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生產場所入口處應安裝防靜電測試臺,每一個進入生產現場的人員均應進行防靜電測試,合格後方能進入現場。 靜電控制可以參考以下資料: (1)控制靜電生成環境: a. 溼度控制。在不致導致器材或產品腐蝕生鏽或其它危害的前提下,儘量加大溼度; b. 溫度控制。在可能條件下儘量降低溫度,包括環境溫度和物體接觸溫度; c. 塵埃控制。此為防止附著(吸附)帶電的重要措施; d. 地板、桌椅面料和工作臺墊應由防靜電材料製成,並正確接地; e. 靜電敏感產品的運送傳遞和儲存及包裝與拆包裝應採取靜電防護措施; f. 噴射、流動、運送、纏繞和分離速度應予以控制,在液體、粉體等材料的輸送管道中使用緩和器。 (2)防止人體帶電: a. 佩戴防靜電腕帶; b. 穿戴防靜電服裝、衣、帽; c. 穿戴防靜電鞋襪、腳鏈; d. 佩戴防靜電手套、指套; e. 嚴格禁止與工作無關的人體活動(例如做操、打鬧、梳頭髮、吃東西等); f. 進行離子風浴。 (3)工藝控制措施: a. 制定實施防靜電操作程式; b. 使用防靜電週轉、運輸盤、盒、箱及其它容器、小車; c. 使用防靜電工具(烙鐵、吸錫器等); d. 採用防靜電包裝; e. 對有靜電燃燒、爆炸可能性的液體材料設定必要的靜置時間; f.儘量減少物體間的接觸壓力、時間、面積(例如布匹、紙張、線材、薄膜材料、膠帶等的運送、傳遞輥筒、捲筒、線軸和產品之間)並限制執行速度不可過快。 生產現場防靜電操作規範: 1、所有元器件的操作都必須在靜電安全工作臺上進行,凡進入防靜電工作區的元器件都必須按防靜電要求來對待。 2、未採用防靜電包裝的SMD器件不得進入生產現場。 3、從靜電防護容器中取出部件時,應該在靜電安全工作臺上進行,作為工作人員要遵守以下三點: (1)、必須穿好防靜電工作服。 (2)、戴上防靜電腕帶,腕帶與面板有良好的接觸並可靠地接地。 (3)、接觸貴重的SMD元器件時,最好戴上防靜電指環或指套。 4、對沒有防靜電包裝的元器件,應該在消除靜電後再進入靜電工作現場。 5、在重要的操作工位上要配備監視器,以隨時檢測腕帶是否處於正常狀態。 6、普通服裝、圖紙資料等不得接觸元器件。 7、手拿敏感器件時,應避免接觸其引線和接線片。 8、某些元器件要清洗時,不可使用塑膠刷子,必須用防靜電刷子清洗。 9、操作現場所有必須使用的不具備防靜電功能的工具、夾具、裝置儀器,都應放在防靜電桌(臺)墊上。 10、禁止重複使用器件包裝管包裝元器件。 11、在手工焊接時,要採用防靜電低壓烙鐵。
靜電基本施工方法:
1、靜電安全工作臺:由工作臺、防靜電桌墊、腕帶接頭和接地線等組成。
2、防靜電桌墊上應有兩個以上的腕帶接頭,一個供操作人員用,一個供技術人員,檢驗人員用。
3、靜電安全工作臺上不允許堆放塑膠盒、橡皮、紙板、玻璃等易產生靜電的雜物、圖紙資料應放入防靜電檔案袋內。
4、防靜電腕帶:直接接觸靜電敏感器件的人員必須帶防靜電腕帶, 腕帶與人體面板應有良好接觸,腕帶系統對地電阻值應1MΩ。
5、防靜電容器:生產場所的元件盛料袋、週轉箱、PCB上下料架等應具備靜電防護作用,不允許使用金屬和普通容器,所有容器都必須接地。
6、防靜電工作服:進入靜電工作區的人員和接觸SMD元器件的人員必須穿防靜電工作服,特別是在相對溼度小於50%的乾燥環境中(如冬季).工作服面料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7、進入工作區的人員必須穿防靜電工作鞋。穿普通鞋的人員應使用導電鞋束、防靜電鞋套或腳跟帶。
8、生產線上用的傳送帶和傳動軸,應裝有防靜電接地的電刷和支桿。
9、對傳送帶表面可使用離子風靜電消除器。
10、生產場所使用的組裝夾具、檢測夾具、焊接工具、各種儀器等,都應設良好的接地線。
11、生產場所入口處應安裝防靜電測試臺,每一個進入生產現場的人員均應進行防靜電測試,合格後方能進入現場。 靜電控制可以參考以下資料: (1)控制靜電生成環境: a. 溼度控制。在不致導致器材或產品腐蝕生鏽或其它危害的前提下,儘量加大溼度; b. 溫度控制。在可能條件下儘量降低溫度,包括環境溫度和物體接觸溫度; c. 塵埃控制。此為防止附著(吸附)帶電的重要措施; d. 地板、桌椅面料和工作臺墊應由防靜電材料製成,並正確接地; e. 靜電敏感產品的運送傳遞和儲存及包裝與拆包裝應採取靜電防護措施; f. 噴射、流動、運送、纏繞和分離速度應予以控制,在液體、粉體等材料的輸送管道中使用緩和器。 (2)防止人體帶電: a. 佩戴防靜電腕帶; b. 穿戴防靜電服裝、衣、帽; c. 穿戴防靜電鞋襪、腳鏈; d. 佩戴防靜電手套、指套; e. 嚴格禁止與工作無關的人體活動(例如做操、打鬧、梳頭髮、吃東西等); f. 進行離子風浴。 (3)工藝控制措施: a. 制定實施防靜電操作程式; b. 使用防靜電週轉、運輸盤、盒、箱及其它容器、小車; c. 使用防靜電工具(烙鐵、吸錫器等); d. 採用防靜電包裝; e. 對有靜電燃燒、爆炸可能性的液體材料設定必要的靜置時間; f.儘量減少物體間的接觸壓力、時間、面積(例如布匹、紙張、線材、薄膜材料、膠帶等的運送、傳遞輥筒、捲筒、線軸和產品之間)並限制執行速度不可過快。 生產現場防靜電操作規範: 1、所有元器件的操作都必須在靜電安全工作臺上進行,凡進入防靜電工作區的元器件都必須按防靜電要求來對待。 2、未採用防靜電包裝的SMD器件不得進入生產現場。 3、從靜電防護容器中取出部件時,應該在靜電安全工作臺上進行,作為工作人員要遵守以下三點: (1)、必須穿好防靜電工作服。 (2)、戴上防靜電腕帶,腕帶與面板有良好的接觸並可靠地接地。 (3)、接觸貴重的SMD元器件時,最好戴上防靜電指環或指套。 4、對沒有防靜電包裝的元器件,應該在消除靜電後再進入靜電工作現場。 5、在重要的操作工位上要配備監視器,以隨時檢測腕帶是否處於正常狀態。 6、普通服裝、圖紙資料等不得接觸元器件。 7、手拿敏感器件時,應避免接觸其引線和接線片。 8、某些元器件要清洗時,不可使用塑膠刷子,必須用防靜電刷子清洗。 9、操作現場所有必須使用的不具備防靜電功能的工具、夾具、裝置儀器,都應放在防靜電桌(臺)墊上。 10、禁止重複使用器件包裝管包裝元器件。 11、在手工焊接時,要採用防靜電低壓烙鐵。
12、應使用有接地線的低壓直流電動起子等裝聯裝置。
13、外來人員進入現場,未採取防靜電措施,不得接觸元器件。
14、生產現場的各種裝置,必須採取防靜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