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誰,能告訴我彩禮是幹什麼用的嗎?彩禮真的沒必要存在。
一般情況下,彩禮是婚前孃家向婆家索要的一定數額的現金,作為結婚的前置條件之一。彩禮談妥,婚姻成交。彆扭不?
第一,彩禮不是賣女兒。女人有獨立的人格,不是貨物。女人是無價的,多少錢也不能買走。彩禮的多少並不能與女人的身價劃等號。所以,以女性的價值為藉口索要彩禮是嚴重的自我物化行為,是自賤的表現。
第二,支付彩禮是對女性的不尊重。你以為支付了彩禮,女人就該為你們家“傳宗接代”、“伺候公婆”、“相夫教子”了嗎?有些婆家有這種思想真噁心。我再次重申我的觀點,男女結婚是為了組建自己的小家,孩子是愛情的結晶和感情的紐帶,跟傳宗接代不沾邊。當然,兒媳可以伺候公婆、相夫教子,同時女婿也得伺候岳父母、相妻教子。男女必須平等!
第三,彩禮並不是婚姻的保障。根據統計資料,70%的離婚是由女性提出的,從這個資料看,更需要保障的是支付鉅額彩禮的男方。保障,只是個幌子。一小部分女性索要了彩禮其實就是為了婚後拿捏公婆和老公,認為這樣婚後才會對她當女皇一樣供奉。
第四,索要了高額彩禮並不會得到老公和婆婆的重視。相反,卻會遭到鄙視和嫌棄。對於富餘家庭來說,你要的越多他們會越覺得你不值錢;對於貧窮人家來說,你要的越多他們越覺得你是惡魔。禍根已經埋下,一旦被玩膩了或是翻身農奴把歌唱了,你會被一腳踢開。
第五,彩禮保障不了婚姻和愛情。這個大家都懂,即使顧及彩禮不敢輕易離婚,那麼你們的婚姻也會如同嚼蠟。離婚,只是遲早的事。
第六,彩禮並不是對孃家養育女兒一場的回報。不管男女,父母把我們養大成人,我們就要一輩子贍養父母,不能把彩禮作為一錘子買賣。公婆和岳父母是一樣的,婚後,雙方應該被同等對待。
再次重申我的觀點:1.婚年輕人結婚,車房和婚禮等費用須共同承擔,所有權歸夫妻共同所有;2.如果需要父母幫忙,那雙方父母都要幫,房屋產權屬於父母,小夫妻倆只享有居住權;3.如果你情我願,男孩可以婚前向準岳父母或女友支付財物,數額大小不限,自願就好。前提是,這些不能是啃老而來,父母自願給的除外;4.杜絕彩禮的說法,一分錢都不該給,這些封建糟粕必須剔除。如果一方父母怕婚後小夫妻家庭生活困難,雙方父母婚前可以協商,各自支付多少錢給小夫妻,達成一致意見就結婚;5.即使給了彩禮,婆家和老公也不能綁架兒媳的任何行為。比如,女方必須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擁有探視父母和給父母禮品或藥費的自由。給過彩禮就不要覺得虧了,當初誰讓你給呢?6.婚後,孃家多了半個兒子,婆家多了半個女兒。某些孃家不要再重男輕女了,認為女兒結婚了就潑出去了,是別家人了。你的女兒依然是你的家人,負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和繼承家產的權利;7.雙方父母必須同等對待,對父母們要孝敬、尊重,互相協助、支援彼此贍養父母。8.孩子的姓氏問題自由協商,談好了結婚。姓氏問題跟彩禮和傳宗接代都沒關係,男女方都不要拿這些說事。
最後,題主的問題我不會回答了。我們家男孩結婚,不會支付彩禮;我們家女孩結婚,不會索要彩禮。
別人彩禮多少,跟我一毛關係都沒有。
有誰,能告訴我彩禮是幹什麼用的嗎?彩禮真的沒必要存在。
一般情況下,彩禮是婚前孃家向婆家索要的一定數額的現金,作為結婚的前置條件之一。彩禮談妥,婚姻成交。彆扭不?
第一,彩禮不是賣女兒。女人有獨立的人格,不是貨物。女人是無價的,多少錢也不能買走。彩禮的多少並不能與女人的身價劃等號。所以,以女性的價值為藉口索要彩禮是嚴重的自我物化行為,是自賤的表現。
第二,支付彩禮是對女性的不尊重。你以為支付了彩禮,女人就該為你們家“傳宗接代”、“伺候公婆”、“相夫教子”了嗎?有些婆家有這種思想真噁心。我再次重申我的觀點,男女結婚是為了組建自己的小家,孩子是愛情的結晶和感情的紐帶,跟傳宗接代不沾邊。當然,兒媳可以伺候公婆、相夫教子,同時女婿也得伺候岳父母、相妻教子。男女必須平等!
第三,彩禮並不是婚姻的保障。根據統計資料,70%的離婚是由女性提出的,從這個資料看,更需要保障的是支付鉅額彩禮的男方。保障,只是個幌子。一小部分女性索要了彩禮其實就是為了婚後拿捏公婆和老公,認為這樣婚後才會對她當女皇一樣供奉。
第四,索要了高額彩禮並不會得到老公和婆婆的重視。相反,卻會遭到鄙視和嫌棄。對於富餘家庭來說,你要的越多他們會越覺得你不值錢;對於貧窮人家來說,你要的越多他們越覺得你是惡魔。禍根已經埋下,一旦被玩膩了或是翻身農奴把歌唱了,你會被一腳踢開。
第五,彩禮保障不了婚姻和愛情。這個大家都懂,即使顧及彩禮不敢輕易離婚,那麼你們的婚姻也會如同嚼蠟。離婚,只是遲早的事。
第六,彩禮並不是對孃家養育女兒一場的回報。不管男女,父母把我們養大成人,我們就要一輩子贍養父母,不能把彩禮作為一錘子買賣。公婆和岳父母是一樣的,婚後,雙方應該被同等對待。
再次重申我的觀點:1.婚年輕人結婚,車房和婚禮等費用須共同承擔,所有權歸夫妻共同所有;2.如果需要父母幫忙,那雙方父母都要幫,房屋產權屬於父母,小夫妻倆只享有居住權;3.如果你情我願,男孩可以婚前向準岳父母或女友支付財物,數額大小不限,自願就好。前提是,這些不能是啃老而來,父母自願給的除外;4.杜絕彩禮的說法,一分錢都不該給,這些封建糟粕必須剔除。如果一方父母怕婚後小夫妻家庭生活困難,雙方父母婚前可以協商,各自支付多少錢給小夫妻,達成一致意見就結婚;5.即使給了彩禮,婆家和老公也不能綁架兒媳的任何行為。比如,女方必須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擁有探視父母和給父母禮品或藥費的自由。給過彩禮就不要覺得虧了,當初誰讓你給呢?6.婚後,孃家多了半個兒子,婆家多了半個女兒。某些孃家不要再重男輕女了,認為女兒結婚了就潑出去了,是別家人了。你的女兒依然是你的家人,負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和繼承家產的權利;7.雙方父母必須同等對待,對父母們要孝敬、尊重,互相協助、支援彼此贍養父母。8.孩子的姓氏問題自由協商,談好了結婚。姓氏問題跟彩禮和傳宗接代都沒關係,男女方都不要拿這些說事。
最後,題主的問題我不會回答了。我們家男孩結婚,不會支付彩禮;我們家女孩結婚,不會索要彩禮。
別人彩禮多少,跟我一毛關係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