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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農村王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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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螞易
現在農村的宅基證本身就有問題,原來清朝、民國發的宅基證房前屋後都有不少於3尺是屬於自己宅基內的,就連衚衕都有一半是自己的,我家的老宅基文書上圖文都有,哪位有老宅基文書可以翻翻看看,我很佩服古人的智慧,因為這樣對左鄰右舍都不會妨礙且互相制約,現在的宅基證給改成屋後連1釐米都不是自己的,人家別人在自己的地盤別說種地,就是挖溝管你屁事?而且這樣經常因翻新房子時和左鄰右舍產生很多矛盾,很多因此大打出手 ,弄得鄰里反目成仇,給醫院、法院、公安局、村委會增加了很多工作,給社會文明帶來負面發展。
找他索賠
農村因為規劃混亂,很多時間農田與居住地非常近,甚至有時候很多房子都是建在耕地上。也因為如此常常有因為地邊、宅基地邊發生爭執。
調解首先建議你找村委或者司法局的民事調解委員會,他們會幫你們私下調解,以達到雙方平衡並且都能接受的結果。
起訴如果調解不成,建議先找具有司法部門認證過的鑑定機構鑑定下你的房子到底是不是因為別人種地的原因所致。如果有,讓鑑定機構出具具有法律效應的鑑定書直接去找種地那家索賠。如果他不同意,那隻能直接去法院起訴了,讓法官來裁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