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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七看電影

    喜歡僅僅是喜歡,還不一定達到愛情的地步。要看你對他了解多少,是否真的有愛。如果男的對他女朋友很好,還是另外再找一個人或者找一份你在乎的事,好好的去解決別的事。當你一段時間不再去想他或者是看見他。在看看你是否心裡還有他。

  • 2 # 有事可以向我傾近

    如果我喜歡上一個有物件的男生的話,我會看,如果還真的愛那個女生的話,我退出,我甚至會可能會祝福他們,因為這段不屬於我的感情本就是不屬於我,又何必去搶。如果你真的動用了一切手段去搶這種男生,即使這個男生和那個女生分手之後,也不可能會喜歡你,因為他心中已經有了一人已經沒有你的位置了。所以說如果你喜歡的男生有物件的話,而且很愛她那就放手。因為這樣你不會受到最大的傷害。如果你實在放不下,那就讓時間去淡忘它,時間是最好的良藥,在你心裡那個男人的形象會慢慢的遺忘,並且你可能會遇見一個喜歡你的人。我勸你如果喜歡上這樣一個男生的話,最好放手,否則最後傷的人肯定是你。

  • 3 # 青音約

    心理學家認為,我們在童年時期往往就已經形成我們的“愛情藍圖”。當我們遇到一個人時,主要看這個人有多大程度符合我們內心的“愛情藍圖”。所以我們一生中不會只愛一個人,我們愛的是“一類人”。

    你遇上了一個跟你一樣喜歡打遊戲,聊天很聊得來的人,跟他在一起你感覺很開心,幾個月的培訓時間相處下來,你覺得你已經喜歡上他了。這是“近水樓臺先得月”,因為培訓時期朝夕相處,生活上的壓力、衝突都沒有,你們有機會充分展現自己舒服的一面。但那究竟是不是經得起考驗的“愛情”?如果下一個培訓他跟別的人在一起,是不是也這麼聊得來?也有這種戀愛的感覺?這個實在不好判斷。也許我會建議你,等一段時間,在培訓結束以後,一兩年的時間裡,再回頭看這份感情,是不是還讓你刻骨銘心,牽腸掛肚?

    他有女性朋友,他跟她是不是戀人關係,你好像沒有問清楚。你一開始“以為他倆是一對”,後來發現他跟你“同年同月只差一天”,好像這時你已經覺得他應該跟你更般配。問題的關鍵是,你有這麼多內心戲,卻都沒有跟他去核對,至少你可以去問一下他如何看待他自己和那位女性朋友的關係,然後再從那位女性朋友那裡瞭解一下。好像你對他們的想法都不是很關心,你在乎的好像是“緣分”這種不可捉摸的事情,因為當你發現你們生日只差一天,你就開始有別的想法。我們通常會選擇,跟當事人“談”戀愛,你似乎更喜歡跟老天“談”:這個人跟我差一天生日,是不是老天分配給我的?將來遇到跟我同一天的生日,或者跟我生日完全相反的,或者其它更有趣的巧合,我是不是該行動起來?

    也許你是一個戀愛經驗完全空白的小女孩,那麼,我會建議你,先去找這個比較談得來的男生核對,瞭解他究竟有沒有愛人,沒有的話,把他列為可發展物件,繼續交往;如果有,可以更長的時間去考察,這個人有沒有機會成為你的愛人,或者有沒有其他人也會進入你的世界。最關鍵的是,要跟當事人“談”,不要找“差一天生日”這種藉口給自己。

  • 4 # 凌晨董先生

    真心被人耍花心被人罵 善良總被人玩弄 太成熟了人家又是你人拽 太幼稚了說你是來搞笑的 人到底要怎樣才好 難道人真的不能太老實嗎

  • 5 # 有感小記

    不喜歡這種行為,奉勸也不要成為一種習慣。

    明明知道對方有女朋友,還要去喜歡他,且不說他倆一定會走在一起,但是如果你插入進去算怎麼回事呢,不是隻會給你喜歡的人帶來困擾嗎,另外對他的女朋友是不是有些不太道德呢。如你對他表白了,他答應,你就真敢和這樣一個人在一起嗎,有一天他會不會和今天做出的事如出一轍呢?如果他不答應,你也只是把這份喜歡告訴了他,徒增你的失望,或許會說告訴了他心裡就沒有遺憾了,但是仔細想想也沒有什麼意義,愛你之人視你為珍珠,不愛你之人視你為糞土,何必給一個眼裡沒有你的人去大肆抒真情呢,其實還是一份執念,只是心裡以為的以為,還不如放下,畢竟世界人這麼多,路還那麼長,你確定他是最適合的?你確定只會喜歡他嗎?

    所以,個人認為,喜歡上一個有女朋友的男孩,還是應該先放下,至少是暫時,不要去打擾他平靜的生活,如果有一天你發現他單獨在人生之路上行進,需要一個侶伴,碰巧你也是,這時重拾那份情誼不是很好嗎?

  • 6 # 凱凱日常X

    看男生是否也喜歡你,如果只是一廂情願,那還是果斷離開,再說人家已經有主了 從道德上來說,,還是潔身自愛好

  • 7 # 樓蘭的春天

    有物件還好!可以嘗試去發揮自己的魅力去挖一下牆角!如果是結婚了!勸你不要讓自己陷入太深!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姻!

  • 8 # 小拾談記

    分享一個真實的故事吧。

    我的姐姐現在三十八歲了,至今未婚。她高中沒念兩年就輟學了,在我們縣城工廠打工了。

    我們姐妹幾個裡,就數她漂亮有氣質,還特別愛乾淨。自從不念書了之後,說親的人可謂是絡繹不絕。真的是,當時我還在家唸書,過不了幾天就有人來喝茶,聊誰家誰家的親戚有男孩子。

    這些年姐姐見過的人不說一百也有五十了,毫不誇張。可是,要麼一看就吹,要麼再見幾次就吹。前幾年爸媽還不著急,就說她事兒多。挑三揀四的。

    可是後來,跟她同齡的人都結婚了,而且有的是嫁給她當年看過的人。有的她當年看的人,混的好了在城裡買好幾套房的,也有做買賣風生水起的。而我姐呢,要啥沒啥,依然打工。

    我結婚前,買了套房,但當時我在鄉鎮工作還沒考到城裡來。老公在另一個鄉鎮,所以房子就空著了。我姐一直租房子,便讓她住著了。

    到了三十來歲的時候,也就沒人登門說親了。她自己還是不著急,為此一過年爸爸就提這事兒,她脾氣從小就倔犟,跟爸爸吵過一次,說自己的事兒用不著他們管。

    我爸就說,全村沒人像她那麼大還沒結婚的了,人家的孩子都上小學了,她那還在漂著,丟不丟人。他自己都覺得丟人,你看看,還有登門說親的吧。登門的都是離婚的了,你那麼事兒多,電話一說連見都不見。

    打那以後,我姐就去天津打工去了,當然很少回來,一年也就兩次不錯了。

    三年前,回家過年就待了三天,相親就相了兩天。一個是在青島做生意,生活條件不用擔心,有房有車,但是有個女兒,孩子她媽出車的車禍。

    歲數大了,我姐也不跟我爸槓了,說讓去她就去。

    第二個也是有個女兒,離婚的,在我們縣城有房,是個包工頭,歲數比我姐小一歲。那邊說了,孩子不用我姐管,爺爺奶奶管到大。

    這個見了以後感覺還行,我爸媽都覺得還行,因為是鄰村的,他們都認識那個男的。

    我姐說試試吧,可是不出半個月就不搭理那邊了。我爸媽氣急了,在電話罵她。

    我姐哭了說,打電話時候,聽到有人喊爸爸。心裡就難受的不行。

    從那以後,我爸媽再也不問她結婚的事了,說讓她自己在外面談吧。

    去年我考到了城裡,搬進了樓房。很多姐姐不穿的衣服啥的,她說不要了讓我扔掉。

    我就巴拉出來了一個日記本,掉出一封信。我知道本不應該看的,大家也知道這個人的好奇心蠻。當時我也不知道它是日記啊。

    隨手一翻,就看到一句:“我從不後悔愛上你,”好吧,我不能不看了。

    原來,在我姐來縣城工作的第三年,就有喜歡的人了。那個男人是廠裡的車間經理,已婚。

    可是我姐就是喜歡上人家了,我在想是不是真有磁場這麼一說。她喜歡他,就把他吸引來了,反正就是我姐當了小班長以後,慢慢接觸的多了。他告訴我姐他喜歡她,那時候他正和他老婆鬧矛盾。

    具體兩個人糾纏了到底多久,我不知道。但是那個男人跟她說會離婚的,我姐就這麼盼著。到頭來,盼得人家當了爸爸。於是,便分手了。

    信中那個男的口口聲聲是多麼愛她,但是又不能不遵守做父親的責任。為了孩子健康成長,有個爸爸,他只能委屈自己和他愛的人。

    也許,就是這個原因,我姐再也找不到那個他了吧。

    有句話說的好:我誰都不嫁,因為那個人不是你!我娶誰都可以,因為反正不是你!

    我想說:

    1,你說的物件不知道是不是妻子,如果是萬萬不能碰。就算人家真的感情不和,苦大仇深的,就算是真的愛你,那等他離婚好了。

    只少你不揹負破壞別人婚姻的罪名,就算以後跟他結婚,以後的路會好走些。

    2,如果你說的物件是妻子,人家感情還挺好,那就更不能碰了,直接死心好了。哪怕這個男人說愛你,也不會為了你放棄一個已經經營多年,磨合好了的家庭,那樣不值得!相信我一個結了婚的人的話!

    3,如果你說的物件是女朋友,兩種做法。一是勸自己死心,旁觀,人家結婚了就算了。二是如果你能磨的開面子,那就告訴他,讓他來自己做決定。但是,永遠要果斷,不允許一個人腳踏兩隻船,這個你應該明白。

    祝一切都好!

  • 9 # GLOVE

    喜歡一個人並沒有錯,但是人家有物件,可以等他和物件分手再去追求,而且喜歡一個人的感情是無法控制,但是希望樓主喜歡歸喜歡,但是不能做越過道德底線的事,因為那樣傷害了別人也同時傷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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