利益,堅守的是民族文化和人類文明中的普適性價值理想。除此之外,媒體本身對“學術研究”的報道也為其罩上了許多不切實際的“光環”,使“學術研究”帶上了人為的“神秘感”,而缺少應有學術精神和嚴謹性。媒體的這種“廣告式”的學術報道,往往連研究領域稍有不同的專家都難以理解,並常常對公眾產生誤導,但它卻為學術機構和個人贏得一些實際的利益。這種做法的一個“隱動力”源自多年來風行的,嚴重背離學術精神的學術評價、評估和評審體系,其危害性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北大校長周其鳳說,學術活動中道德失準、行為失範的問題時有發生。一些學者違背學術研究目的,或急功近利,粗製濫造;或媚於世俗,熱衷炒作;更有甚者,喪失學術道德,以抄襲剽竊為手段換取一時之名利。這些行為和現象雖屬個別,但若不加以制約,將嚴重汙染學術環境,影響學術聲譽,阻礙學術進步,進而影響整個學術群體的創新和發展。 周其鳳指出,在學術道德規範建設上堅持四原則:一、建設學術自由與學術規範和諧統一的學術氛圍,二、建設制度規範與自我約束有機結合的控制機制,三、建設事先預防和事後處理互為補充的教育手段,對於學術失範事件,根據嚴重程度給予不同形式的懲處。同時,著重致力於學術失範的預防機制建設,避免潛在的學術失範現象的發生,四、建設表現形式與實質內容並重的成果評價體系。 在計算機時代,運用剪下和貼上太容易不過了,當科學家拋開鑽研精神,轉而用剪剪貼貼來剽竊科學成果時,不禁令人大失所望。《科學》雜誌刊登一個研究組在報告中列出的“潛在剽竊者”名單,這些名單上的作者所著的科學論文與以前曾出版過的作品平均有86.2%相似。 美髮現中日科學家剽竊論文比例略升。該研究小組在《自然》雜誌上報告,根據對美國聯邦政府PubMed資料庫樣本的研究顯示,約二百分之一的論文系抄襲。 該小組利用一種計算機程式,來檢測約9000個可疑的重複PubMed資料庫資料。研究小組隨後發出了163份問卷,分別給潛在剽竊者、被複制論文的原創者以及出版科學刊物的編輯,他們收到了144份答覆。研究組指出,受訪者的反應強烈而多樣,93%的原創者對於被抄襲的情況表示不知道或贊同,潛在剽竊者的答覆則更加多樣化:28%的人否認抄襲,35%承認錯誤並表示後悔,22%聲稱是共同作者,只是未參與撰寫手稿,其他人則聲稱他們不知道別的研究。一個重複別人論文的作者在問卷中表示,“這像是個笑話,一場糟糕的比賽,或者朋友之間糊里糊塗地打賭。10年前發生了這件事情,我深感遺憾。”研究組發現,這位深表遺憾的“開玩笑者”還有8篇論文與別人重複,並且他身為所在國家的某個倫理委員會負責人。 研究表明,複製的論文來自全世界各地,其中包括哈佛大學的一篇文章在內。然而,中國和日本的比例略有上升,一些研究者反映有些國家論文剽竊標準過於寬鬆。最令人震驚的是醫學領域的論文剽竊,這可能會影響到醫生的診斷和病人的治療。另外,約42%的重複論文還包括篡改資料、計算或影象。醫生根據資料決定治療方案,科學家根據實驗結果做研究決策,因此在剽竊研究中捏造資料非常令人擔憂。 令人關注的最嚴重的抄襲是自我剽竊,即研究人員在不同刊物上一次又一次重複自己的論文和舊資料。該研究小組發現自我剽竊案件比剽竊他人案件多8倍。小組研究員迦納表示,科學家也是人,許多院校提出的“要麼出版論文要麼走人”的要求在絕望的情況下重複發表自己的文章。《自然》雜誌發表的一項調查表明,每年約有3%的研究人員被發現有科學上的不端行為,主要是偽造資料及剽竊。在過去十年中,震撼科學界的案例有幹細胞研究人員黃禹錫偽造資料,貝爾實驗室的天才傑恩·亨德里克·舍恩(JanHendrikSchn)偽造實驗結果等。 當然,以上的種種行為只佔所有科研成果的極少數。研究組工作人員迦納表示,“雖然我們公佈的(重複論文)數目看起來像是很多,但是你必須記住有180萬論文和PubMed資料庫的95%以上的研究都是高品質的精心努力的成果。”迦納說,“我們只是希望,高標準的科學精神無處不在。”(肖荷露) (來源:人民網-國際頻道) 根治學術不端行為不能完全依靠行為發現後的嚴重處罰,學者自覺踐行學術規範才是治本之策。但是,在這種自覺意識還很弱小的時候,對學術不端行為的處罰就顯得極為重要。專門的學術規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要防止因為不瞭解學術規範而產生的不端行為。當然,除了學術規範的傳授,教師自身在學術方面的嚴謹作風對學生有更好的示範作用。
學術不端行為敗壞科學界的聲譽,阻礙科學進步。學術的意義是求真,探求真理本來應該是每個學者的崇高職責,誠實也應該是治學的最基本的態度。人類的活動很難找出還有哪一種像學術這樣強調真實,學者也因之受到公眾的敬仰,甚至被視為社會的良心。如果科學界的聲譽由於學術不端行為的頻發而受到嚴重損害,敗壞了科學研究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那麼必然會阻礙科學的進步,因為做科學研究是需要全社會的支援的,需要有科研資金的提供,需要有一個比較好的科研環境的。沒有了這些因素,科學就很難發展。 學術不端行為也直接損害了公共利益。科學研究在很大程度上都在使用國家資金,學術造假就是在浪費納稅人的錢。有的學術造假是和經濟腐敗相勾結的,是為了推銷假藥、假產品的,那麼就是在騙消費者的錢,危害消費者的身體健康。 學術不端行為違反學術規範,在科研資源、學術地位方面造成不正當競爭。如果靠剽竊、捏造資料、捏造學術履歷就能製造出學術成果、獲得學術聲譽、佔據比較高的學術地位,那麼腳踏實地認認真真搞科研的人,是競爭不過造假者的。而且學術造假還對同行造成了誤導。如果有人相信了虛假的學術成果,試圖在其基礎上做進一步的研究,必然是浪費了時間、資金和精力,甚至影響到學位的獲得和職務的升遷。受造假者最直接危害的往往是同一實驗室、同一研究領域的人。 因此,人人都有權利維護學術規範、學術道德,維護學術規範、學術道德也是在保護自己的利益。 中科協完善科技人員誠信檔案 防範學術不端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六日電(記者孫自法)被譽為“科技工作者之家”的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呼籲建立和完善科技工作者誠信檔案,對承擔國家科技計劃專案和從事相關管理的人員、機構進行信用監督,以強化科研道德建設、防範學術不端行為。 二十六日閉幕的中國科協“七大”透過《關於動員和組織廣大科技工作者為建設創新型國家作出新貢獻的若干意見》,並在這份用較多筆墨關注科技道德與學風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出上述呼籲。 中國科協強調,科技工作者要自覺抵制相互吹捧、沽名釣譽等學術不端行為,同弄虛作假、剽竊抄襲等不良現象作鬥爭。在申報、推薦、評審、鑑定、答辯、評獎等科技活動中,要淡薄“官本位”觀念和“明星”效應,充分尊重學術領域不同意見。要把學術自律和社會輿論監督有機結合起來,維護學術尊嚴和科技工作者職業道德。 科研單位和科技團體要制定科學道德公約,規範、鼓勵學術批評,端正學風研風。加強學術道德委員會建設,制定懲戒處罰制度,促進學風建設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改進和完善學術交流制度,健全同行認可機制,幫助中青年優秀科技人才脫穎而出。 科技人員應堅持國家利益高於一切,在各項科研活動中體現國家意志,服從和服務於國家利益,保守國家科技秘密,維護科技安全,牢固樹立納稅人意識,確保科技活動有利於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同時,科技人員還要保護好、應用好自己的智慧財產權,尊重他人的智慧財產權。 賙濟在座談會上指出,學術失範、學風不正現象仍然存在,學術不端行為仍有發生,在有些方面還比較嚴重,損害了學術形象,敗壞了學術風氣,阻礙了學術進步,給科學和教育事業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對此,嚴肅查處,決不能任其滋長蔓延。“無論涉及什麼人、什麼事,都要態度堅決、一查到底,做到不護短、不姑息、不手軟。”他說。 賙濟要求,要著力構建教育、制度、監督相結合的懲治和預防工作體系。加強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淨化學術風氣,遏制學術不端行為,必須標本兼治,懲防並舉,多管齊下,綜合治理,自律與他律相統一,內部治理與社會監督相結合。一是加強教育引導,提高道德自律水平,發揮道德力量,使之不願違背學術道德;二是加強制度約束,規範學術管理,發揮制度力量,使之不能違背學術道德;三是加強社會監督,形成良好社會氛圍,發揮社會力量,使之不敢違背學術道德。 座談會上浙江大學校長楊衛詳細陳述了該校發生的賀海波論文剽竊事件事件始末及處理情況。 據楊衛介紹,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學藥學院收到反映藥學院副教授賀海波學術不端的郵件。收到該郵件後,在院、校兩個層面相繼組成了調查組,當天即著手調查此事。2008年10月23日,在學校著手調查賀海波學術不端行為一週後,“新語絲”網站披露了其一稿多投行為。經過一段時間的演變,春節後,事件引起了眾多媒體和社會各方面廣泛關注,成為社會輿論的一個熱點。 賀海波2006年6月博士畢業後進浙江大學藥學博士後流動站從事研究,合作導師為李連達院士。李連達是該校聘任的藥學院院長。 在整個“賀海波論文事件”處理過程中,學校共核查了賀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關人員涉嫌學術道德問題的論文20篇,其中賀海波涉及論文9篇。除作為合作作者的1篇論文外,賀海波作為第一作者的8篇論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剽竊、抄襲原博士導師實驗資料,以及一稿兩投、部分圖表資料張冠李戴、重複發表、擅署他人名字、擅自標註基金資助、捏造知名專家幫助修改英語等嚴重學術不端行為。有鑑其問題確鑿,本人供認不諱,學校當即作出了處分:2005年11月決定撤銷其副教授職務和任職資格,解除聘用合同。由於賀的行為在中國外範圍內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學校決定將其開除出教師隊伍。 賀海波8篇有學術造假內容的論文的通訊作者均署為我校中藥藥理研究室主任吳XX副教授。根據至今近4個月的調查,沒有證據指向吳直接參與了上述論文的寫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賀海波的部分問題論文錄用或刊出後,作為通訊作者將其用於申報專案,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本人也存在重複發表學術論文等問題;此外,中藥藥理研究室的學風監管失範,作為研究室主任嚴重管理失職。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作出決定:撤銷吳擔任的中藥研究所所長助理及中藥藥理研究室主任職務,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並解除其聘用合同。 根據所有相關人員的陳述、筆跡鑑定和掌握的其它材料來看,涉及賀海波8篇有學術造假內容的論文中李連達院士的署名,是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賀海波擅署的,沒有證據說明李連達參與了論文造假、剽竊和抄襲等。李連達院士作為院長、學術帶頭人和合作導師,對賀海波事件負有疏於管理、教育不力、監管督察不嚴的責任。現院長任期屆滿,學校將不再續聘。 復旦大學校長楊玉良分析說,當今中國的“學術失範”之風屢禁不止的現象,首先是學者對自己的“公共知識分子”身份的自我認知不足,忘卻了“公共知識分子”代表的是公共利益,堅守的是民族文化和人類文明中的普適性價值理想。除此之外,媒體本身對“學術研究”的報道也為其罩上了許多不切實際的“光環”,使“學術研究”帶上了人為的“神秘感”,而缺少應有學術精神和嚴謹性。媒體的這種“廣告式”的學術報道,往往連研究領域稍有不同的專家都難以理解,並常常對公眾產生誤導,但它卻為學術機構和個人贏得一些實際的利益。這種做法的一個“隱動力”源自多年來風行的,嚴重背離學術精神的學術評價、評估和評審體系,其危害性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北大校長周其鳳說,學術活動中道德失準、行為失範的問題時有發生。一些學者違背學術研究目的,或急功近利,粗製濫造;或媚於世俗,熱衷炒作;更有甚者,喪失學術道德,以抄襲剽竊為手段換取一時之名利。這些行為和現象雖屬個別,但若不加以制約,將嚴重汙染學術環境,影響學術聲譽,阻礙學術進步,進而影響整個學術群體的創新和發展。 周其鳳指出,在學術道德規範建設上堅持四原則:一、建設學術自由與學術規範和諧統一的學術氛圍,二、建設制度規範與自我約束有機結合的控制機制,三、建設事先預防和事後處理互為補充的教育手段,對於學術失範事件,根據嚴重程度給予不同形式的懲處。同時,著重致力於學術失範的預防機制建設,避免潛在的學術失範現象的發生,四、建設表現形式與實質內容並重的成果評價體系。 在計算機時代,運用剪下和貼上太容易不過了,當科學家拋開鑽研精神,轉而用剪剪貼貼來剽竊科學成果時,不禁令人大失所望。《科學》雜誌刊登一個研究組在報告中列出的“潛在剽竊者”名單,這些名單上的作者所著的科學論文與以前曾出版過的作品平均有86.2%相似。 美髮現中日科學家剽竊論文比例略升。該研究小組在《自然》雜誌上報告,根據對美國聯邦政府PubMed資料庫樣本的研究顯示,約二百分之一的論文系抄襲。 該小組利用一種計算機程式,來檢測約9000個可疑的重複PubMed資料庫資料。研究小組隨後發出了163份問卷,分別給潛在剽竊者、被複制論文的原創者以及出版科學刊物的編輯,他們收到了144份答覆。研究組指出,受訪者的反應強烈而多樣,93%的原創者對於被抄襲的情況表示不知道或贊同,潛在剽竊者的答覆則更加多樣化:28%的人否認抄襲,35%承認錯誤並表示後悔,22%聲稱是共同作者,只是未參與撰寫手稿,其他人則聲稱他們不知道別的研究。一個重複別人論文的作者在問卷中表示,“這像是個笑話,一場糟糕的比賽,或者朋友之間糊里糊塗地打賭。10年前發生了這件事情,我深感遺憾。”研究組發現,這位深表遺憾的“開玩笑者”還有8篇論文與別人重複,並且他身為所在國家的某個倫理委員會負責人。 研究表明,複製的論文來自全世界各地,其中包括哈佛大學的一篇文章在內。然而,中國和日本的比例略有上升,一些研究者反映有些國家論文剽竊標準過於寬鬆。最令人震驚的是醫學領域的論文剽竊,這可能會影響到醫生的診斷和病人的治療。另外,約42%的重複論文還包括篡改資料、計算或影象。醫生根據資料決定治療方案,科學家根據實驗結果做研究決策,因此在剽竊研究中捏造資料非常令人擔憂。 令人關注的最嚴重的抄襲是自我剽竊,即研究人員在不同刊物上一次又一次重複自己的論文和舊資料。該研究小組發現自我剽竊案件比剽竊他人案件多8倍。小組研究員迦納表示,科學家也是人,許多院校提出的“要麼出版論文要麼走人”的要求在絕望的情況下重複發表自己的文章。《自然》雜誌發表的一項調查表明,每年約有3%的研究人員被發現有科學上的不端行為,主要是偽造資料及剽竊。在過去十年中,震撼科學界的案例有幹細胞研究人員黃禹錫偽造資料,貝爾實驗室的天才傑恩·亨德里克·舍恩(JanHendrikSchn)偽造實驗結果等。 當然,以上的種種行為只佔所有科研成果的極少數。研究組工作人員迦納表示,“雖然我們公佈的(重複論文)數目看起來像是很多,但是你必須記住有180萬論文和PubMed資料庫的95%以上的研究都是高品質的精心努力的成果。”迦納說,“我們只是希望,高標準的科學精神無處不在。”(肖荷露) (來源:人民網-國際頻道) 根治學術不端行為不能完全依靠行為發現後的嚴重處罰,學者自覺踐行學術規範才是治本之策。但是,在這種自覺意識還很弱小的時候,對學術不端行為的處罰就顯得極為重要。專門的學術規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要防止因為不瞭解學術規範而產生的不端行為。當然,除了學術規範的傳授,教師自身在學術方面的嚴謹作風對學生有更好的示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