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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藍天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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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國清雪
怎麼辦?還是《涼伴》吧。為什麼?我給你分析一下,第一,假如你把這件事情弄得全世界都知道?那麼從此以後你一個小小的老師,和你的頂頭上司副校長恐怕要徹底成為《仇人》了!因為,那個你口中的抄襲者的身份,面子在那裡,你的維權行為肯定會讓他尷尬之極,成了他人心目中的無能的耍奸弄滑的抄襲者,人們會非常恨和瞧不起這樣的人,但是又不能把他怎麼樣?但是呢這個副校長肯定會對你恨之入骨,自古就有不怕官,就怕管的說法吧。再說了這樣的人能夠無恥地把別人的文章竊為己有,堂而皇之的發表在公眾刊物上,那麼這樣的心理素質,臉皮之厚可見一斑了!因為他不怕,可能也存在僥倖心理?但是一旦他惱羞成怒了,那小鞋也是像下餃子似的往下掉啊,你能承受的住嗎?
第二個,以中國的民間人際複雜的關係來看待這樣的事情,你最好還是忍了吧,為什麼?因為,只要你得罪他,肯定會間接的得罪其他的人,他做為一個副校長肯定是有自己的人際關係的,否則,就這樣的水平和職業道德又怎麼能勝任此職務呢?這對你以後的工作很不利,你不知道誰是他的《朋友》,所以,明槍易躲,暗箭難防,啊!再說了這樣的事情,即使你勝利了也沒有多大意思,反而讓自己在今後的工作,生活中充斥著負面未知數。我忠告你一句話吧,《我的爸爸媽媽也是多年老教師》,所以,我知道許多的老師內部的潛規則》!放手吧。以後你可以自己寫好了自己投稿。表面上寫應付性的文章以頂任務,而自己想要發表的就要好好寫。你可以賣他個人情,彼此心照不宣為好。以後多留個心眼吧。他要探你口風的話?你一定要假裝不知~?什麼?不知道啊?誰都不是傻子,都明白的,這樣的事情對你以後工作也有利的不是。再說了你有水平隨時可以寫,但是,只要不涉及到人命就睜隻眼閉隻眼吧,社會人際關係就這樣的。想開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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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25青春夢想
對於出現這樣的問題,我們應該採取相應的措施,在現代網路高科技傳播下,文章抄襲論文等各方面技術,的偷盜行為,越來越氾濫,可以說很多人寫什麼東西都是拿別人的東西,刪刪改改就成了自己的東西,這樣的行為是最為惡劣的,有一個問題是憑什麼我創造的東西要拿給你用,你最後卻出名了,而我卻什麼都沒得到?每個人發表自己的文章都有一定的版權,要是在自己沒有允許或者是知曉的範圍內,別人盜用自己的論文,那可以進行舉報及其申訴版權,在這個時代裡,誰還不痛恨別人?偷取自己的東西,張膽的招搖,出現這樣的情況,要麼私聊,校長,要麼就採取相應措施,如果說不是太重要的東西,那也可以讓別人去弄,如果說自己於心不忍,那麼還是找回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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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豫見高考2021
個人以為,如何處理這樣的事情,主要在於你所思所想。
第一,如果心態平和,而且這件事情沒有對你造成不可接受的後果,那就當做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該吃吃該喝喝。理由:你說的這種情況一旦公之於眾,從心理感受這方面來說絕對是“兩敗俱傷”的結果,副校長可能因此而記恨你,而你即使最後贏了官司也不一定就有贏得很舒暢的心理體驗。網上有句話說得好:如果想一天不高興,就和某人吵一架;如果想一年不高興,和某人打一場官司。
第二,如果心中氣憤,實在難以忍受這種欺世盜名的行徑,那就找出充足的證據去和副校長理論。可以分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私下接觸,不公開談判,能和解最好;第二種情況,不在乎輸贏,公開曝光;第三種情況,走法律途徑。第一種情況是比較好的方式,第二種情況是比較解氣的方式,第三種情況是比較正統的方式。
第三,從題主提出的問題來看,個人以為題主只是看不慣副校長的這種行為,並沒有鬧僵的意思。怎麼說呢,勇敢揭發這種不道德的行為本身沒有什麼錯,如果你是在副校長手下工作的話,留下的後遺症就是你一旦有錯就有可能萬劫不復,這就是現實,殘酷的現實,打贏官司丟掉工作的事情多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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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楓140151042
如果你有證據是你的,而你不想得罪這人,你把你的證據影印一份快遞給他。看他怎麼處理。他如果不睬你,你自己看。拼一把搞倒他。也可以讓朋友出面以朋友寫的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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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翁250481957
可能向教育主管部門舉報是比較無奈的方式吧。因為第一可能會相護,領導資源比你多,二是證據的儲存的完整相對困難,怎麼證明是你的論文被剽竊?所以建議就是蠻舉報,不要太期望,同時加強自己的業務水平,另寫一些新的有分量的東西出來,讓大家認識你真正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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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我愛語文
只能說,你們副校長的人品確實不咋地。他如果聰明一點,先找你商量一下,然後把你作為論文第二作者署上,你也不至於不同意吧?
然而,事情既然已經發生了,你除了抑鬱和憤懣不平以外,似乎也沒有更好的辦法。
向編輯部(出版社)投訴吧,你也拿不出令人信服的證據。你的手裡雖有最原始的稿件,但你無法證明副校長的稿件產生時間比你的稿件晚。何況,這年頭抄襲別人已公開發表的作品的現象都屢見不鮮,像這種借用別人未發表稿件的情況,雜誌出版方才懶得管呢!說不定,雜誌刊登人家稿件,還收了人家錢呢!
找副校長當面理論,除了能得到人家幾句違心的道歉外,還能得到什麼?何況,跟領導撕破臉,對你來說,也是隻有壞處沒有好處。
還不如先裝作不知道,等將來有機會再委婉地提醒他你知道這事,想必他也不會不領你的人情吧!
退一步海闊天空。現在的學校領導,做課題、發論文、寫總結,哪樣不是靠別人呢?哪個領導還有時間和精力幹這些事啊!所以,你就當是自己的文章被人抄了算了,跟這種無德領導較真,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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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杭帆風順
跟她談談,也許她能提你個一官半職的……
反正校長寫論文都是找別人寫,這還有啥說的呢?又不是你發表的。寫上誰的名就是誰的論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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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慢悠悠190700058
我認為這件事是假的。
其一,期末寫的論文,在高校就是期未的開卷考試。如果這位同學不下功夫,用至少半月時間作三次修改,就是出錢,一般刊物上也難登出。
其二,高校副校一般都是正教授級,他要發表論文起碼是核心刊,如果好一點高校副校長要發權威刊。而發刊要審查你的立項,各階段的進展情況等等。
其三,一個普通大學生,期未論文(開卷考試)發表在核心刊上,我現在還沒見過。
其四,副校長完全沒必要在一般出錢買的刊物上發表低質量的沒有科研立項(國家級或省部級)的文章,對他一是毫無用處,二是太丟人。
所以我就想,編這等嗐話,攪亂社會視覺有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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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剛強膽壯陳明
這是嚴重的剽竊事件,可以向管理部門舉報。剽竊無論大小都是道德品質敗壞的行為,在美國有一位高中生,因書寫的作文中引用他人的文字觀點,未註明文獻的原作者,而被學校定為剽竊。後來,這名高中生大學畢業後,沒有一個公司、單位僱用她,成為學生剽竊後果的典型案例,被寫進美國大學的教科書,成為美國大學生入學教育的第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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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論文不是以你的名譽發表,副校長在發表之前沒和你說明情況,你可找出原始稿件 ,與其說明情況,講清事實,烣復你的名譽許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