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裝置管理方針
保證裝置正常完好為企業的生產提供最優的技術裝備,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建立在最佳的物質技術基礎之上,以獲得裝置壽命週期費用最經濟,裝置綜合效率最高。
2.裝置管理機構和職責。
2.1裝置管理由分管生產副廠長全面負責。
2.2分管副廠長的職責是:
2.2.1負責考核裝置完好率和裝置利用率;
2.2.2負責稽核裝置定期保養、維修和大修計劃並監督實施;
2.2.3負責稽核裝置更新和增置計劃;
2.2.4負責建立健全裝置使用管理與維護制度;
2.2.5負責加強裝置基礎管理工作。
2.3裝置管理日常工作由裝置科或專、兼職裝置管理員負責。
2.4裝置科或裝置管理員的職責是:
2.4.1掌握裝置市場資訊和本廠裝置技術狀態,根據本廠生產需要,提出並編制裝置更新和增置計劃,經分管副廠長同意實施裝置的購置。新置裝置確保效能先進、質量優良,並且有較高的可靠性、維修性和經濟性指標。
2.4.2對新購置的裝置進行開箱驗收和安裝除錯驗收,嚴把質量關。負責做好裝置執行初期的使用和保養,以及資訊反饋工作。
2.4.3編制裝置操作規程和維護規範,監督裝置的安全和正確使用。
2.4.4對裝置進行日常維護和定期保養,使裝置常年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的狀態;
2.4.5編制裝置定期保養、維修和大修計劃並負責實施。
2.4.6會同財務科編制裝置臺帳,加強裝置臺帳管理,定期進行裝置盤點、核實,確保帳面清晰、帳物相符;
2.4.7建立主要裝置檔案,一機一檔;
2.4.8監督裝置運轉記錄的填寫和完好率、利用率的統計;
2.4.9完成廠長交辦的裝置管理的其它日常工作。
3.裝置分類與編號
3.1凡本廠購置的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生產裝置、檢測儀器和裝置、輔助性生產工具均列入裝置管理範籌。
3.2本廠裝置共分五類:
3.2.1型材切削加工裝置;
3.2.2輔助裝置;
3.2.3焊接裝置;
3.2.4檢測儀器和裝置;
3.2.5輔助性生產工具;
3.3裝置編號方法;
3.3.1本廠裝置編號採用兩節編號方法。第一節號碼用三位阿拉伯數字代表裝置分類,第二節號碼代表裝置順序號。
3.3.2裝置編號的標記如下:
A B C————D
其中:A————裝置大類,切削加工裝置為1,焊接裝置為2,輔助裝置為3,檢測儀器和裝置為4,輔助性生產工具為5;
B————裝置中類,附件1裝置分類表。
C————裝置小類,附件1裝置分類表。
D————順序號。
例如編號012—1是指型材切削加工裝置下料鋸中的第一臺雙頭鋸。
4.裝置的購置與入帳
4.1根據本廠生產需要,由車間或裝置管理員提出裝置更新和添置要求。
4.2裝置科或裝置員根據車間的要求進行考察,綜合考慮裝置的先進性、可靠性、維修性和經濟性指標,提出購置計劃,報分管副廠長稽核。
4.3稽核後的裝置增置計劃報廠長批准。
4.4由廠長主持與裝置供應商簽定裝置購買合同。
4.5裝置進廠後,由裝置科或裝置管理員會同技術科對裝置進行開箱驗收,檢查裝置的外觀,檢查備附件是否齊全,隨機技術檔案是否完整。
4.6裝置科或裝置管理員參與裝置的安裝除錯,完成後,裝置科或裝置管理員會同技術科對裝置進行安裝驗收。驗收合格後,填寫驗收報告,按規定分類編號入帳。
5.裝置的安裝、試車和投產
5.1裝置安裝前的準備工作
5.1.1瞭解裝置的重量,體積(高度、寬度、長度),吊卸就位的條件,並確定其運輸路線;
5.1.2瞭解裝置的工作環境條件,選用符合規定的安裝場地,對於有恆溫、恆溼等特殊環境要求的裝置,應嚴格按裝置說明書所規定的條件進行;
5.1.3準備安裝時所需的物資器材、工具、測量儀器、潤滑材料等;
5.2裝置的安裝
5.2.1裝置平面佈置圖由車間、技術科和裝置科共同提出,報分管副廠長審批。
5.2.2裝置安裝必須按批准的平面佈置圖進行施工。
5.2.3安裝裝置的基礎必須按照裝置說明書上規定的要求建造。
5.2.4裝置裝牢在基礎上之後,應將所有汙物、水跡、鐵屑、防鏽油清除乾淨,所有在安裝時進行裝配(或組裝)的零部件,必須清洗乾淨,並塗上規定的油脂,特別應注意接合面和滑動面的清潔度,但裝置上的密封、鉛封和技術檔案中規定不得拆卸件,不準拆卸清洗。
5.2.5裝置零部件以清洗裝配好之後,應將所有的潤滑部位按規定加註潤滑油脂,然後用手轉動各運動的零部件,要求輕鬆靈活,沒有阻礙、震動和運動方向錯誤等反常現象。對於某些大型裝置,人力無法搬動時,可使用適當的工具,但應緩慢及謹慎地進行。
5.2.6電氣部分的安裝,要求安全、準確、可靠。
5.3試車
試車應按裝置說明書要求進行。注意以下幾點:
5.3.1在裝置機械部分試運轉前,其電氣部分(包括電機、示警及訊號裝置),應先行試運轉。電機試運轉前,先不要掛上皮帶,待接上電源確定電機旋轉方向正確後,再掛上皮帶,並適當張緊。
5.3.2裝置在試車前應裝好防護裝置,清理裝置上不必要的物件,確保安全。
5.3.3在裝置潤滑面上要多次塗油,各潤滑點應保持足夠的潤滑油。
5.3.4試車時空轉1小時,注意溫升變化。試車應從部件開始到整機逐級運轉。
5.3.6試運轉中如發現有不正常現象,應立即停車和檢查修理。
5.3.7試車中潤滑、液壓系統和冷卻或加熱系統各管道暢通無阻,閥件和機構的動作正確、靈活、可靠、無漏油現象。
5.3.8試車結束後,斷開動力源,消除壓力和負荷,複查主要部分的配全和安裝精度,檢查緊固部分,清理現場,整理試運轉記錄。
5.3.9對照裝置出廠檢驗證書的專案,逐項認真檢查。如發現不合格,立即向製造廠反映,要求原製造廠派員協助排除不合格現象,並追究責任,賠償損失。試車檢驗證書和記錄應歸入裝置檔案。
5.4驗收和交用投產
5.4.1移交生產的裝置,由裝置科在試車合格的基礎上組織車間和技術科作安裝質量、幾何精度檢查、負荷試車等工作。
5.4.2符合要求後,填寫裝置交用驗收單,經裝置科和車間負責人簽字,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5.4.3交接時,隨機附件和專用工具,要同時移交給操作人員。
5.4.4隨機檔案交接中產生的檔案統一歸入裝置檔案。
5.4.5新裝置交付使用後3~6個月內,裝置科組織有關人員作精度複查和調整。
6.裝置的使用管理
6.1每臺裝置必須建立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
6.2每臺裝置應建立崗位責任制,定人定機或定人管理。
6.3主要裝置必須建立當班運轉記錄。
7.裝置的維修與定期檢驗
7.1裝置維修分日常維修和事故維修二級。
7.1.1日常維修的內容是:清潔緊固調整潤滑和防腐,簡稱“十字”作業。
7.1.2事故維修指出現故障進行專業維修。
7.1.3日常維修由操作者進行;事故維修由專業人員或委託外單位進行。
7.2事故維修應經過專人檢驗填寫維修申請書,經分管副廠長批准進行。
7.3維修後的裝置應由專業人員與操作者進行試車檢驗合格方能開車。
7.4維修卡連同試車單一併存入該機檔案。
8.裝置的事故管理
8.1凡由於不正當使用造成的裝置故障損壞的均稱為裝置事故。
8.2屬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性裝置損壞不屬於裝置事故。
8.3裝置事故分三個等級
8.3.1一般事故:裝置直接價值損失在300元及以下者;
8.3.2大事故: 裝置直接價值損失在300-1000元者;
8.3.3重大事故: 裝置直接價值損失在1000元以上者;
8.4事故的處理
8.4.1一般事故由班組處理並報車間備案;
8.4.2大事故由車間處理並報廠領導備案;
8.4.3重大事故由企業處理。
8.5事故的處罰。
對肇事者處以事故損失價值的10-30%罰款,並責令寫出檢查。
9.裝置的處理與報廢
9.1裝置的處理與報廢許可權在廠長。
9.2需要處理的裝置應由裝置科進行技術鑑定提出意見,並估計價值經由廠長批准進行。
9.3需要報廢的裝置要提足折舊費,估計好殘值,由廠長批准並在財務進行資產銷帳。
9.4報廢裝置殘骸應交物質回收部門處理。
10.裝置檔案管理
10.1凡列入固定資產的裝置均列入立檔範圍。
10.2雙角鋸、角縫清理機,V型鋸、四角焊機、雙軸仿形銑、玻璃壓條鋸、計算機管理系統等重要裝置,要一機一檔分別存放,其它裝置分類存檔。
10.3檔案內容
10.3.1裝置裝箱單。
10.3.2使用說明書。
10.3.3有關技術檔案(如簡圖、零件表、附件表)。
10.3.4開箱驗收單。
10.3.6試運轉記錄。
10.3.7維修保養記錄。
10.3.8運轉記錄和年度彙總表。
10.3.9改造記錄。
報廢處理申批檔案。
10.4檔案由專人存放,借閱要經部門負責人批准。
10.5設立裝置檔案目錄表,以備查。
1.裝置管理方針
保證裝置正常完好為企業的生產提供最優的技術裝備,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建立在最佳的物質技術基礎之上,以獲得裝置壽命週期費用最經濟,裝置綜合效率最高。
2.裝置管理機構和職責。
2.1裝置管理由分管生產副廠長全面負責。
2.2分管副廠長的職責是:
2.2.1負責考核裝置完好率和裝置利用率;
2.2.2負責稽核裝置定期保養、維修和大修計劃並監督實施;
2.2.3負責稽核裝置更新和增置計劃;
2.2.4負責建立健全裝置使用管理與維護制度;
2.2.5負責加強裝置基礎管理工作。
2.3裝置管理日常工作由裝置科或專、兼職裝置管理員負責。
2.4裝置科或裝置管理員的職責是:
2.4.1掌握裝置市場資訊和本廠裝置技術狀態,根據本廠生產需要,提出並編制裝置更新和增置計劃,經分管副廠長同意實施裝置的購置。新置裝置確保效能先進、質量優良,並且有較高的可靠性、維修性和經濟性指標。
2.4.2對新購置的裝置進行開箱驗收和安裝除錯驗收,嚴把質量關。負責做好裝置執行初期的使用和保養,以及資訊反饋工作。
2.4.3編制裝置操作規程和維護規範,監督裝置的安全和正確使用。
2.4.4對裝置進行日常維護和定期保養,使裝置常年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的狀態;
2.4.5編制裝置定期保養、維修和大修計劃並負責實施。
2.4.6會同財務科編制裝置臺帳,加強裝置臺帳管理,定期進行裝置盤點、核實,確保帳面清晰、帳物相符;
2.4.7建立主要裝置檔案,一機一檔;
2.4.8監督裝置運轉記錄的填寫和完好率、利用率的統計;
2.4.9完成廠長交辦的裝置管理的其它日常工作。
3.裝置分類與編號
3.1凡本廠購置的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生產裝置、檢測儀器和裝置、輔助性生產工具均列入裝置管理範籌。
3.2本廠裝置共分五類:
3.2.1型材切削加工裝置;
3.2.2輔助裝置;
3.2.3焊接裝置;
3.2.4檢測儀器和裝置;
3.2.5輔助性生產工具;
3.3裝置編號方法;
3.3.1本廠裝置編號採用兩節編號方法。第一節號碼用三位阿拉伯數字代表裝置分類,第二節號碼代表裝置順序號。
3.3.2裝置編號的標記如下:
A B C————D
其中:A————裝置大類,切削加工裝置為1,焊接裝置為2,輔助裝置為3,檢測儀器和裝置為4,輔助性生產工具為5;
B————裝置中類,附件1裝置分類表。
C————裝置小類,附件1裝置分類表。
D————順序號。
例如編號012—1是指型材切削加工裝置下料鋸中的第一臺雙頭鋸。
4.裝置的購置與入帳
4.1根據本廠生產需要,由車間或裝置管理員提出裝置更新和添置要求。
4.2裝置科或裝置員根據車間的要求進行考察,綜合考慮裝置的先進性、可靠性、維修性和經濟性指標,提出購置計劃,報分管副廠長稽核。
4.3稽核後的裝置增置計劃報廠長批准。
4.4由廠長主持與裝置供應商簽定裝置購買合同。
4.5裝置進廠後,由裝置科或裝置管理員會同技術科對裝置進行開箱驗收,檢查裝置的外觀,檢查備附件是否齊全,隨機技術檔案是否完整。
4.6裝置科或裝置管理員參與裝置的安裝除錯,完成後,裝置科或裝置管理員會同技術科對裝置進行安裝驗收。驗收合格後,填寫驗收報告,按規定分類編號入帳。
5.裝置的安裝、試車和投產
5.1裝置安裝前的準備工作
5.1.1瞭解裝置的重量,體積(高度、寬度、長度),吊卸就位的條件,並確定其運輸路線;
5.1.2瞭解裝置的工作環境條件,選用符合規定的安裝場地,對於有恆溫、恆溼等特殊環境要求的裝置,應嚴格按裝置說明書所規定的條件進行;
5.1.3準備安裝時所需的物資器材、工具、測量儀器、潤滑材料等;
5.2裝置的安裝
5.2.1裝置平面佈置圖由車間、技術科和裝置科共同提出,報分管副廠長審批。
5.2.2裝置安裝必須按批准的平面佈置圖進行施工。
5.2.3安裝裝置的基礎必須按照裝置說明書上規定的要求建造。
5.2.4裝置裝牢在基礎上之後,應將所有汙物、水跡、鐵屑、防鏽油清除乾淨,所有在安裝時進行裝配(或組裝)的零部件,必須清洗乾淨,並塗上規定的油脂,特別應注意接合面和滑動面的清潔度,但裝置上的密封、鉛封和技術檔案中規定不得拆卸件,不準拆卸清洗。
5.2.5裝置零部件以清洗裝配好之後,應將所有的潤滑部位按規定加註潤滑油脂,然後用手轉動各運動的零部件,要求輕鬆靈活,沒有阻礙、震動和運動方向錯誤等反常現象。對於某些大型裝置,人力無法搬動時,可使用適當的工具,但應緩慢及謹慎地進行。
5.2.6電氣部分的安裝,要求安全、準確、可靠。
5.3試車
試車應按裝置說明書要求進行。注意以下幾點:
5.3.1在裝置機械部分試運轉前,其電氣部分(包括電機、示警及訊號裝置),應先行試運轉。電機試運轉前,先不要掛上皮帶,待接上電源確定電機旋轉方向正確後,再掛上皮帶,並適當張緊。
5.3.2裝置在試車前應裝好防護裝置,清理裝置上不必要的物件,確保安全。
5.3.3在裝置潤滑面上要多次塗油,各潤滑點應保持足夠的潤滑油。
5.3.4試車時空轉1小時,注意溫升變化。試車應從部件開始到整機逐級運轉。
5.3.6試運轉中如發現有不正常現象,應立即停車和檢查修理。
5.3.7試車中潤滑、液壓系統和冷卻或加熱系統各管道暢通無阻,閥件和機構的動作正確、靈活、可靠、無漏油現象。
5.3.8試車結束後,斷開動力源,消除壓力和負荷,複查主要部分的配全和安裝精度,檢查緊固部分,清理現場,整理試運轉記錄。
5.3.9對照裝置出廠檢驗證書的專案,逐項認真檢查。如發現不合格,立即向製造廠反映,要求原製造廠派員協助排除不合格現象,並追究責任,賠償損失。試車檢驗證書和記錄應歸入裝置檔案。
5.4驗收和交用投產
5.4.1移交生產的裝置,由裝置科在試車合格的基礎上組織車間和技術科作安裝質量、幾何精度檢查、負荷試車等工作。
5.4.2符合要求後,填寫裝置交用驗收單,經裝置科和車間負責人簽字,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5.4.3交接時,隨機附件和專用工具,要同時移交給操作人員。
5.4.4隨機檔案交接中產生的檔案統一歸入裝置檔案。
5.4.5新裝置交付使用後3~6個月內,裝置科組織有關人員作精度複查和調整。
6.裝置的使用管理
6.1每臺裝置必須建立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
6.2每臺裝置應建立崗位責任制,定人定機或定人管理。
6.3主要裝置必須建立當班運轉記錄。
7.裝置的維修與定期檢驗
7.1裝置維修分日常維修和事故維修二級。
7.1.1日常維修的內容是:清潔緊固調整潤滑和防腐,簡稱“十字”作業。
7.1.2事故維修指出現故障進行專業維修。
7.1.3日常維修由操作者進行;事故維修由專業人員或委託外單位進行。
7.2事故維修應經過專人檢驗填寫維修申請書,經分管副廠長批准進行。
7.3維修後的裝置應由專業人員與操作者進行試車檢驗合格方能開車。
7.4維修卡連同試車單一併存入該機檔案。
8.裝置的事故管理
8.1凡由於不正當使用造成的裝置故障損壞的均稱為裝置事故。
8.2屬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性裝置損壞不屬於裝置事故。
8.3裝置事故分三個等級
8.3.1一般事故:裝置直接價值損失在300元及以下者;
8.3.2大事故: 裝置直接價值損失在300-1000元者;
8.3.3重大事故: 裝置直接價值損失在1000元以上者;
8.4事故的處理
8.4.1一般事故由班組處理並報車間備案;
8.4.2大事故由車間處理並報廠領導備案;
8.4.3重大事故由企業處理。
8.5事故的處罰。
對肇事者處以事故損失價值的10-30%罰款,並責令寫出檢查。
9.裝置的處理與報廢
9.1裝置的處理與報廢許可權在廠長。
9.2需要處理的裝置應由裝置科進行技術鑑定提出意見,並估計價值經由廠長批准進行。
9.3需要報廢的裝置要提足折舊費,估計好殘值,由廠長批准並在財務進行資產銷帳。
9.4報廢裝置殘骸應交物質回收部門處理。
10.裝置檔案管理
10.1凡列入固定資產的裝置均列入立檔範圍。
10.2雙角鋸、角縫清理機,V型鋸、四角焊機、雙軸仿形銑、玻璃壓條鋸、計算機管理系統等重要裝置,要一機一檔分別存放,其它裝置分類存檔。
10.3檔案內容
10.3.1裝置裝箱單。
10.3.2使用說明書。
10.3.3有關技術檔案(如簡圖、零件表、附件表)。
10.3.4開箱驗收單。
10.3.6試運轉記錄。
10.3.7維修保養記錄。
10.3.8運轉記錄和年度彙總表。
10.3.9改造記錄。
報廢處理申批檔案。
10.4檔案由專人存放,借閱要經部門負責人批准。
10.5設立裝置檔案目錄表,以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