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綠標車檢測週期根據不同情況有所不同。從2012年12月1日起,深圳在用機動車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週期進行排氣汙染定期檢測。檢測合格的,發放相應的機動車環保標誌。
深圳綠標車檢測週期
一、環保標誌的有效期與機動車年審週期(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期限)一致的,按以下規定進行尾氣檢測: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其它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備註:機動車環保標誌的有效期與安全技術檢驗期限一致。在用機動車應當在環保標誌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含當月)按規定進行排氣汙染定期檢測。
二、車輛所領取的環保標誌有效期與年審期限不一致的,按以下規定進行尾氣檢測:
1、環保標誌已到期、但年審期限未到期的,無需進行尾氣檢測,環保標誌的有效期自動延長至年審期限,已領取的環保標誌在車輛年審期限前可繼續使用,無需檢測換標。車主如有需要,可憑機動車行駛證到各環保標誌發放點直接領取有效期至年審期限的環保標誌。
2、環保標誌未到期、但年審期限已到期的,也無需進行尾氣檢測,已領取的環保標誌在有效期內繼續使用,環保標誌期滿後再按規定的車輛年審週期進行尾氣檢測。
三、深圳市對6年內免檢車輛同時免予環保檢驗:
自2014年9月1日起,屬於免檢範圍的新註冊登記車輛,直接核發自注冊登記日起有效期為6年的環保標誌。
在2014年9月1日前已領取環保標誌的屬於免檢範圍的在用車,其環保標誌有效期自動延續至免檢期限,已領取的環保標誌在免檢期限內可繼續使用。
深圳綠標車檢測週期根據不同情況有所不同。從2012年12月1日起,深圳在用機動車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週期進行排氣汙染定期檢測。檢測合格的,發放相應的機動車環保標誌。
深圳綠標車檢測週期
一、環保標誌的有效期與機動車年審週期(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期限)一致的,按以下規定進行尾氣檢測: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其它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備註:機動車環保標誌的有效期與安全技術檢驗期限一致。在用機動車應當在環保標誌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含當月)按規定進行排氣汙染定期檢測。
二、車輛所領取的環保標誌有效期與年審期限不一致的,按以下規定進行尾氣檢測:
1、環保標誌已到期、但年審期限未到期的,無需進行尾氣檢測,環保標誌的有效期自動延長至年審期限,已領取的環保標誌在車輛年審期限前可繼續使用,無需檢測換標。車主如有需要,可憑機動車行駛證到各環保標誌發放點直接領取有效期至年審期限的環保標誌。
2、環保標誌未到期、但年審期限已到期的,也無需進行尾氣檢測,已領取的環保標誌在有效期內繼續使用,環保標誌期滿後再按規定的車輛年審週期進行尾氣檢測。
三、深圳市對6年內免檢車輛同時免予環保檢驗:
自2014年9月1日起,屬於免檢範圍的新註冊登記車輛,直接核發自注冊登記日起有效期為6年的環保標誌。
在2014年9月1日前已領取環保標誌的屬於免檢範圍的在用車,其環保標誌有效期自動延續至免檢期限,已領取的環保標誌在免檢期限內可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