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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淘淘爺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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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朱燕芳452
我每次看了這樣的影片都感覺那些老人可惡,孩子小時候送別人或者扔掉,老了自己不能動了厚著臉皮來尋親,為自己養老,從最基本的生活條件考慮,從孩子自身工作收入考慮,孩子有能力養活幾個老人嗎?自己的不負責任給孩子本身就多了個養父母,孩子一下為四個老人養老現實嗎?有那麼多錢嗎?孩子還要養活自己的孩子,心有餘而力不足,那些所謂從道德出發來衡量這個孩子的人,你們有這個能力嗎?我支援小時候送別人的孩子不給這樣的父母養老,他們當初有困難,你現在也有困難,用當初她拋棄你的理由拒絕他一點都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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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蔣閒言
正如樓主所說,現在有很多父親或者是母親,想找幾十年沒見過面的子女來贍養自己,這是道德綁架還是應該,就要看父母與孩子當年是怎麼分隔兩地幾十年不見面的,找到原因才能給予回覆的。
就拿上個世紀60年代初來說吧,新中國剛剛成立,一窮二白剛剛起步,就遇上了三年的自然嚴重災害,農村就有一少部貧困家庭養活不了那麼多孩子,為了給孩子找條活路,把孩子送出去,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這樣的老人,也為當年迫不得已送出孩子感到內疚,身邊的孩子又先他而亡了,找到了送出去的孩子,要孩子贍養,你說孩子該不該贍養親生父母,用道德綁架一詞就不正確了。
如果說是因為離婚,孩子幼小,父親或者是母親是個自私自利,拒絕履行撫養孩子的義務,或者是遺棄孩子的人。到老了行動不便,生活無著無落,才想到自己有孩子,去尋找幾十年未見面的孩子,厚著臉皮賴上了孩子,要孩子養老的話,說他們用道德綁架孩子,無疑這個定論是正確的。
如果說丟失孩子是因為人販子造的孽,父母雖然在看護孩子上失職,一時疏忽鑄成終身大錯。賊盯上的東西,誰能防得著?父母要是年老了,找到了孩子,要孩子贍養,你說孩子能不贍養嗎?丟失的孩子幼小的時可憐,當今老年的父母也可憐,贍養就是應該的。
總之,看問題不能單一的看,也不能帶著有色眼鏡看天下所有需要贍養的老人。事出有因,只要能分清是非,正確看待血濃於水贍養的關係,才是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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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島房產普通詢房人
謝謝邀請:對的,決對是道德綁架。隨由你生你確不養。說明跟墜胎沒啥區別。既然親生父母都不在乎你的死活。那麼就沒有親情可言。你養我小,我養你老。此為親情出處。只生不養哪來的親情?你只是他們的一個錯誤。當然這些只適用於生下來就送人或扔了的這些父母。還有就是,父母與兒女是獨立個體。父母生兒育女只為養老送終;實屬自私的想法.生兒育女實屬自然發則,防止人類絕跡的自然策略。以後有可能會有克隆的出現。所以。以後可能親情也會淡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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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春天150165300
這是法律的欠缺,父母拋棄小孩,小孩不懂用法律告父母,父母老了變成老江湖了,老不要臉了,就來害小孩了。法律應該秉著對等原則,凡是被拋棄的小孩,小孩長大了可以不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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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柳月潤色
這個問題可能是人性的瞭解,我也想不明白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藉此平臺讓大家討論討論,一對農村父母生了七個孩子。女孩多把第四個女孩1歲8個月送給了城裡的住在孃家的小妹子。這小妹是肯老的主,老爸養她42年把房子錢都給了她。她是天天等吃罵人,鬧得家無寧日的主,就不做任何事情,也別說養老育小扶持丈夫了。養女也就是名義關係。從小就沒母愛,還像個小丫頭一樣做事捱打罵。巫婆一樣個人。養父中年肝癌去了。外祖85歲高齡也沒了。她賣房卷錢又嫁人了。把養女16歲找了人家解除了關係。這時才說不是親生的孩子。這孩子受了很多磨難差點死了。生父母養老吋,她們做生意有錢,她的六個子女都做生意成富人了。她們因為養老問題都說吃虧鬧的都打起來了。因為是近親關係,送出去的孩子常送吃的給生母和姐妹們。沒想到她們競要求更多,反而不認為慈悲,認為應該回報生母生育之恩。說了很多過份的話,這讓人很難接受。覺得善良不能發揚,貪懶不能縱容。終究是忍了。覺得這樣的事極端少數。遇到這樣的人環境也是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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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唐先明75443043
依我之見:這種無德老人的幾十年後想找拋棄的子女養老的行為是標準的‘’無賴‘’似的偽道德綁架,幾十年前他(她)們己經用自己的‘’遺棄罪‘’行為拋棄瞭如今‘’被贍養‘’的權利。
為什麼說是耍‘’無賴‘’似的偽道德綁架或者甚至是犯罪呢?
一,‘’親骨肉‘’分離的原因,近幾年透過媒體報道出來不少因二丶三十年前將親身兒女拋棄丶送人的催人淚下的悽慘認親的案例,而此類案例有的是身生父母受封建的傳種接代和重男輕女思想影響,嫌棄多胎所生女性,而將其拋棄在馬路邊丶垃圾桶邊或者乾脆送人,還有的年青男女性生活混亂而圖一時之快導致懷孕生子,而將所身親身骨肉拋棄於廁所邊丶產房丶福利院…這種導致親身骨肉分離的真正原因,誰之過呢?
二,很顯然是‘’親生父母‘’一一重男輕女封建遺毒思想之過丶是嚴重不負責任的生父母應盡‘’撫養教育‘’兒女法律責任而拒絕履行義務的涉嫌‘’遺棄罪‘’的犯罪之過,是他們這些未婚男女們一一為尋一時生理之歡,而只圖快樂不管後果,以至懷孕生子,受與論和經濟壓力只能偷偷生下後拋棄子女了事而不盡撫養教育之義務的,往重的方面說,也可以說為父母者只圖一時生理之歡而拋棄親身子女的行為而涉嫌犯罪。中國現行《刑法》第261條規定:對於年幼子女,負有扶養教育義務的人拒絕扶養情節嚴重的,是‘’遺棄罪‘’,依法應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中國法律還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這裡的‘’父母‘’,就包括非婚生未成年子女的,就如同本案例所述‘’很多父親或母親…幾十年前的子女‘’,即上述為父為母者只圖一時性安生理快樂,一旦懷孕生子就不盡‘’父母‘’之法律義務,而將親生子女拋棄於野外丶廁所邊…這種情節惡劣之拋棄行為難道不是犯罪嗎?
三,根據中國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扶助贍養年老父親的義務‘’。而父母與子女這種‘’撫養‘’與‘’贍養‘’是對等的丶相互的,世界上沒有隻有不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剝奪權利的義務,更沒有如同本案例所述‘’幾十年前拋棄親生子女‘’,拒絕履行扶養義務涉嫌‘’遺棄犯罪‘’的有罪之人,面對法律丶面對良心丶面對人間的公理,他(她)還有什麼權利。
他(她)們面對未盡撫養親生未成年人子女義務,當幾十年後的今天如果再次面對親生子女時,如果他(她)們還有良心、還有道德的話,他(她)們應該一一請求親生女的原諒,並面對法律和人間公理去深深地懺悔,而不是厚顏無恥地干擾親生子女們現在的正常生活,甚至還要求什麼贍養權。
請問:涉嫌‘’遺棄罪‘’的有罪之人,他(她)們在幾十年前用自已的遺棄罪行為己經拋棄了這份被贍養權利,現在還有這個權利嗎?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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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689春天的花兒
生而不養,到了老邁無用的時候,來用所謂的血緣關係,綁架孩子為自己的養老買單,典型的無賴嘴臉!
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事情多了去了。這種無賴老人在子女嗷嗷待哺的時候,逃避養育兒女的責任,任由兒女自生自滅。當孩子在缺失父母之愛.在冷眼嘲笑的環境中艱難的長大成人以後,這些人到老年的無賴之徒,竟然厚著臉皮要求子女贍養。如果被子女拒絕,就恬不知恥的狂吠說:"孩子呀!我們是你的親爹孃!″這一會兒需要孩子養老了,你是親爹孃了,而孩子們需要他們撫養的時候,你是什麼了?!你上哪兒去了?!
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這個苦果自己吃了吧,兒女不欠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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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周凌溧親子家園
這肯定是道德綁架。
這種父母對待孩子生而不養,不配做父母。
不管是什麼原因無法養孩子,都是不能理解的,再困難都應該養孩子,如果真的不能養,那也不應該指望孩子來養自己。
這種父母都是自私的。
我有見過一個爸爸,對待自己的孩子不管不問,更別提給錢了,她的觀點就是我和孩子是血緣關係,我永遠是孩子的爸爸,我可以不養他,但我老了,他必須養我。
見過不要臉的,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
還有的父母重男輕女,為了要兒子,就把女兒送給了別人,這期間根本對女兒就不管不問,等女兒長大了,有出息了,他們就會跑過來相認,說什麼當初是迫不得已,反正是打各種感情牌,如果女兒不為所動,他們就痛罵女兒沒良心,不認自己的親生爹媽;很多女兒都會經不起眾人的議論,認他們,結果就是贍養他們。
道德綁架是非常可怕的,往往都是自私自利的人擅長這一招。
面對道德綁架,要有強大的內心,不要在意他人的言論,只要自己問心無愧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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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屬混蛋!你把孩子隨意扔出或送人,等人家把孩子培養成人,知道從小到結完婚多少銀子嗎?等你老了,弄一現成兒子養老?裝什麼王八蛋哪?要是抗戰時期,為躲敵人把孩子託老鄉,或可靠之人扶養,大了可以認回,那是革命友誼,兩碼事,嘔!為了自己胡掄把孩子送人或拋棄,老了想起來了,就不是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