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根據使用任務、功能和適用的交通量分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三級公路、四級公路五個等級。高速公路為專供汽車分向、分車道行駛並全部控制出入的幹線公路。 一級公路為供汽車分向、分車道行駛的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汽車摺合成小客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15000~30000輛。 二級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摺合成中型載重汽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3000~7500輛。 三級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摺合成中型載重汽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1000~4000輛。 四級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摺合成中型載重汽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雙車道1500車以下;單車道200輛以下。 各級公路遠景設計年限: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為20年;二級公路為15年;三級公路為10年;四級公路一般為10年,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 在平原微丘地區的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公路的計算行車速度應分別採用表2.0.2所到100km/h、80km/h、60km/h、40km/h;山嶺重丘地區的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公路的計算行車速度分別採用表列60km/h、40km/h、30km/h、20km/h。 按不同計算行車速度設計的各路段長度不宜過短,高速公路不宜小於15km;一級、二級公路不宜小於10km。
公路根據使用任務、功能和適用的交通量分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三級公路、四級公路五個等級。高速公路為專供汽車分向、分車道行駛並全部控制出入的幹線公路。 一級公路為供汽車分向、分車道行駛的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汽車摺合成小客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15000~30000輛。 二級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摺合成中型載重汽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3000~7500輛。 三級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摺合成中型載重汽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1000~4000輛。 四級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摺合成中型載重汽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雙車道1500車以下;單車道200輛以下。 各級公路遠景設計年限: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為20年;二級公路為15年;三級公路為10年;四級公路一般為10年,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 在平原微丘地區的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公路的計算行車速度應分別採用表2.0.2所到100km/h、80km/h、60km/h、40km/h;山嶺重丘地區的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公路的計算行車速度分別採用表列60km/h、40km/h、30km/h、20km/h。 按不同計算行車速度設計的各路段長度不宜過短,高速公路不宜小於15km;一級、二級公路不宜小於10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