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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笑看人生53441283946

    根據樓主的描述,男女雙方都是二婚,結婚不到一個月,女方提出離婚,說句不好聽的話,女方屬於典型的詐騙婚姻,騙取彩禮金。

    根據新《婚姻法》第五條規定,如果夫妻兩人分居兩年以上,但前提是雙方沒有了‘’感情‘’,才能提出離婚。依據新婚姻法第五條,女方顯然不符合離婚條件。

    新《婚姻法》第二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得自願,沒有任何一方的強迫或者逼迫關係,如果有這種行為,不但婚離不了,還會受到相關法律的制裁。根據第二條,首先要查查丈母孃有沒有對女兒起到教唆作用,並做好下家的婚姻詐騙。

    新《婚姻法》第一條規定:如果想離婚,提供證明材料(結婚證)以證明你們是夫妻。

    不知你們二婚有沒有到當地民政局領取結婚證,如果你們雙方沒有領取結婚證,只能按照非法同居關係處理,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男方只能自認倒黴。

    新《婚姻法》第六條規定,財產問題,提供相關材料來證明雙方的收入情況、存款金額等等。根據這一條,女方必須按婚姻詐騙處理,迅速返還彩禮金三萬元,並賠償男方經濟損失。如果女方遲遲不返還禮金,可以以詐騙罪報案。

    新《婚姻法》第八條規定:房產問題,婚後如一方父母子女購買的房產,按照婚姻法的第18條規定,視為對子女的贈與,該房產非共同財產,顯然女方是不符合條件的。

  • 2 # 細說情感558

    1、關鍵是夫妻雙方有沒有共同生活在一起過,如果有,就是在法律框架裡面行駛離婚自由的權利,而女性離婚自由的權利也是受法律保護的,離婚的時候對婦女和兒童是有保護的。

    2、三萬塊也不多,即使退也只能是退一部分,全部退是不可能的,一部分也不多。

    3、不知道婚前和結婚後一個月有沒有共同生活一起過,如果有的話,虧不到哪裡去。

    4、不知道女性顏值身材如何,如果顏值高,身材豐滿,面板白皙,一個月時間,男的損失三萬,不一定就虧了,加上婚前也有一定相處時間,虧與賺看怎麼衡量吧!

    5、如果男的沒感情上太深投入,就算了吧!大老爺們,到哪掙不了三萬塊,稍微有點錢的請美女吃頓大餐遊玩一天也有三萬了。

    6、女的畢竟才二婚,切不可輕易下是不是騙婚的結論,法律上也沒騙婚概念,婚姻法基本精神就是結婚自由,離婚自由,終極目標才是婚姻幸福,家庭幸福,未成年都有個完整的家。

    7、雖然在一起一個月,但是在一個月的時間裡面,她畢竟是你合法妻子,你們在一起是合法的,而且受法律保護的,不用擔心別的,在一起一個月安全係數也是非常高的,心理上也沒啥壓力,又讓你體會到了有個家的感覺,雖然很短暫。

    8、結婚退還彩禮幾個條件,1、沒有領取結婚證的,2、結婚後未共同生活一起的3、因為給付彩禮導致男方經濟困難的,問題中領證了,就是合法夫妻,共同生活一個月,也是共同生活了,從法律上只能返還一部分了,全部返還完已經不現實了,除非一天共同生活都沒有的除外。

    9、糾正一下,目前司法體系中並無騙婚這個概念,騙婚是民間俗話,並不是一個法律概念,法律上結婚自由,離婚自由,也的確沒明確規定不能要彩禮,也沒規定結婚一個月後不能提出離婚,所以只要彩禮官司中,法院判決女的歸還彩禮,女的執行,女的本身並不會受到追究的,只是拒不歸還彩禮的才會受到處罰,就案例的目前程序來看,男女雙方只是涉及民事糾紛,並且都在合法範圍裡面。

    10、至於損失彩禮,也就3萬塊,得與失的計算方式可以多樣化,計算就是數學,數學本身是中性的,不涉及法律與道德。

    11、最後提醒一下,婚姻是建立在感情基礎上的,並不是彩禮,並不是房子,車子。

    12、其實女的不被索要彩禮也很簡單,從相識到相愛真心付出,走進彼此的心中,即使一個月離婚了,男人也會因為不忍心法院見,而真心付出的必然要先騙過自己,真的把自己都欺騙了才能欺騙男人,而彼此真心過一個月,多半又捨不得離婚了。

    13、男的再離婚就有兩次婚姻經歷了,再婚的時候已經是三婚了,看看能不能爭取到取消婚姻吧!

    14、三婚的時候,對男的很不利,別為那幾萬塊鬧的太狠了,傳出去萬一影響到名聲,男的真不好再娶了。

    15、如果女的是男的心中的女神,就算了吧!人生區區幾十年,能與女神合法合理的度過一個月也值了。

    16、男人二婚和三婚都很難,男人這個時候要想想怎麼維護自己名聲吧!多一次婚姻經歷,再婚的時候說不定就不是三萬了。

    17、說明二婚選擇很重要,錯過了頭婚,二婚選擇和經營上一定要重視,一不小心就三婚四婚了,整不好結婚擺酒席親戚朋友都不來了。

    18、頭婚可以稱為結髮夫妻,記住頭婚是結髮夫妻,好好經營頭婚意義非常之大。

    19、最後奉勸一句,頭婚是結髮夫妻能不離儘快不要離,不然以後二婚三婚戲劇性情節多了去了,女朋友男朋友可以越換越好,媳婦和老公還真不一定。

    最後再計劃一下追一個女朋友的成本,商場幾頓飯,專賣店幾件衣服,度假村度假下,出去旅遊一次,沒準三萬塊花出去手都拉不到,但是如果把這心情和投入,用在前妻的身上,會怎麼樣?

    其實呢!如果女生很漂亮,身材又可以,暗示彩禮三萬,一個月離婚,還是會有一些人願意去跟她領證的,畢竟一個月裡面是可以心安理得的去相處,不用擔心害怕什麼的,也可以圈子裡面曬恩愛,就是加高到三十萬,女生足夠優秀還是會有人願意冒險的,畢竟有一個月相處時間,如果表現好,相處融洽,沒準就是一輩子。

    所以男人規避風險的本質有兩點,一個是有錢,一個是要能彰顯男人魅力,即使是奔著錢去的,也能把她征服了,融化了,然後一個歡聲笑語的家就存在了,相反即使女生真心實意嫁給你,沒錢沒魅力沒經營好感情,也會離婚收場。

    女人需要被感化、被融化、被征服、被駕馭、有依靠、懂浪漫、需要男人像大山一樣挺拔,洪水一樣激情澎湃、又能像一灣清水一樣緩緩流淌在心底,時而溫馨浪漫,時而激情澎湃,時而又能舉杯邀明月,男同胞能懂嗎?千萬不要以能過日子就行這個標準,日子過的還行,還可以、還過的下去,這幾個標準都會是離婚或是出軌的前兆,現在經營一段婚姻經營的已經不是生活了,是情感、是心靈依靠和歸屬、是身心的滿足和幸福感,很多婚姻感情破裂就是能過日子會過日子這個枯燥乏味引起的。

    比起花三萬塊追女朋友,就拉下小手,或是手都沒拉到,沒怎麼虧,你的情況畢竟好透過法律解決的,追女朋友沒追上,比你難解決的多,有些難追的真有可能付出巨大,手都拉不到。

  • 3 # 天藍草叢青

    女方提離婚並非真想離婚。

    想離婚的女人怎麼都會退回彩禮的,貪圖彩禮說不過去。三萬彩禮是多少青年省吃儉用半年的工資,有的要一年才攢夠。

    彩禮本來就是婚姻的契約捆綁。男方應嚴肅制裁!

  • 4 # 開心加油站1

    然後再找一個,3萬元彩禮,一個月後再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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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再找一個,3萬元彩禮,一個月後再離婚。…………成為百萬富翁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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