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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之一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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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畫畫193846287
整事是不?這就一個電視,何況現實生活中本來就有很多這樣的人和事發生。她只是用電視這樣的方式演繹呈現給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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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首條粉絲
買房時沒有加蘇明哲的名字,後來他爸的保姆蔡要房本上加名字才提醒了大嫂。而買房錢不夠,到二弟家借也沒什麼說不過去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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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成哥聊娛說影
大嫂吳非的做法沒有錯,可以理解。老大蘇明哲孝順,想給蘇父買房子,老大媳婦也是同意的,但只同意買個兩居室小點的,因為她們家目前也不寬裕,她不會像蘇明哲那樣一味地愚孝,不考慮現實承受能力就草率做決定。後來蘇明哲非要聽從蘇父的要求買三居室的,她拗不過也只好同意了,但首付的錢不夠了,自身條件又不允許,那隻好給老二借了,其實按說兄妹三人都得分攤,她們家拿了大頭,老二掏了20萬,明玉沒出錢,她自然想在房子上加上蘇明哲的名字,這也可以理解,所有這些也不能就說大嫂吳非是錯的,只能說她是精緻的利己主義者,你們說呢?關注我,一起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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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愛瑩的嘻嘻
你們都是屬聖母的嗎?人家出錢給老人買房子為什麼不能加自己名字。問老二要二十萬很正常啊。按理老二應該出一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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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兮言小姐
這部劇是現實題材的劇,說的就是現實生活中的人情世故和家長裡短。當今社會上,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因為婚房加名字而鬧掰的情侶?自然是因為只有錢這個東西,才讓現代人有足夠的安全感了。劇中的蘇明哲一家本就不是富裕的小家庭,花幾百萬去買一套房,蘇明哲也許不會考慮這些問題,但吳非就不是了,明顯吳非的眼光是比較長遠的,而且看事情比較有前瞻性,她想要加名字,自然是保全自身利益,避免未來更多糾紛的方式。這樣都方式,是無可厚非,可以理解的。蘇大強的這套房子,蘇家人都算是出資方,但主要的事三個人,一個是蘇大強自己,一個是蘇明成,一個則是蘇明哲。既然出資方涉及到這麼多人,房子的暫時使用權是沒有疑問的,可所有權就會有問題了。我們來看他們的出資情況:
蘇大強:賣掉了老宅,拿到了150萬的現金。可這套老宅,是蘇大強跟蘇母共同擁有的,也就是說,蘇大強只有一半的老宅所有權,也就是150萬的一半,75萬。剩下的一半是蘇母的遺產,沒有遺囑的話,正常來講,是蘇母的直系親屬,也就是蘇大強,蘇家三個兒女共同平分這剩下的一半,即75萬。而蘇大強最後也是把這150萬直接拿去買新房的,相當於蘇家的這四個人都有出資了。除此之外,就是額外出錢的人了,也就是蘇明哲個蘇明成兩兄弟。
蘇明成:因為大家都知道明成夫婦沒有積蓄,所以前期明哲和吳非的商量裡,是沒有明成夫婦的出資情況的。但後來,因為資金緊張,所以朱麗嚮明玉借了20萬作為買房的首付款。後面他們離婚後出的那筆錢,我們下面再說。蘇明哲:房子的總價是超過了500萬的,首付款大概在200多萬到300萬,可老宅加明成的20萬,也才170萬,更別說除了首付款,還有一系列二手房交易的雜費那些,這也就是說,在首付款跟雜費上面,蘇明哲就已經除了至少上百萬的錢了。後續的月供,根據劇中明玉對保姆小蔡的說法,最後是貸款了10年,月供2萬多,10年算下來,也就是200多萬到300萬之間。綜上來說,那套房子如果10年供下來,那鉅額的房款,大部分都算是蘇明哲一家自己出的。可若是房子只有蘇大強的名字,蘇大強死後,這房子是會作為遺產拿出來切割,分配給幾個兒女的。在任何人看來,其實這都是不公平的。蘇大強自身並沒有什麼資產,然後大兒子一家省吃儉用給他買了套房子住,最後卻得跟別人平分這套房子,這本身確實不太合理。在吳非的觀念裡面,這套房子,是他們自己的,只不過在蘇大強有生之年,因為蘇大強自身也出了資金,所以蘇大強擁有居住使用權。房子加上明哲跟蘇大強的名字,可以保證蘇大強去世後,明哲還能拿回至少一半的房產資金,剩下的那一半再作為遺產平分。這樣子,他們是不虧的。而之所以找明成借錢,自然是因為,這套房子,本身就是蘇大強住,明成有贍養的義務,相當於大家共同出錢給蘇大強買一個居住使用權。等到蘇大強不在以後,蘇明成一樣也可以從遺產中拿回屬於他的那一部分。就算後來,明成因為離婚,朱麗賣房的原因,他在房款上追加了60萬的現金,但他出的也只是80萬加蘇母遺產的一部分,仍舊是小頭,大頭還是老大蘇明哲出了。在房子上加明哲名字,是變相的保全明哲自身的資產不被切割,這種想法,也是合情合理的。其實,買房子加名字這樣的問題屢見不鮮,電視劇《歡樂頌》裡面的樊勝美也曾遇到過這樣的問題,最後因為加名字的問題而分道揚鑣,可見,房子代表的已經不僅僅是一個家的問題,是已經直接上升到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人與人之間的利益分配,以及如何保全個人利益之上了。吳非這麼做,當然是害怕蘇大強去世後的遺產分配不公,或者自己辛苦省下買房供房的數百萬就這麼打了水漂,這種情況,不難理解吧?
《都挺好》裡的大嫂吳菲一直都很喜歡她,比起老公蘇明哲的老好人,更喜歡吳菲的冷靜周全,但是有一集裡,老爺子要結婚了,要在房產證上加上保姆小周的名字,當吳菲知道房產證上沒有老公的名字時候,瞬間不淡定了,還利用蘇明成對蘇母的愛去刺激明成鬧事,這裡真心有些不太舒服了,當初買房子的錢不夠的時候找麗麗借,麗麗當時一口就答應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為人子女該有的義務和責任,而蘇菲接受了錢,卻沒有提出加上老二的名字,是不是有點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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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面的大嫂錯沒有錯,但感覺啥都沒為別人做啥實際的事,比蘇家每個人的家風人格表達還差。思維與動機不像是讀過大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