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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石頭人33

    你這個提問是要有個前體條件。

    首先你的房子是在拆遷規劃之內的嗎?答案肯定,納就是有補償款的,另外還要你房東確認簽字劃押!落是在拆遷範圍之內,你相偷機取巧,我就哼哼呀了!賴著不簽字的時候,那就另當別論!政府部門亦不是吃瓜皮的幹部。順風順水是你遵循的良好程式,不然的話,別幹出那個‘猴子撈月亮的蠢事’啊!

    想搞成大地震的影響力,妄廢了一片心機。你沒有見過媒體上當過老賴 的嗎?最後結局咋樣的?水泥磚石給保衛起來的情況,斷電掐水拆氣表。你還咋生活?要執迷醒悟才是正道!小胳脖擰不動大腿的。

    因個別拒籤合同者正座樓成為了黑宅、合必呢。也是影響了市容配置了極多老鼠窩。如果是你還能在此居住?

    還不去另募個新房享樂,改善下環境為佳。

    還要給你個任務,幫忙勸說下老母老父,整理好行裝車拉肩扛手提行囊奔向新家!

  • 2 # 京平律師事務所

    一、如果自己的房屋被認定為違法建築,那麼拆遷中能否獲得拆遷補償呢?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因此法律規定不會對違法建築予以補償,但是由於很多違法建築是歷史原因造成的,不能歸結於公民行為本身,補償與否不能一概而論。

    集體土地上的違法建築的補償尚沒有一部完整的法律規定。一刀切地認定違法建築不予補償是不合理的。因為如果舊房具有合理性、合法性,應當予以合理補償。對於新建的違法建築,則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可以爭取建築成本價作為拆遷補償的標準。

    二、不是所有的無證房都是違建

    不是所有的無證房都是違建,因為歷史遺留或地方管理原因造成證件缺少或手續不齊全,其責任不應當簡單歸屬於建房者,應該從實際情況出發,酌情考慮,進行合理補償。

    下面,京平律師給您列舉幾種在實踐中通常不會被認為違建的種類:

    1、符合當地建房政策的房屋

    2、家裡代代相傳的祖宅

    3、上個世紀50、60年代的農村房屋

    4、2008年之前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

  • 3 # 楊在明徵地拆遷律師

    您好,“違建不補”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確立的明確原則,也是對廣大被徵收人震懾力最大的法規條文之一。拆了白拆,面積一平米都不算,很多城市、農村的無證自建房在徵收專案中最終就會落得這樣的結局。但是,隨著拆違行動的持續推進和相關領域政策、法規的不斷完善,有一些曾被冠以“違建”帽子的房屋正逐步從法理、情理上脫離被拆除且零補償的厄運。這類“違建”如果隨便拆那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造成損失還要給予適當的補償或賠償。本文,在明律師就帶大家看看這10種“違建”都有哪些……

    1. 因危房、老舊房屋翻建而形成的唯一居住用房

    實踐中,許多農村的宅基地上房屋因年久失修、地處偏遠而逐漸成為各種級別的危險房屋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居住體驗的老舊房屋。而想要參與農村危房改造,享受相關政策優惠是有著嚴格的審批流程的,很多村民根本無福享受。此時,村民在自家宅基地範圍內將房屋拆除並翻建的行為雖不符合農村建房用地的相關規定,但其社會危害性顯著偏低,不影響規劃和土地資源,且翻建的房屋很可能是某一戶農民的唯一居所。這類房屋雖然“無證”,但按照行政法領域的“比例原則”和《城鄉規劃法》第64條所確立的“一般違法”和“嚴重違法”的區分原則,不應草率地予以限期拆除,而完全可以透過“補證+罰款”的形式處置。

    2. 農村宅基地上因歷史遺留原因形成的“後背房”

    所謂“後背房”或者“小背房”在農村很常見,即村民為了擴大房屋的居住使用面積而在自家宅基地上正房的後牆處擴出來的一間附屬建築,像是正房後面揹著個小書包一樣。2019年一些地方針對這類無證房屋的處置原則是: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證載面積範圍內的,一律不予拆除;在“小紅本”附圖中明確標註有“背房”建設空間的,不予拆除。超出“小紅本”劃線範圍的才予以拆除,且必須是1982年以後建造的。

    3. 農村宅基地上因歷史遺留原因形成的“一體房”

    所謂“一體房”在農村同樣常見,即一些村民將宅基地上房屋的大梁挑高,擴充套件其背面的屋頂空間所形成的“加大”號房屋。這種房屋的特點是有證面積與無證面積連線為一體,若簡單粗暴地動手拆擴出來的部分會導致整棟房屋的結構出現問題,甚至完全無法居住使用。對於“一體房”的拆除,實踐中政府部門會採取相對審慎的態度,一要確保只能拆“擴出來的部分”,不能擅自擴大拆除範圍;二要確保拆除不影響合法部分的居住使用。個別地方“部分違建,全部拆除”的錯誤做法將可能招致行政賠償,當事人完全可以依法維權為自己的擴大損失討個說法。

    4. 城市範圍內1990年以前的自建房

    對於城市範圍內的自建房,其最初要求必須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法律是1990年4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規劃法》。在此之前,1984年國務院出臺的《城市規劃條例》也規定了“建設許可證”,但更多的是從用地層面考慮。在明律師所代理的“許水雲訴金華市婺城區政府行政強制及行政賠償案”中,許水雲的涉案房屋即沒有任何證件,但經當地政府調查認定為1990年以前建造,故最高法在再審判決中明確其屬於因歷史遺留原因形成的合法建築。故此,1990年是一道“坎兒”,對於在此之前即存在的城市自建房屋的拆除應當特別慎重,否則將可能面臨許水雲案中區政府最終的結局——被判強拆行為違法且須行政賠償。

    5.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1982年以前建造的房屋

    1982年2月13日國務院出臺《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對農村自建房作出了需要依法報批的規定。在此之前建造的房屋顯然屬於“歷史遺留原因”形成,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不應被認定為違建拆除。

    《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六部分中指出,1982年《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前,農民集體成員建房佔用的宅基地,範圍在《條例》實施後至今未擴大的,無論是否超過其後當地規定面積標準,均按實際使用面積予以確權登記。據此,能夠確權登記的面積顯然不是違建。

    6. 地方政府招商引資專案建造的未損害自然環境的建築

    根據行政法領域的“誠實信用原則”或曰“信賴保護原則”,地方政府透過招商引資專案,提供各種優惠扶持政策所吸引的投資行為建造的經營、居住用房均不應出爾反爾隨便拆除。所謂“新官不理舊賬”是錯誤的,更沒有法律依據。

    這裡面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涉案建築的存在是否損害或威脅到了當地自然環境。如果牽涉環境保護問題,本著“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兩山”理念,涉案建築恐難逃被拆除的結果。但畢竟招商引資行為在先,房屋的建造者、投資方、購買者均可以主張其損失的適當補償。完全白拆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7. 在規劃區範圍內可透過改正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房屋

    從《城市規劃法》到《城鄉規劃法》均明確了“一般違法”和“嚴重違法”的區分原則,且根據一些地方法院的判例,這一區分原則在實踐中的標準並不唯一,應根據個案進行分析探討。如果涉案房屋確實違反了城鄉規劃且不屬於歷史遺留原因形成,但其可以透過改正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不應被直接予以限期拆除。在“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作出前,先依法作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是必要的,且針對個案的具體情況要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必要時組織召開聽證會。不分青紅皂白上來就拆的“一刀切”做法將給拆除方帶來巨大的法律風險。

    8. 確因特殊原因形成無證房屋

    這裡面的“特殊原因”有時是我們意想不到的。譬如在明律師代理的一起案件中,當事人的房屋系2008年大地震後響應號召集中建造的震後安置房,然而事後才發現這批房屋不僅沒履行報批手續,且有一部分還建在了農用地上。在這種情況下,涉案房屋顯然不應被以“違法用地”的名義強制拆除,即使面臨徵收拆遷專案也應依法給予補償。

    還有的房屋在建造時老百姓是反覆奔波去辦手續的,但有關部門卻以“暫時沒有建房用地指標”等理由而暫緩辦理讓老百姓回去等待。這種“拉鋸式”辦證卻始終辦不下來證的情況顯然不是老百姓一方的過錯,那麼對這類房屋的處置也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不能讓所有的不利後果都由老百姓一方去承擔。

    9. 透過危房鑑定進行改造的建築

    在一起案件中,當地將一棟房屋鑑定為危房,並指出其存在嚴重的消防安全隱患。房主立即對涉案房屋進行了全面修繕加固,其中必然涉及對木製建築主體結構的更新。結果錢也花了也安全了,卻被另一部門上門告知其行為涉嫌違法建設要責令限期拆除。需要注意的是,危房加固修繕和違法建設行為由不同的部門負責管理,“各管一段”情況下出現“認識差異”也不算過分。但無論如何危房改造的程式步驟和查處違建完全不同,對經歷過改造的房屋在認定時無疑要慎之又慎,否則將明顯違背行政合理性原則,給老百姓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10. 被劃入徵收範圍內的“被違建”房屋

    最後的一類不能隨便拆除的房屋就是“以拆違促拆遷”情形下的所謂“違建”房屋。在明律師代理案件中,當地有關人員直截了當地表示:“你不配合我拆遷,我說你是違建你就是違建,配合了都好說……”對於這種令人啼笑皆非而又在各地屢見不鮮的行政目的不當行為,老百姓一定不要忍氣吞聲或隨意退讓,而要識破其違法本質,積極依法維權促使其將問題焦點拉回到徵收拆遷補償的協商談判上來。“被違建”其實質上就不是違建,那麼你憑什麼隨便下責令限拆通知,迫使被徵收人配合簽約騰房而放棄依法複議、訴訟的權利呢?

    最簡單的道理是,有時候認定違建所依據的“航拍圖”或者“紅線圖”老百姓是根本看不懂的,專業律師看也要慎之又慎,反覆對比不同的圖示去尋找結論。有時老百姓的房屋根本沒“越線”卻硬被說成是“越線”了,要反應出這一事實來也需要一定的專業技能,不可輕易被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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