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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貳寶的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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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蘭竹ZLZ
合理嗎?肯定不合理更不合邏輯!這個花千芳自以為自己是個什麼作家,寫過一篇雜誌上的小文,藉機會把自己炒成黃金作家而已。他知道王思聰有錢,所以就此問題大張口。
沒什麼合不合理,花千芳吃飽撐的,瞎掰能算數嗎?不信看看結果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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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滿577828
花千芳要求王思聰賠款1.6億,你認為合理嗎?憑什麼呀?
王思聰一個很正常,又平常的一個小小的爭議,只是表示自己的看法而已。又沒有攻擊花千芳,而且又沒給花千芳帶來什麼損失。反而幫助了他,使他一下子出名了。王思聰應該向花千芳索要感謝費才對。
這肯定是花千芳想出名,索性藉此大鬧一下,要王思聰賠償也許他本人不會要。以後還會說把賠款捐獻給什麼什麼的。
我認為:花千芳的賠款要求沒有任何理由。是一種耍賴的表現。有點類似碰瓷的情況。更有點敲詐勒索的嫌疑。
如果換個別人,不是王思聰。而是個窮人批評他。花千芳又是什麼想法呢?沒有錢賠,就把別人打一頓?殺了他?
難道別人就不能批評你花千芳嗎?像這樣一看,花千芳似乎還帶點黑社會性質。
試想一下,如果花千芳是個有權力的人,會有多少人慘遭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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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HendryX
肯定不合理,他這種行為無外乎三種想法:
1.想錢想瘋了,不過這應該不太可能,因為就算他真的想瞎了心了用他殘留的智商想一下也知道這錢是不可能會有的。
2.只是為爭口氣,讓王思聰道歉以挽回名譽損失。這一點也不太站得住腳,因為整個過程他對為的人身攻擊並不比王對他少,甚至還拉上了王健林。所以即使他依次而告能勝訴機率怕也不大。
3.想紅,逮著機會火一把。個人觀點,這是比較靠譜的猜測,本來這件事是他們兩個人之間的恩怨,旁人負責吃瓜看戲就好,但是看一下花大作家是怎麼做的,因為王思聰疑似地圖炮的一句話,他彷彿是得到了尚方寶劍,言必稱王辱罵了廣大沒出過國的人民群眾,彷彿他已經成了全民推舉的代言人,誓為被侮辱的廣大群眾討回公道,欲斬思聰而後快,又拿出國民老公說事,:“你叫國民老公?那全華人民排隊等你操?”種種此類言語無不是為挑動仇富情緒,製造對立氣氛,一壯自己聲勢,二調動吃瓜們的參與性,保持熱度,就怕你們都不玩了,沒了熱度,他就很尷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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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沒有0使用者名稱
這是不合理的,但可以控告侵犯肖像權,我們國家對肖像權是有保護的。 王思聰確實私自使用了他人照片,侵犯肖像權。 一切依法律為根據,不是說賠多少就賠多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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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趣聊每天熱點
花作家從一介草根,以初中未畢業的學歷寫出了鴻篇鉅著《星辰大海》,由於該鉅著弘揚了主旋律,傳遞了正能量而被上面賞識,從此他從一個整天為溫飽擔憂的養雞戶猛地變成了享受廳級待遇的作協領導。花作家每次一想到這,立馬會笑出聲來。
本想趁熱打鐵,再弄點好文章出來炫一炫,無奈江郎才盡,腦瓜子裡的記憶體太小,死活也拿不出像樣的東西了,怎麼辦?這樣下去會不會丟來了熱度,會不會因此丟了到手的榮華富貴?花作家苦思冥想了一個幾個通宵,最後大腿一拍,有了,可以在微博上說點語不驚人死不休的東西啊,於是乎,一則指點華人不要學英語的微博冒著熱氣出爐了。
王公子本就是一個喜歡無事生非、提籠架鳥的網路紈絝,看到花作家正大放厥詞,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個耳刮子扇過來,花作家臉都被扇腫了,花作家雖然被扇了臉,但內心高興得不行,終於有人搭理他了,而且還是王公子這樣的頂級流量名人。
花作家先把頭髮弄亂,然後趴在地上使勁蹭泥,哭喊著要賠他1.6億才罷休,那邊的王公子一向飛揚跋扈,但當他弄清楚花作家的來頭時,也嚇了一身冷汗,趕緊在幾個馬仔的護送下,一溜煙逃得沒影了。
逃得了和尚,你逃得了廟嗎?花作家仍然還倒在地上打滾,他正氣凜然地表示說如果王公子不道歉賠償,他就一直這樣滾下去。王公子,看你往哪裡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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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乾坤清道夫
完全合理!那個王思聰是誰?網路上混跡多年沒聽說過這個人。經百度查詢以後,才得知是王健林的兒子。聽說王健林很有錢,又聽說欠銀行的錢更多。
就是這麼一個有錢人的兒子,怎麼就那麼招一些人的吹捧呢?思來想去我忽然明白了,這種人不就是成語上說的“見錢眼開”的你夥人嗎?好想再也找不到更為妥帖的解釋了!
有人獻媚的說他是網紅,花千芳想借他蹭紅。真是可笑至極!我打聽了幾乎所有朋友,問他們知道王思聰這個人嗎?他們都是一臉懵懂,反問我:“你幹嘛打聽這個人?我們不知道你再問別人吧”!還別說,其中一個人突然想起來了,他問道:“我聽別人說過有一個滿嘴跑火車的好像是這個名字,你問的是不是他”?我回言道:“是
的,現在嘴巴上跑的火車出軌了,他與別人爭執卻罵了十幾億沒出過國的華人”!朋友都氣憤的說:真是個沒教養的渣子!
明明是人家花千芳網路上發表對學習英語的一些觀點,我認為完全認同他的論點。你王思聰可以有不同的看法,總不該像市井小民那樣破口大罵吧!明明是王思聰要藉此蹭紅的嘛!王思聰千不該萬不該還辱罵了十幾億國民啊!
說了半天現在迴歸主題。不是有句話叫作:“一字千金嗎”按照這個計算方式,正好是1.6億。好像非常合理!其實不然,眾看官想一想,他辱罵了十幾億國民,被罵之人獲得賠償每個人才一毛多一點呀,是不是太少了!那辱罵者是不是付出的代價也太低了吧!
對於1.6億元的賠償,合理是絕對合理,只不過額度卻還仍略顯不足!但目前中國的法律在這方面還不盡完善,難以得到法律的支援。但是,這至少表明一個正義者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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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浮海客
一場炒作而已,合不合理其實不重要,花千芳又有了知名度,可能比以前更吸引眼球,這對他就夠了。至於鉅額賠償,我想他自己也知道得不到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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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空城871
對王思聰沒好感,覺得姓花的更噁心!感覺像碰瓷見到豪車就大開口呢。人做事得有度,過份了理就不在你這邊了!可見這姓花的也不是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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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東方30388
跑題了,這是錢的事?兩個小丑把一個很嚴肅的問題,拿來娛樂大眾,背後必有推手,別小看這事,有一點肯定,美國決不會讓中國,改變英語在中國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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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眼球唄。1.6億就算不請律師不用交律師費至少訴訟費要按比例交吧。而且就此事而言,法院明顯不可能支援這麼高的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