隊員人數規則
一、隊員人數比賽應由兩隊參加,每隊隊員不超過5人而必須其中一人為守門員。比賽開始時,每隊隊員不得少於5人。如果比賽中某隊有多個隊員被罰出場而場上該隊隊員數少於3人時,比賽必須終止。
二、各隊替補隊員不得超過5人。
三、比賽中,“機動替換”次數不限,但如果替換守門員,無須在死球時進行。充當守門員的球員服色要區別於其他運動員,並有原號碼,被替換下場的隊員可以重新上場替補其它隊員。
四、隊員可在比賽進行期間隨時“機動替換”,但須按以下要求進行:
1、離場隊員須由邊線上的替換區離場。
2、上場隊員也須由邊線上的替換區入場,而且必須在離場隊員完全跨出邊線後方可入場。
3、替補隊員不論上場與否,裁判員均有權對其行使職權。
4、當替補隊員入場後,替換即告完成,該替補隊員成為場上隊員而被替換出場的隊員不再為正式場上隊員。
罰則:
1、隊員若違反第(四)項規則,比賽不應暫停,應在比賽成死球時立即警告有
關隊員。
2、在進行“機動替換”時,若替入隊員在被換出球員還未完全離場之前就進場,裁判員應立即停止比賽,由裁判員令被換出球員離場,並對提前入場的替補隊員給予警告,判由對方在停止比賽時球所處地點踢間接任意球恢復比賽。如暫停時球在罰球區內,則在6米線上距停止比賽時球所在地點最近的地點踢出。
3、在進行“機動替換”時,替補隊員入場或換出隊員出場時未經替換區進行,裁判員應立即暫停比賽,裁判員除警告有關犯規隊員外,並判由對方在停止比賽時球所在地點踢間接任意球恢復比賽。如當時球在罰球區內,則應在停止比賽時距球所在地點最近的6米線上執行。
隊員裝備
(一)隊員不得穿戴對其它隊員有危險的裝備。
(二)隊員通常的裝備為球衣、短褲、護腿板、護襪與球鞋;
(三)隊員球衣須有編號,同隊隊員號碼不得相同。
(四)守門員可穿著長褲,其球衣的顏色須容易與其它隊員及裁判員分辨。如其他球員替換守門員,無須待死球,但服色要明顯有區別,並保留原有的號碼上場。
隊員人數規則
一、隊員人數比賽應由兩隊參加,每隊隊員不超過5人而必須其中一人為守門員。比賽開始時,每隊隊員不得少於5人。如果比賽中某隊有多個隊員被罰出場而場上該隊隊員數少於3人時,比賽必須終止。
二、各隊替補隊員不得超過5人。
三、比賽中,“機動替換”次數不限,但如果替換守門員,無須在死球時進行。充當守門員的球員服色要區別於其他運動員,並有原號碼,被替換下場的隊員可以重新上場替補其它隊員。
四、隊員可在比賽進行期間隨時“機動替換”,但須按以下要求進行:
1、離場隊員須由邊線上的替換區離場。
2、上場隊員也須由邊線上的替換區入場,而且必須在離場隊員完全跨出邊線後方可入場。
3、替補隊員不論上場與否,裁判員均有權對其行使職權。
4、當替補隊員入場後,替換即告完成,該替補隊員成為場上隊員而被替換出場的隊員不再為正式場上隊員。
罰則:
1、隊員若違反第(四)項規則,比賽不應暫停,應在比賽成死球時立即警告有
關隊員。
2、在進行“機動替換”時,若替入隊員在被換出球員還未完全離場之前就進場,裁判員應立即停止比賽,由裁判員令被換出球員離場,並對提前入場的替補隊員給予警告,判由對方在停止比賽時球所處地點踢間接任意球恢復比賽。如暫停時球在罰球區內,則在6米線上距停止比賽時球所在地點最近的地點踢出。
3、在進行“機動替換”時,替補隊員入場或換出隊員出場時未經替換區進行,裁判員應立即暫停比賽,裁判員除警告有關犯規隊員外,並判由對方在停止比賽時球所在地點踢間接任意球恢復比賽。如當時球在罰球區內,則應在停止比賽時距球所在地點最近的6米線上執行。
隊員裝備
(一)隊員不得穿戴對其它隊員有危險的裝備。
(二)隊員通常的裝備為球衣、短褲、護腿板、護襪與球鞋;
(三)隊員球衣須有編號,同隊隊員號碼不得相同。
(四)守門員可穿著長褲,其球衣的顏色須容易與其它隊員及裁判員分辨。如其他球員替換守門員,無須待死球,但服色要明顯有區別,並保留原有的號碼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