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是指基於醫療行為,在醫方(醫療機構)與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親屬)之間產生的因醫療過錯、違約而導致的醫療損害賠償及醫療合同違約等糾紛。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醫療事故常見原因有:1、規章制度不健全,職責劃分不明確,部門之間、個人之間對工作互相推諉、扯皮,造成醫療事故。2、思想重視程度低,不按技術操作規程工作,違章操作是造成醫療事故的主要原因。3、醫護人員自身原因,如醫護人員情緒過度興奮或壓抑時,都會造成注意力難以集中,自身控制失常,導致差錯和事故發生。4、醫療技術水平低下,經驗不足、技術能力差、缺乏協調能力者易發生事故,這一點在進修、實習大夫中表現尤為突出。5、機器裝置原因,檢查、診療裝置在設計、製造、安裝過程中存在重大缺陷和隱患,會造成醫療事故,備超負荷、超齡執行,沒有定期校驗、維修、保養。6、物料因素。包括藥品、醫療器械、醫療衛生材料等。藥品製劑質量效能不符合要求,衛生材料和器械品種規格不配套不合標準,消毒不完全或二次汙染都會造成醫療事故,醫療物資供應不足,品種不全有時也會威脅病人安全甚至死亡。7、時間因素。節假日前後,剛上班或臨近下班,人們安全意識鬆懈,是事故多發期,可能會放鬆安全防範要求,忙中出亂,亂中出錯,從而釀成醫療事故。
醫療糾紛是指基於醫療行為,在醫方(醫療機構)與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親屬)之間產生的因醫療過錯、違約而導致的醫療損害賠償及醫療合同違約等糾紛。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醫療事故常見原因有:1、規章制度不健全,職責劃分不明確,部門之間、個人之間對工作互相推諉、扯皮,造成醫療事故。2、思想重視程度低,不按技術操作規程工作,違章操作是造成醫療事故的主要原因。3、醫護人員自身原因,如醫護人員情緒過度興奮或壓抑時,都會造成注意力難以集中,自身控制失常,導致差錯和事故發生。4、醫療技術水平低下,經驗不足、技術能力差、缺乏協調能力者易發生事故,這一點在進修、實習大夫中表現尤為突出。5、機器裝置原因,檢查、診療裝置在設計、製造、安裝過程中存在重大缺陷和隱患,會造成醫療事故,備超負荷、超齡執行,沒有定期校驗、維修、保養。6、物料因素。包括藥品、醫療器械、醫療衛生材料等。藥品製劑質量效能不符合要求,衛生材料和器械品種規格不配套不合標準,消毒不完全或二次汙染都會造成醫療事故,醫療物資供應不足,品種不全有時也會威脅病人安全甚至死亡。7、時間因素。節假日前後,剛上班或臨近下班,人們安全意識鬆懈,是事故多發期,可能會放鬆安全防範要求,忙中出亂,亂中出錯,從而釀成醫療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