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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中午,木木的律師吳法天在社交網站上發文,曬出了他和木木的聊天記錄,向大家還原了當時的情況。據悉,吳法天從去年中秋節之後,就開始向木木提供法律諮詢的幫助。當時木木曾向他提到過,吳秀波同意給她一筆錢,但是要求是木木回國與吳秀波面談。這樣做合乎律師職業道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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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帥爸1092

    很好理解。就是自己曝光給人小三3000萬的話,人家能告你誹謗,可以起訴你。但是顧別人說是知情人爆料的話,那麼自己就安全了。

  • 2 # 大江西來

    要知道吳秀波是大明星,小姑娘家就是個長途汽車售票員家庭,說小女孩家威脅恐嚇吳秀波,這不是搞笑呢嘛!哈哈,做小三的有多高的智商,還能威脅司馬懿???反正我是不信的。

  • 3 # 往事隨風一切隨緣123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就好了,一個小演員想巴結大明星,你情我願的。一線也好二線也好很多演員不管男女都不是那麼幹淨的。當然咯波叔出軌肯定不對的,小三不勞而獲的要錢也不對。但是他即使身敗名裂把錢留給老婆孩子這是對的。

  • 4 # 寧二公子654

    這叫職業道德。律師即使知道顧客是錯的,也要以客人的最大利益為前提。要不顧客又怎麼能信任律師?要不要法官幹嘛?各司其職。

  • 5 # 一個靈魂有香氣的NZ

    怎麼規避?小三分手費是天經地義的嗎?哪條法律規定必須給小三分手費?這個律師該去重新學習一下法律和法律的意義!法律不是某些律師拿來給某些犯罪的人拿來鑽空子用的條文!

  • 6 # 寒冬—臘月

    現在的社會渣男賤女已經夠多的了,如果法律再支援小三,那麼小三會更加猖狂,家庭婚姻更加不穩定,對國家會有利嗎?

  • 7 # kd糊塗先生

    吳法天,這名字取得好--無法無天,他真幫女孩規避法律風險的話,就違反了《律師法》,法律規定律師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非非法利益。

  • 8 # 老吳聊保

    吹!使勁吹!

    認識是肯定認識,但是吳法天一直說給陳女法律援助,還給女方支招!但是我怎麼就覺得那麼不真實呢?或者說,很多話只是他自己在說呢?那這樣的話,我也可以說吳秀波七年前問我,這個女的能不能要,我還勸他這女的一看就不簡單,還是不要碰了!只是他沒聽我的,還是把她給睡了!別不信,吳秀波的微信我有,共同的朋友是劉德華,啊?王珞丹?也行也行!那就王珞丹吧!反正吹唄!反正女的進去了,吹唄!

    你跟陳女關係甚好,陳母怎麼沒有聘請你做代表律師呢?她在看守所就沒給他媽寫封信推薦你?畢竟照你所說,你對這件事還是比較瞭解的嘛!不要硬蹭熱度嘛!萬一站錯隊很尷尬的嘛!

  • 9 # XqP秋平

    聽說過吳法憲,還第一次聽說有吳法天是律師。陳昱霖自投羅網,就是沒有聽從吳大律師的法律建議。這熱度蹭的,下次有小三關於青春賠償的,諮詢吳法天沒錯。

    既然吳法天律師那麼熱心為陳昱霖釋疑解惑,吳秀波甕中捉鱉,吳法天更應該英雄救美,何不向全世界詔告,為身陷囹圄的陳昱霖全權代理律師,豈不顯得吳大律師的仗義和智慧。

    陳昱霖己被拘捕,敲詐罪名基本屬實,但案件定性警方尚無明確,走向是無法把握的。此時吳法天律師為何不再預言,不再分析案例,不再蹭陳昱霖熱度,這似乎低估了吳律師的信心指數。

    吳法天有這麼大的能耐,正是出人頭地的好機會,以前願意幫陳昱霖規避法律風險,現在幫陳昱霖免去牢獄之災,更加彰顯個人的能力,保不準成為京城大律師。

  • 10 # 沒有什麼43

    無利不起早,吳法天不可能義務替陳出主意的,他知道打這場官司將名利雙收,為什麼不主動出擊?小三固然有可恨之處,但吳秀波也不是啥好貨,有錢就什麼多做,小三小四到小六,玩的都是涉世未深的少女,可憐這些被社會不良媒體灌輸了貪圖享受一心想成為名星的被老奸巨猾的渣男引誘走上小三之路,只要買點奢侈品就勾引上床了,大叔應付這些娃娃不在話下,尤其今天社會風氣不正,真不知害了多少娃娃,吳秀波之類就是最可恨的社會渣宰,難道社會主義國家需要這類渣男?不該譴責?你們這些站在道德高度欺壓無辜的弱勢群體,以體現你們的高大全,其實才是社會該譴責的無良之輩!社會不需要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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