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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570464069503

    基本釋義 1.意向:~願。~氣。~趣(志向和興趣)。~士(有堅決意志和高尚節操的人)。~學。 2.記,記在心裡:~喜。~哀。永~不忘。 3.記號:標~。 4.記載的文字:雜~。~怪(記載怪異的事)。 5.稱輕重,量長短、多少:~子。用碗~~。 6.姓。 志,本義為志向,心之所向。志,也是一個姓氏。《說文解字》曰:志,意也。從心,之聲。職吏切。 通假釋義 一、“志”、“志”、“痣”:(注:“志”左言右志,是“志”的異體字,以下同。) 志的篆書(3張) 根據《通用規範漢字表》,“志”是“志”的異體字。[1] 在古代,它們是有著不同含義的兩個字,但並非有著嚴格的區分,它們之間是可以通用的。而“痣”,在古代,可以通作“志”。 志,本義為志向,心之所向。 志,本義為記載。記載的文字、文章,也可稱之為“志”。 痣,本義為身上的黑子。痣,是人類最常見的良性面板腫瘤,是在表皮、真皮內的黑色素細胞增多而引起的面板表現。 (一)以下內容,摘自《康熙字典》: 【卯集上】【心部】【志】[2] 《說文》:從心,之聲。志者,心之所之也。 又記也。與“志”同。或作“識(zhì)”。 《漢書》有十志。 師古曰:志,記也。積記其事也。 【酉集上】【言部】【志】[3] 《說文》:記志也。 又,同“志”: 《正字通》:凡史傳記事之文,曰:“志”。 《周禮·春官》:小史掌邦國之志。 注:志,謂記也。 又,《漢書》有十志,俱與“志”同。 又,《韻會》通作“痣”: 《史記·高祖本紀》:左股有七十二黑子。 師古注:今中國通呼為“黶子”,吳楚俗謂之“志”。志,記也。 《南齊書·江祏傳》:高宗胛上有赤志。 【午集中】【疒部】【痣】[4] 《集韻》:黑子也。 又,通作“志”。 志的隸書(3張) (二)以下內容,來自徐鉉、句中正等校定的許慎所著的《說文解字》(世稱“大徐本”,以下簡稱《說文》),《說文》已被丁福保編輯進了《說文解字詁林》中(以下簡稱《詁林》): 【十下】【心部】【志】[5] 意也。從心,之聲。職吏切。(《詁林》10278頁) 【三上】【言部】【志】[6] 記志也。從言,志聲。職吏切。(《詁林》3174頁) (三)綜上所述: 1.在表示志向時,在古代,僅用“志”;在現代漢語裡,也僅用“志”。比如立志(樹立志向)、意志(意願和志向)、志氣(志向和氣概)、志趣(志向和情趣)、志士(有遠大志向的人)、志願(志向和願望)等。 2.在表示記載或者記載的文字、文章時,在古代,“志”與“志”通用,但不用“痣”;在現代漢語裡,僅用“志”。比如博物志、三國志、碑誌、墓誌、雜誌、志乘、志書、誌異等。 3.在表示身上的黑子時,在古代,“痣”與“志”通用,但不用“志”;在現代漢語裡,僅用“痣”。比如混合痣、交界痣、皮內痣、色素痣等。 4.在現代,“志”是“志”的規範字,所以在用簡化字書寫時,僅用“志”。因此“志”繼承了“志”的所有含義,包括身上黑子的含義。 5.在現代,“志”是“志”的異體字,所以在用繁體字書寫時,僅用“志”。因此“志”繼承了“志”的所有含義,包括志向的含義。 二、“志”、“志”、“識(zhì)”、“幟”: 識(shí),本義是區分、辨別事物的形狀、大小、發展和變化。在區分和辨別的過程中,需要記載下來的,除了文字性的描述外,更多的是圖形和符號,即“標記”或者“記號”。 識(zhì),本義是在區分、辨別事物的形狀、大小、發展和變化的過程中,把圖形和符號記載下來,即“作標記”或者“作記號”。在古代,“志”與“志”就有記載的含義,並且“識(zhì)”與“幟”通用,所以此四字皆可互為通用。 幟,本義是透過區分、辨別事物的形狀、大小、發展和變化,把事物圖形化和符號化,使之成為具有特定含義的標誌性圖案,並把這個圖案記載在布條上。帶有特定含義的標誌性圖案的布條,就稱之為“幟”。在古代,“幟”與“識(zhì)”通用,而“志”是“識(zhì)”的古字,所以此三字皆可互為通用。 (一)以下內容,摘自《康熙字典》: 【卯集上】【心部】【志】[2] 又,記也。與“[言志]”同。或作“識(zhì)”。 又,《集韻》:與“幟”通。旗也。 《史記·張丞相列傳》:沛公以周昌為職志。 【酉集上】【言部】【志】[3] 又,《類篇》:或作“識(zhì)”。 《論語·衛靈公》:女以予為多學而識(zhì)之者與。 【酉集上】【言部】【識】[7] 又,《廣韻》、《集韻》、《韻會》:職吏切,音志。與“[言志]”同。記也。 《易·大畜》:君子以多識(zhì)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尚書·益稷》:書用識(zhì)哉。 又,《韻會》通作“志”: 《周禮·春官》: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 鄭注:志,古文“識(zhì)”字,記也。 又,《讀書通》通作“幟”。 又,《釋名》:識(zhì),幟也。有章幟可按視也。 《漢書·王莽傳》:旌旗表識(zhì)。 師古注:識(zhì),讀與“幟”同。 【寅集中】【巾部】【幟】[8] 《說文》:旌旗之屬。 又,記也: 《後漢書·虞詡列傳》:以採綖縫賊裾為幟。 注:幟,記也。 (二)以下內容,來自《說文》和段玉裁所著的《說文解字注》(以下簡稱《段注》),《段注》也被編輯進了《詁林》中: 【十下】【心部】【志】[5] 《段注》:按此篆小徐本無。大徐以“意”下曰“志”也,補此為十九文之一。……許心部無“志”者,蓋以其即古文“識(zhì)”而“識(shí)”下失載也。(《詁林》10278-10279頁) 【三上】【言部】【識】[9] 常也。一曰知也。從言,戠聲。賞職切。(《詁林》2935頁) 《段注》:“常”當為“意”。字之誤也。草書“常”、“意”相似。六朝以草寫書。迨草變真,訛誤往往如此。意者,志也。志者,心所之也。“意”與“志”、“志”與“識(zhì)”古皆通用。(《詁林》2936頁) (三)綜上所述: 1.在表示作標記或者作記號(作動詞用)時,在古代,“志”、“志”、“識(zhì)”、“幟”四者皆可通用;在現代漢語裡,用“標”和“記”取而代之。 2.在表示標記或者記號(作名詞用)時,在古代,“志”、“志”、“識(zhì)”三者皆可通用,但不用“幟”;在現代漢語裡,用“志”和“識(zhì)”,且二者字義完全相同。如標誌和標識(zhì)。 3.在表示旗幟時,在古代,“幟”、“識(zhì)”、“志”三者皆可通用,但不用“志”;在現代漢語裡,僅用“幟”。 字形演義 一、“志”的古體本字: 志的古體本字 “”的上半部分是“㞢”,就是“之”的古字。因此,符合“從心之聲”這一形聲字造字規則的,只有“”字。 【卯集上】【心部】【】[10] 《集韻》:志,古作“”。 朱子曰:心之所㞢,謂之“”。日之所㞢,謂之“旹”。故“”,從㞢從心。“旹”,從㞢從日。 (注:“旹”,是“時”的古體本字。) 志的字形演變 二、“志”的字形演變: 說明: ①是“”字,是“志”的古體本字。 ②是“志”的字形演變的過渡字。因字型檔裡無此字,故在下文中,用“②”替代。 ③就是“志”字。 以下內容,來自邵瑛所著的《說文解字群經正字》(以下簡稱《群經正字》),《群經正字》也被編輯進了《詁林》中: 【十下】【心部】【志】 《群經正字》:今經典有“從士心”作“志”者訛,蓋漢《劉脩碑》:“②曒拔葵”,作“②”。“”即“士”之異文。此俗訛“士”所由始也。(《詁林》10280頁) 三、“志”的演變結果: 志的古異體字 從字的構造上來看,“志”字並不符合“從心之聲”這一形聲字造字規則,並且是從一個錯別字“②”演變而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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