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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WSZyAMS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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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園丁190604059
主要是你愛她吧,如果真愛,結婚和她過一輩子就加上。如果你半路想離婚就別加了。關鍵是你決定一切,女孩子就要個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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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冥天池也
這年頭建議還是誰付首付房子就算誰的,如果他家自願加入哦首房款的話那麼按照出資一人一半的情況,加他的名字也未嘗不可,以到最後還需要月供的話,也需要她還一半,這樣的話房子算是平分,一人加一半也是可以的。
很簡單,出多少錢就加她的名字算多少錢的。如果不想出錢的話就不要加,嗯,這年頭因為這種事情最後鬧得不可開交,到時間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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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汪姝羽
真想告訴你這婚不結也罷,但感情的事旁觀者都是說的容易的。如果你實在放不下她,那我建議你們籤婚前協議並公證,如果因為她的原因(出軌等等)今後離婚,她拿不到房子。如果她不願有婚前協議,那你真要三思是否要結這個婚了。一個總想將所有好事都佔了的人往往很自私,在一起能幸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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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品味人生141378873
其實辦法有很多,婚房沒加名,其它方面還能再談,比如彩禮,證券等你還可以讓步。如果你們相愛。
如果你認為這是無理取鬧,退一步海闊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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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去西方957
這事不能由著你女朋友任性,都已經是成年人了,做人要明事理,守規則。
如果與一個人沒道理可講,最好還是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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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沫茉香梔
個人認為你沒做錯什麼,這種情況換成是我,我會選擇不結婚。
從大學就開始戀愛,兩人相處了四年。說明彼此的感情都很不錯,那我就不明白你女朋友的做法了。你們不在同個城市,你為了照顧她的感受,還把房子買在女方的城市,你可真是個好男人。(我要是遇見這樣的男人立馬嫁了。呵呵,題外話)房子總價218萬,首付你們家就付了131萬。現在女方要求加名字,又不願意出錢,那她打算一起還貸嗎?如果她打算什麼都不出,動不動就威脅你,不加名字就不結婚,她是公主嗎?還是女王?我想說這個不光道義上過不去,就連法律上也過不去吧。最近法律不是出新規了嗎?專門針對男方彩禮和房產這塊的,她什麼都不出,就算加她名字,離婚男方也可以維護自己的權利。具體的你可以去網上查查資料,或者諮詢一下律師。
如果你是大富翁你可以無所謂,但是這個130萬的首付裡面也有你父母的錢吧。以後還貸你也打算自己一個人付嗎?那房子的裝修費傢俱家電誰付呢?結婚的彩禮和酒席婚宴你們家同意一手包了?你們家只讓女方出60萬就加名字,她可佔大便宜了還在耍脾氣,你對你女朋友真是太好了。好的她都找不到方向了。
你如果真心喜歡她,這個誰也沒有辦法左右你的感情。就按你的要求讓她自己選擇,她選擇哪個就按照哪個辦理。你提的這兩個條件怎麼看都是你吃虧,全都對她有利。你怎麼什麼都為她著想,身為女人,我都開始羨慕她了。
她呢?你處處為她考慮,她有一點是為你著想嗎?除了無理取鬧其他啥也沒看見。你要真喜歡她,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誰也不能說什麼。但是你考慮一下自己的父母,這還沒有進門呢!等進門後,是要供起來嗎?你父母是想看你幸福才妥協至此,如果結果不是你想要的那你要怎麼辦?你還是重新考慮一下是不是要結婚吧,男人就該拿出自己的氣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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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四季——花開
這個真的很難說,因為我沒有很好的建議給你,畢竟是關於你一生的幸福,不過,如果是我,我會這樣
1,她不需要出一半的首付,哪怕出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我都可以寫上她的名字。
2,裝修,家電傢俱她有出我也會加上她的名字
3,她不要彩禮如果我父母也會過來養老(哪怕不住到一起給他們租近一點的房子也可以)我也會願意加上她的名字
4,如果去我所在的城市買房子我會加上她的名字
只要互相考慮一下對方問題就會迎刃而解,如果是我,就算為了一個嫁給我的女人,替我生兒育女傳宗接代,來我家生活我也會無條件的加上她的名字,但是,如果她一分錢不出,要有車有房有彩禮,更重要的是房子價格太過昂貴,要加上她的名字也確實有點不切合實際,你不防跟她商量一下,各退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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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愛點頭的螞蟻
謝謝邀請。這種問題得看具體情況,如果你和她的感情很深厚,加不加名字本就不在討論之列,因為戀愛雙方都能為彼此著想的話,你能為她在異地買房,她也不應該太為難你,何況根據新婚姻法,加不加她的名字,如果到了離婚的地步,你能證明房子你出了多少錢,那麼有沒有她的名字根本就不重要。但是如果她在婚前對你或者說你們彼此都不夠信任對方的話,那麼結婚就變成了兩家人的事了,加名字也行,那女方相對應地也要拿出資金為這個小家做貢獻,比如以後共同還房貸或女方出裝修、傢俱、電器錢或買車錢或首付均攤、其他男方出……總之如果你真的不願意加她的名字,有一百種解決辦法,她真的為了房子不和你結婚的話,你也該考慮考慮你們的感情了,但是你如果足夠愛她,這些問題都不是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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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夢遠點
好像只要房子是你男方家出錢買的,女方沒出錢,就算加了她的名字也和她沒關係。你要是怕她將來分房,就自己還貸,別讓她出錢。
我跟女友從大學戀愛到現在已經四年了,兩個人家鄉距離300公里左右,畢業過後女友想留在自己家鄉的城市發展,於是家裡就在女友所在城市付了首付買了房(中間曲折一筆帶過),買的房子總價218萬左右,家裡首付131萬,現在要結婚了,女友非要加上她的名字,不加名字就不結婚,說要安全感,保障。我覺得說不過去,買房付首付他家裡也沒有給錢,再加上我是為了她離家近點,離開了自己家。我跟她說現在有兩個解決方法,一是,回我老家買房,房產證上寫你名字;二是,你家出60萬付到現在的房子裡面,加你名字。她都不同意,還說不加名字不結婚,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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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加女人名!如果加上,以後女人招來野男人,你必然離婚,你的房不說,還得搭一半房款白送人,你立場要堅定,不能犯糊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