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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家裡開印花廠的,女方家為普通家庭,兩人透過相親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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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擁抱你就會捨不得呼吸

    其實女方提出婚前買房,的確也是為了讓自己生活的更好,至少婚後不會每天睜開眼就為了還房貸而發愁。至於男方希望女生嫁過去能勤勞多幹活也很正常,誰不希望自己能坐享其成,有人把一切都安排好。其實這兩個問題我感覺不是什麼太難得事,女方提出全款買房,男方家如果有這個實力,那婚前買房就好了,不管你們婚後生活多長時間這個房子也是男方的。所以男方不用有什麼後顧之憂。至於女方婚後希望女方勤勞多幹活這塊,我感覺結婚娶妻不是娶一個保姆回去,幹活這塊兩個人互相幫忙就好了,別指望一個人去幹活,這樣的婚姻不會太長久。而且每個男人應該都不希望自己的老婆最後活成一個保姆的樣子。你家既然有廠子,你倆努力加油一起幹,把廠子經營好,家務一起分擔,相信你們的日子會越來越好的!加油(ง •̀_•́)ง!

  • 2 # 龍騰18

    把人當成機器了,不勤快的人只是個別,你要求,你買了她嗎,人要一分為二看待事情,一廂情願。婚姻會走向死亡。????

  • 3 # 探春三月三

    這個問題本身就有“問題”啊,怎麼付諸行動呢?

    一個實,一個虛

    既然男方家經濟條件不錯,即使女方家不提出來,按常理,男方也會主動買房吧!就是說不論買或不買,都是實實在在的一件事情,有目共睹,有據可查。

    男方“要求”女方勤快能幹,只是表達了自己的訴求,並不能預知結果。假若雙方沒有足夠的瞭解,男方如何在婚前“鑑定”女方是否勤快能幹呢?憑感覺?憑印象?憑口碑?⋯⋯貌似都很虛幻。

    一個約定,兩種結局

    這樣的一個約定,只有兩種可能:

    一是女方本來就是勤快能幹之人,你的所謂的“要求”對她來說不在話下,自然欣然接受;

    二是女方既不勤快也不能幹,再慘一點,甚至恰恰是個好吃懶做的“公主”,這種要求對她而言完全是“晴天霹靂”,怎麼可能高興呢?或者當時勉強應允,恐怕會給以後埋下隱患。

    綜上兩點,這個“婚前約定”並不嚴謹,所以難以實施(或者表面實施)。

    其實,婚姻的締結原本是感情的凝固,一切問題都應該在感情的基礎上再論。換句話說,只要雙方情感深厚,所有的困惑都是小菜一碟!譬如,兩情相悅,男方怎會自恃條件好而苛求對方?女方又怎能因條件差而委屈求全呢?

    所以,我給當事人的建議是:

    一一與其倉促訂立一個空泛的合約,不如花時間去增進彼此的瞭解;

    一一與其靠一個合約生硬地框定對方,不如讓溫暖的情感來維繫家庭永久的安寧!

    您說說,哪個更重要呢?✍️

  • 4 # 使用者抖音之

    男方家裡是開印花廠的,女的是普通家庭的人,兩個人是透過相親認識的,女方家要求男方要一套新婚房,然後再結婚,男方要求女方勤快能幹,會分擔家中一些事務,你們怎麼看?

    你家是開印花廠的,說明生活條件應該是相當優越的吧!那麼女方在結婚之前要求你買一套新婚房子是不會為過吧!我想對你的條件來說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至於你要求女方勤快能幹又會分擔家中事務,那就不好說了,這個可不一定,這不是就光靠做媒相親的時候嘴巴說說能用的,這個人是活的,是有性格與人品的,還有一個才幹問題 ,都不是像房子一樣是死貨能買的,這個是靠天賦與求進得來的,所以說你這個要求是要經過跟你女朋友提前試婚才曉得她的條件是否與你相符合,是需要一定的時間段的考驗才方可知曉!

    我在此建議你在婚前務必要試婚一段時間,婚姻不能操之過急,避免到時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如此要求女方不同意的話,那你就此打住 ,不能馬虎與女方完婚!這樣做對你們雙方都有好處,這樣就不會彼此傷害!

    我想在現實生活當中婚姻本來就是個未知數,如果現在沒有給婚姻一個好的開頭的話,那麼婚姻的幸福指數與穩定性從何談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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