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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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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區探王
罰款,一個老師您有這個資格嗎,先不說你告訴不告訴我,我要先問問你是誰給您的權利,您有執業資格證書(我是說罰款的),據我所知,這都是明令禁止的,您一個為人師表的老師動不動要罰款,您是嫌國家給您的工資低嗎?您是想搞二產業嗎?這個問題小編提的有問題,但凡有一點知識的老師我是不認為這麼幹的,您這不是給老師們找捱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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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別說“沒有知會家長”了,就算提前就告知家長了也不合適啊!
別說“合適”了,這種行為本身就是違規、違法的啊!
老師有什麼資格“罰款”?
路邊的停車收費沒資質也不允許隨便亂收不是嗎?教師什麼時候被法律法規賦予了這個權利?
所以這個老師的行為是非常錯誤的!
罰款一年級學生能有多大的意義?合理合法的罰款成年人,我們可以理解,因為成年人對“錢”的認識不一樣,但是現在一年級,別說是一年級了就算是高年級、初中生、高中生甚至一些大學生,有多少孩子對“錢”有一個真正意義上理解?
你說學生如果犯錯了,需要被懲罰才能夠接受教訓才能夠改正,我個人是很理解的——誰還沒小時候被罰過啊!
問題是你的懲罰目的難道不應該是為了讓孩子吸取教訓、認識不足然後改正嗎?一群對錢還沒有完全認識的孩子是不是可以理解為:沒關係,反正我爸媽有錢,既然交錢就能夠不用做這個做那個、不用學習,那麼我就讓我爸媽交錢就行了!
萬一孩子更你說“老師,我能包月嗎?”你怎麼辦?
所以,這種行為的本身就是無知的!
我真的無法相信這種事兒會發生在小學而且還是一年級!
題主,
這是真的嗎?
如果是真的,那麼建議不要交錢!不能交錢!
不是交不起,而是沒意義!
如果這事兒是真的, 我建議你跟老師電話聯絡一下,表示對罰款的方式不認可,同時建議老師可以透過罰抄、罰寫以及罰站等方式對孩子進行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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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黔遊俠
罰款作為一種行政處罰手段,是行政執法單位對違反行政法規的個人和單位給予的行政處罰。學校不屬於行政執法單位,老師作為學校的工作人員沒有賦予行政執法的這個權利,所以老師不能對學生處以罰款。
其次,學生違反校規校紀或不按時完成作業或打架鬥毆等行為不屬於違反行政法規行為,也不屬於違反合同約定行為,不能進行罰款處罰,所以老師無權對學生進行罰款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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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師說
無論是知會了家長還是沒有知會家長,對學生罰款的行為都是違規行為,都是被禁止的。這跟學生要不要懲戒沒有關係,懲戒教育絕對不含罰款這種手段。
罰款是有權機關對公民作出的處罰行為,企業也可以對職工的違規行為施以罰款。但是,請注意被罰款的物件,都是完全行為能力人,是能夠透過勞動和經營賺錢的人,是生產者。
學生呢,顯然不符合這些條件,既不是完全行為能力人,更不是生產者,完全是消費者,他們由監護人供養,他們自己是不創造財富的,掙不了錢的。教師對學生進行罰款,就是加重家長的經濟負擔,這是不被允許的行為。
從教師這方面來說,教師的職責是教書育人,對學生有批評教育的權利,也應該有適當的懲戒權。但是任何權力都是有邊界的,教師沒有行政處罰權,沒有對學生罰款的權力。
任何時候,我們都應該堅決反對教師以罰款這種形式對學生進行懲罰,別說小學生,就是大學生也不可以,因為老師沒有這種權力,就不能做出這種處罰決定。
試想一下,如果老師可以對學生進行罰款,帶來的影響是極其惡劣的,使本來就已經不和諧甚至有點對立的家校關係雪上加霜,家校關係必然矛盾重重,而最後,受害者一定是老師。
有些老師很排斥我的觀點,其實,我這是在保護老師,無數案例證明,在老師與家長的博弈中,老師幾乎都是受害的一方,即使是佔了理的情況下,也多是如此。
現在,你對學生罰款,連百分之一的理都不佔,家長告你是一告一個準,不處理你還處理誰?鑑於此,我呼籲我們的少數同行,千萬別去碰這條紅線,不保護好自己,你還怎麼履行職責,是想等著被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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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虹季先生
不合適,無論老師是否通知了家長,以罰款的方式懲罰學生必然是非常不合適,也是非常不恰當的!
學生犯了錯作為教師可以以正確的方式懲戒,但絕不是罰款!無論數額大小,對學生罰款的行為都是屬於違規行為,都是被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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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劍客談教育
老師在沒有知會家長的情況下,對一年級學生處以罰款的處罰,合適嗎?當然不合適!而且簡直就是錯誤到荒謬了!第一,老師對學生(違紀)的處分不能簡單地一罰了之。
老師本來就沒有罰款的許可權,罰款必然引起反對,此其一;其二,老師做的是入腦入心的工作,以罰款來代替教育,會讓學生產生誤解,他們會覺得沒有用錢辦不到的事!其三,學生違紀違規,固然令老師頭疼,但問題出現了,未嘗不是一次很好的教育契機,問題當中蘊含著出路、辦法。用罰款作為教育的手段,這是從根本上就錯了的,還是因為不懂教育的特點,或者懶於思考怠於想招的緣故吧!
第二,處分的物件是一年級學生。這麼丁點的小孩兒,就算違反校紀班規,又有什麼不好處理的呢?喊到身邊,抱在懷裡,三言兩語,孩子認識到錯誤就行了,會處理的老師幾句批評加上鼓勵,孩子既產生敬畏之心又感覺心裡溫暖,破啼為笑之後,教育的目的就達到了。何必搞出這套成年人世界裡冰冷的玩意兒來呢?罰了六七歲孩子的錢,能讓他(她)知道並記住自己犯的錯嗎?他們根本對錢沒啥概念!
第三,孩子犯錯受處分本來很正常,批評兩句不告訴家長無可厚非,但既然罰款就應該告知家長,因為孩子本身沒有經濟來源。他(她)只能找家長或親戚長輩要,而要的時候怕受批評很可能會撒謊。有的孩子甚至不跟家長說,直接偷拿家裡的錢;還有膽大調皮的孩子會去向弱小的孩子索要。原本是為了教育孩子,結果反而是逼著孩子犯更多的錯,實在不可取!
教育作用於人的內心,教育者就應該格外用心!什麼手段該用,什麼手段不該用,一定要從教育的目的出發。不能懶於思考、盲目施策,否則,必將做出有損個人形象,也於教育不利的荒唐事來!慎之! -
8 # 也咫尺也天涯
首先我認為提問者問的這個題只是假設。試問哪個老師會在這風口浪尖上對學生變相體罰?除非老師瘋了!
話說回來,我們小時候老師那麼嚴厲,比如犯錯了罰站、打手、留校,也沒聽說罰款的,沒理由啊!就算是家長同意給,這款怎麼用呢?如果損壞了公物,給錢上交學校,那叫賠償,不是罰款。現在學校是明令禁止罰款的。如果有,當然是犯錯啦!但是結果一定是非常的麻煩的!
提問說沒有通知家長,又是一年級,這個問題放在二十年前,可能孩子怕老師又怕家長不給,也許會去做壞事;就算孩子向家長要錢了交了,那麼家長也一定不好受,就沒有別的方式處理了?孩子才一年級,老師來這一出,一定會給小孩造成心理陰影!間接的心理懲罰比打手心更容易傷孩子的自尊!
不用說,在今天,應該沒有這麼軸的老師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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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淺淺的教育
是這位友友的孩子身上發生的事情。我可以理解家長的心情。錢多少倒是無所謂,這個事情老師處理的不對。可是不交錢吧,又怕老師以後對自己孩子有意見。就是家長的這樣的心裡,縱容了一部分老師膽大妄為,可以說是為所欲為。
一年級的小孩子正是活潑好動的時候,爬上桌子,是有點危險。如果是在上課期間,孩子爬上了課桌,那顯然孩子根本就沒有認真聽課,也沒有遵從小學生上課的日常規範。那老師有必要給孩子們講講作為一年級的小學生上課時如何做才是一個合格的小學生。
如果是發生在課間,學生們通知了老師,老師才發現孩子爬上桌子了,也要給孩子講清楚它的危險性。這是作為老師或者班主任該盡的職責呀。
一年級的小孩子剛從幼兒園轉換過來,可能幼兒園裡都是用的小桌子,或者是小圓桌,我就見過孩子趴在桌子上玩耍。到了一年級桌子高了,孩子在爬上去有點危險。老師要多加提醒就可以了。
咋還弄出個罰款來呢?孩子也沒錢,只會向家長要,那麼這錢到底是罰孩子還是罰家長?罰家長又所為何來?家長把孩子送到學校裡了,現在教育孩子的職責就落在了老師的身上,你沒有給教育好,看管好,還罰孩子錢,這樣的處理方式簡單粗暴,沒有任何意義。也不能給孩子傳遞正確的資訊。還會給孩子造成一種誤解,犯了錯不可怕,也不用怕,交了罰款就沒事了。是這樣嗎?以後孩子大錯小錯不斷,老師就靠罰款的手段來解決問題嗎?那老師到底是在教書育人還是在搞創收呢?
說老師課上不講課下強迫學生違規學生上補習班的!說老師明目張膽的向家長索要紅包或者禮金的!說惡老師毒打學生的!……
可是我們也是老師,怎麼我們周圍就沒有這樣奇葩的老師呢。我們都是兢兢業業的幹工作!嚴格遵守教師的各種條令,國家禁止的行為,我們一概不去違背。國家禁止辦補習班。我們全體沒有一個辦補習班的。不只是表面簽訂承諾書,背地裡依然辦班,我們是真的沒有。
國家禁止學校亂收費。我們除了收取國家規定的費用,不收其它任何費用!網上說的班費,我們一概沒有收過!不讓學生去指定的書店購買任何複習資料。都是老師自己去書店挑選一兩套資料,然後學校報銷,在學校裡的印表機上給學生們速印。所以我們複習的時候更辛苦。除了總結知識點幫孩子們複習,然後就是列印試卷,看試卷,忙的昏頭轉向。可是也從來沒有收過一分錢的試卷費!
咋壞老師都在網上呢!是網友朋友們故意抹黑老師,還是我的其它地方的教師同行們真的違背職業道德去做了讓家長吐槽的事情呢?家長朋友們,留言說說你孩子的小學老師好嗎?可以誇誇老師,也可以吐槽老師。我看看到底是兢兢業業,奉公守法的好老師多,還是喪失職業道德的壞老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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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小學至大學對學生罰款不好。學生年代只花錢不掙錢。他(她)們沒有收入。對學生罰款會造成精神壓力和傷害苦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