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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458114238191884

      要想真正科學、全面地把握音樂教育的價值,必須從音樂教育的內涵入手,也就是說必須以音樂教育的內涵作為我們探討音樂教育價值的邏輯起點。

      音樂教育的內涵是什麼呢?用通俗的語言表達,它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個方面是“透過教育學音樂”,這是音樂教育的直接目標;第二個方面是“透過音樂教育人”,這是音樂教育的終極目標,二者是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

      具體來講,音樂教育的直接目標是讓學生感受、表現、創造音樂,體驗音樂的美感,同時具備傳承音樂文化的責任感和基本能力;音樂教育的終極目標是育人,即培養適應社會發展的全面和諧發展的人,而音樂教育要實現育人的這一終極目標必須是透過音樂的,也就是說必須是以實現音樂教育的直接目標為前提的。依據音樂教育的上述內涵,我們不難理解,實際上,音樂教育的價值也主要體現在與音樂教育的內涵相對應的兩個方面,即音樂本體價值與音樂教育價值。所謂音樂本體價值就是指音樂教育的文化傳承價值,透過音樂教育傳承音樂文化;所謂音樂教育價值就是指音樂教育的育人價值,透過音樂教育促進個體發展。

      對於音樂教育的文化傳承價值,一般來說容易被人們理解和接受。因為,音樂作為一種最具文化品位的精神文化,之所以能不斷繼承、發展、創新,是因為自音樂誕生之日起,人類社會就自動形成或主動創造了音樂文化的種種傳承機制。在正規的學校教育沒有出現之前,人類自發的、自娛自樂的音樂創作與表演活動,一部分人佔有與享受另一部分人的音樂創作與表演成果而導致的音樂職業人的出現,音樂職業人師徒之間的傳宗接代等,應該說是音樂文化的主要傳承方式與途徑。而在正規的學校教育出現之後,雖然還有社會音樂環境、家庭音樂教育等音樂文化的多種傳承途徑,但是不可否認,學校音樂教育便成為了傳承音樂文化的絕對主要途徑。因為,學校音樂教育是一種有組織、有目的的活動,其教育的內容是音樂文化之精華,其教育的形式也最有效率,其教育的方向也代表了音樂文化發展的前進方向。

      而對於音樂教育的育人價值,即它在促進個體發展方面所體現出的價值,人們往往感到有些困惑。學音樂究竟對個體有什麼好處,或者說學音樂的最大好處是什麼?目前比較流行的觀點是:音樂教育能有效開發個體智慧(亦稱“智力” )。這的確是一個十分誘人的觀點,不過也正是因為它太誘人,人們才對這一觀點將信將疑,才使得音樂教育在人們心目中以及在學校教育中的地位時重時輕。為什麼人們會將信將疑?原因很簡單,那就是我們並沒有提供有說服力的理論依據來充分證明這一論點。

      教育的起點不在於一個人有多麼聰明,而在於怎樣變得聰明,在哪些方面變得聰明。長期以來單純依靠用紙筆的標準化考試來區分兒童智慧的高低,考察學校教育的效果,甚至預言他們未來的成就和貢獻,是片面的。這樣做實際上過分強調了語言智慧和數理智慧,否定了其他同樣為社會所需要的智慧,使學生身上的許多重要潛能得不到確認和開發,造成了他們當中相當數量的人雖然在學校考試成績很好,走上社會後卻不能獨立解決實際問題的這一令學校教育十分尷尬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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