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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rrepn3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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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8108804039310
一場足球比賽中,當一名球員在比賽中嚴重犯規,在場球證(裁判)會舉起紅牌 (Red card) 命令球員離場。
在此情況下,被罰球員將不能繼續進行餘下的賽事。球隊也不能用後備球員補上,需在缺人下繼續比賽。而且根據犯規情節的嚴重程度被禁賽一場或一場以上(賽後有足協紀律委員會給出具體處罰)。
根據國際足協的賽例,球員在不限於以下情況下皆會受到離場處分。
第二次被出示黃牌
嚴重犯規,包括從後攔截而危及對方球員的安全。
兇暴行為
向對方球員或其他人士吐口水
蓄意手球引致對方一個入球或一個明顯的入球機會被破壞
當一名球員正向著球門推進,並構成一個明顯的入球機會時受到對方球員蓄意犯規所破壞,而該犯規應被判罰一個直接自由球或點球
用攻擊性、侮辱性或唾罵性的言語
禁區內故意手球
等等
隊員違反下列七種犯規中的任何一種,將被罰令出場並出示紅牌: 1、嚴重犯規; 2、暴力行為; 3、向對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4、用故意手球破壞對方的進球或明顯的進球得分機會(不包括守門員在本方罰球區內); 5、用可判為任意球或球點球的犯規破壞對方向本方球門移動著的明顯的進球得分機會; 6、使用無禮的、侮辱的或辱罵性的語言及動作; 7、在同一場比賽中得到第二次黃牌。被罰令出場的隊員必須立即離開比賽場地附近和技術區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