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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樺善論見

    其實用一句話來總結就是,當我們在使用智慧手機等裝置時,你給APP授權通訊錄等許可權後,APP會檢視我們的通訊錄、通話記錄就是在蒐集資訊,那麼,這個授權個人資訊的行為是否安全,這與對方也就是提供軟體服務方的用途密切相關。

    一種是申請獲得使用者隱私資訊的許可權留作備用,但是並不上傳到其公司伺服器;第二種是申請獲得使用者的隱私資訊許可權,然後將使用者的隱私資訊上傳到其公司;第三種情況就是濫用已經上傳到公司的使用者隱私,包括使用者的通訊錄、通話記錄及定位等隱私資訊。例證

    現在有很多使用者習慣在手機上使用打車軟體,拼車在都市白領中也很流行。國內有個拼車手機APP,安裝時要求使用者允許讀取手機裡的通訊錄。但是,拼車去年公開提供下載的版本卻偷偷將使用者通訊錄上傳到本公司,而且竟然是以明文的方式上傳使用者手機號碼,沒有加密,任何有能力截獲該資訊的人都能看到該手機APP上傳的使用者通訊錄,就如同在讀一個Word文件一樣。

    總結

    現在很多手機應用都要求各種各樣的許可權,其中以聯絡人、簡訊、位置和手機識別碼最為普遍,一方面是因為這幾個許可權的確是最常用到的。另一方,很多軟體公司也在手機這些和使用者隱私擦邊的敏感資料,然後通過“大資料”、“雲端計算”等方式,來判斷使用者的喜好,並推送相關的廣告內容。

    綜上,如果使用者在安裝應用時,授權軟體一些功能許可權,而軟體或服務提供方,沒能做到安全正規去使用這些資訊,那麼很可能出現個人使用者資訊被不法分子拿去販賣謀利等違法行為。因此,我認為,這些資訊收集行為必須有強有力的個人隱私法案做硬性支撐,這樣才能讓使用者用得放心,不必再為個人資訊洩露而擔驚受怕。

  • 2 # Maps就是我

    其實都挺不安全的,講道理說除了通訊錄類似軟體需要許可權,其他都是耍流氓,更甚者一些小軟體還是就是騙子。

    給你講幾個例子

    例子1:一男子網聊遇到一名年輕貌美的”女子”,聊了許久彼此很有好感,女子一次機會讓男子幫忙,說一款app不會用,男子得到女孩子給的連結就下載下來,並教女孩子怎麼用並其後解除安裝掉了,日後越聊越親密,聊至深夜時兩顆悸動的心就想發生點什麼,男子給女孩子,要私密一些的本人照片,幾次拉扯祈求之下得後,也將自己的隱私照片,發於該”女子”.

    次日,騙子露出真面目,以隱私照片敲詐該男子,不然就把自己露臉及私密發給自己的諸多同事,領導,親戚,客戶。並隨後發來一些只有在自己儲存的手機號碼及稱呼,看到這裡應該想到了吧。當初下載app的時候,就是幾Kb的資料。只要讓獲取就立刻上傳到騙子的伺服器了。玩兒呢

    故事2:抖音的”出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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