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體有論,銘,記,賦,表。
1、論是一種論文文體,按《韻術》:“論者,議也”。《昭明文選》所載:“論有兩體,一曰史論,乃忠臣於傳末作議論,以斷其人之善惡。如《史記》後的太史公曰……。二曰政論,則學士大夫議論古今時世人物或評經史之言,正其謬誤。”如《六國論》、《過秦論》等。
2、銘是一種文體,最初是古代刻在器物、碑碣上的文字,後來發展為一種文體,用來記述事實、功德的文字,述公記行、有時也用來警戒自己或稱述功德的文體,這種文體有用韻的特點。
3、古代一種散文體裁,可敘事、寫景、狀物,抒發情懷抱負,闡述某些觀點。。它可以記人和事,可以記山川名勝,可以記器物建築,故又稱“雜記”。在寫法上大多以記述為主而兼有議論、抒情成分。"記"是一種古代文體,可以透過記人、記事、記物、記景,來抒發作者感情和主張。
4、賦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文體,它講究文采、韻律,兼具詩歌和散文的性質。其特點是“鋪採摛文,體物寫志”,側重於寫景,借景抒情。著名的賦有:杜牧的《阿房宮賦》、曹植的《洛神賦》、歐陽修的《秋聲賦》、蘇軾的《前赤壁賦》、庾信的《哀江南賦》等。
5、“表”是中國古代向帝王上書陳情言事的一種特殊文體,也是封建社會下臣對皇帝有所陳述、請求、建議時用的一種文體。在古代,臣子寫給君王的呈文有各種不同的名稱。
表的主要作用就是表達臣子對君主的忠誠和希望。統觀眾多表文,儘管具體內容不同,但都離不開抒情手法的運用,因此,“動之以情”也可以說是這種文體的一個基本特徵。
古代文體有論,銘,記,賦,表。
1、論是一種論文文體,按《韻術》:“論者,議也”。《昭明文選》所載:“論有兩體,一曰史論,乃忠臣於傳末作議論,以斷其人之善惡。如《史記》後的太史公曰……。二曰政論,則學士大夫議論古今時世人物或評經史之言,正其謬誤。”如《六國論》、《過秦論》等。
2、銘是一種文體,最初是古代刻在器物、碑碣上的文字,後來發展為一種文體,用來記述事實、功德的文字,述公記行、有時也用來警戒自己或稱述功德的文體,這種文體有用韻的特點。
3、古代一種散文體裁,可敘事、寫景、狀物,抒發情懷抱負,闡述某些觀點。。它可以記人和事,可以記山川名勝,可以記器物建築,故又稱“雜記”。在寫法上大多以記述為主而兼有議論、抒情成分。"記"是一種古代文體,可以透過記人、記事、記物、記景,來抒發作者感情和主張。
4、賦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文體,它講究文采、韻律,兼具詩歌和散文的性質。其特點是“鋪採摛文,體物寫志”,側重於寫景,借景抒情。著名的賦有:杜牧的《阿房宮賦》、曹植的《洛神賦》、歐陽修的《秋聲賦》、蘇軾的《前赤壁賦》、庾信的《哀江南賦》等。
5、“表”是中國古代向帝王上書陳情言事的一種特殊文體,也是封建社會下臣對皇帝有所陳述、請求、建議時用的一種文體。在古代,臣子寫給君王的呈文有各種不同的名稱。
表的主要作用就是表達臣子對君主的忠誠和希望。統觀眾多表文,儘管具體內容不同,但都離不開抒情手法的運用,因此,“動之以情”也可以說是這種文體的一個基本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