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作狀:在文言文某些特殊的語言環境中,名詞放在動詞的前面,它不是動作行為的施事者,而是對動作行為起著直接的修辭限制作用,從而擔負起形容詞、副詞的語法功能,充當了動詞謂語的狀語。
表比喻:
名詞狀語起比喻作用,表示動作行為的特徵或狀態,可譯為“像……那樣”。例如: ①少時,一狼徑去,其一犬坐於前。(《狼》) ②潭西南而望,斗折蛇行。(《小石潭記 》) 例①中的名詞“犬”,修飾動詞“坐”,比喻“坐”的狀態,譯為“像狗那樣”;例②的名詞“鬥”,修飾動詞“折”,譯為“像北斗星那樣”;“蛇”修飾動詞“行”,譯為“像蛇那樣”。
表動作處所
這類名詞狀語由方位名詞充當,表示動作行為發生的處所,可譯為“在(從)……”。例如: ①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南市買轡頭,北市買長鞭。(《木蘭詩》) ②閉之,則右刻“山高月小,水落石出”,左刻“清風徐來,水波不興”,石青糝之。(《核舟記》) 例①中的方位名詞“東市”“西市”“南市”“北市”,分別修飾動詞“買”,作狀語,表示“買”這一動作行為的發生處所。例②中的方位名詞“右”“左”,分別修飾動詞“刻”,譯為“在右邊”“在左邊”。
表動作趨向
這類名詞狀語也由方位名詞充當,表示動作行為的趨向,可譯為“向(往)……”。例如: ①日光下徹,影布石上。(《小石潭記 》) ②從小丘西行百二十步。(《小石潭記 》) ③復前行,欲窮其林。(《桃花源記》) 例①中的方位名詞“下”作狀語,修飾動詞“徹”,表示“下”的趨向,譯為“向(往)下”。例②③中的方位名詞“西”“前”,分別修飾動詞“行”,譯為“向(往)西”“向(往)前”。
表動作行為所憑藉的工具或所採取的方式依據
這類名詞狀語的譯法,只要在名詞前加上介詞“用”或“按”等即可。例如: ①叩石墾壤,箕畚運於渤海之尾。(《愚公移山》) ②學而時習之。(《論語》) 例①中的名詞“箕畚”修飾動詞“運”,作狀語,表示“運”所憑藉的工具,譯為“用箕畚……”。例①中的時間名詞“時”修飾動詞“習”,譯為“按時”。
表動作行為的頻率
這類狀語也由表時間名詞充當,譯義可在時間名詞加上一個“每”字即可。例如: ①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傷仲永》) ②歲賦其二。(《捕蛇者說》) 例①中的時間名詞“時”修飾動詞“扳”,作狀語,表示“扳”的頻率,譯為“每天”。同樣,例②中的“歲”表示“賦”的頻率,譯為“每年”。
表對人的態度
這類用法的名詞狀語所表示的是主語對賓語所持的態度,可譯為“像對待……那樣”或“當作……一樣”。 (邑人)稍稍賓客其父。(《傷仲永》)以賓客之禮相待。 例中的名詞狀語“賓客” 所表示的是主語“邑人”對賓語“其父”所持的態度,可譯為“像對待賓客那樣”或“當作賓客一樣”。
表動作行為發生的時間
①旦辭爺孃去,暮宿黃河邊。(《木蘭詩》) ②朝而往,暮而歸。(《醉翁亭記》) 例①中的時間名詞“朝”和“暮”分別修飾動詞“辭”與“宿”,表示“辭”與“宿”的時間。同樣,例②中的“旦”和“暮”表示“往”與“歸”的時間。
表動作進行方式
(1)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過者,受上賞。(《《鄒忌諷齊王納諫》,“面”為當面,表“刺”之方式)
名作狀:在文言文某些特殊的語言環境中,名詞放在動詞的前面,它不是動作行為的施事者,而是對動作行為起著直接的修辭限制作用,從而擔負起形容詞、副詞的語法功能,充當了動詞謂語的狀語。
表比喻:
名詞狀語起比喻作用,表示動作行為的特徵或狀態,可譯為“像……那樣”。例如: ①少時,一狼徑去,其一犬坐於前。(《狼》) ②潭西南而望,斗折蛇行。(《小石潭記 》) 例①中的名詞“犬”,修飾動詞“坐”,比喻“坐”的狀態,譯為“像狗那樣”;例②的名詞“鬥”,修飾動詞“折”,譯為“像北斗星那樣”;“蛇”修飾動詞“行”,譯為“像蛇那樣”。
表動作處所
這類名詞狀語由方位名詞充當,表示動作行為發生的處所,可譯為“在(從)……”。例如: ①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南市買轡頭,北市買長鞭。(《木蘭詩》) ②閉之,則右刻“山高月小,水落石出”,左刻“清風徐來,水波不興”,石青糝之。(《核舟記》) 例①中的方位名詞“東市”“西市”“南市”“北市”,分別修飾動詞“買”,作狀語,表示“買”這一動作行為的發生處所。例②中的方位名詞“右”“左”,分別修飾動詞“刻”,譯為“在右邊”“在左邊”。
表動作趨向
這類名詞狀語也由方位名詞充當,表示動作行為的趨向,可譯為“向(往)……”。例如: ①日光下徹,影布石上。(《小石潭記 》) ②從小丘西行百二十步。(《小石潭記 》) ③復前行,欲窮其林。(《桃花源記》) 例①中的方位名詞“下”作狀語,修飾動詞“徹”,表示“下”的趨向,譯為“向(往)下”。例②③中的方位名詞“西”“前”,分別修飾動詞“行”,譯為“向(往)西”“向(往)前”。
表動作行為所憑藉的工具或所採取的方式依據
這類名詞狀語的譯法,只要在名詞前加上介詞“用”或“按”等即可。例如: ①叩石墾壤,箕畚運於渤海之尾。(《愚公移山》) ②學而時習之。(《論語》) 例①中的名詞“箕畚”修飾動詞“運”,作狀語,表示“運”所憑藉的工具,譯為“用箕畚……”。例①中的時間名詞“時”修飾動詞“習”,譯為“按時”。
表動作行為的頻率
這類狀語也由表時間名詞充當,譯義可在時間名詞加上一個“每”字即可。例如: ①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傷仲永》) ②歲賦其二。(《捕蛇者說》) 例①中的時間名詞“時”修飾動詞“扳”,作狀語,表示“扳”的頻率,譯為“每天”。同樣,例②中的“歲”表示“賦”的頻率,譯為“每年”。
表對人的態度
這類用法的名詞狀語所表示的是主語對賓語所持的態度,可譯為“像對待……那樣”或“當作……一樣”。 (邑人)稍稍賓客其父。(《傷仲永》)以賓客之禮相待。 例中的名詞狀語“賓客” 所表示的是主語“邑人”對賓語“其父”所持的態度,可譯為“像對待賓客那樣”或“當作賓客一樣”。
表動作行為發生的時間
①旦辭爺孃去,暮宿黃河邊。(《木蘭詩》) ②朝而往,暮而歸。(《醉翁亭記》) 例①中的時間名詞“朝”和“暮”分別修飾動詞“辭”與“宿”,表示“辭”與“宿”的時間。同樣,例②中的“旦”和“暮”表示“往”與“歸”的時間。
表動作進行方式
(1)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過者,受上賞。(《《鄒忌諷齊王納諫》,“面”為當面,表“刺”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