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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王志9807

    哪個小區沒幾個操蛋人,不上點手段,伱讓物業咋為絕大部分人做好服務?林子大了啥鳥都有,互相理解著來吧。。。。

  • 2 # 表舅

    當初我也遇到過這個問題,也是因為這個我特意看了相關法律規定!之後才知道裝修保證金是裝修公司交納的!另外再說一下後面的問題,首先在裝修保證金上面,你要親自檢查一下裝修公司在裝修期間有沒有違反相關規定,如果違反了,物業很有可能會扣押的。其次是沒有違反,那就帶著裝修公司一起去物業那裡反饋!一條一條說清楚(語氣別軟)!最後是不給辦理水卡電卡之類的,法律法規當中說過:如果供電局和自來水公司沒有授權給物業公司代辦相關業務,物業這樣做是違規違法的!建議你最好是把他們拒絕你辦理相關業務的影片或者錄音!實在不行就攤牌,咱們走法律程式!最後說一下,雖然有些物業比較黑,但是他們也特別怕事情鬧大!尤其是業主記住了物業幾個代表性工作人員,理直氣壯的告知他們以後,他們也擔心自己飯碗的。

  • 3 # 講者理正義

    人命才人生最重,不要命就不要緊!黑惡最誤國害民,最多就判點徒刑!黑惡若永不殺頭,就永缺乏震懾性!黑惡總不判死刑,刑罰就白費精神!黑惡宜當眾死刑,否則難殺邪惡風!這權那權全扯淡,實為兇犯防空洞!公捕公判應推行,遊街示眾樹正風!適當株連有必要,懲惡揚善和諧生!死刑犯當眾行刑,才能震懾犯罪心!尤其在今日中國,最急需的是死刑!

  • 4 # 牧羊人3634252113157

    物業公司是服務性公司,不是管理公司。

    2.物業公司有部分管理內容,那是為業主代管。首先要解決好物業人員的態度問題!要和業主商量解決!不可強行!

    3.物業公司是公共服務行業,不應以盈利為目的,應是有償服務,略有盈利。收費應以物價局批的價格收費!無批文業主有權不交物業費!正常水,電,氣,熱應安規定交。

    4.物業公司的收費及服務標準應公佈於眾。

    5.小區的一切空間屬小區業主所有,物業公司未和業委會商洽達成一致意見,不得單方面向外單位出售廣告位,車位等。業主,物業公司不的私自佔用。

    6.物業公司做服務,業委會搞監督,社群參與管理監督。對不良公司,業委會,業主實行失信辦法。

    7..放寬業委會成主的相關規定,減畫程式。

    8.國家需修改目前的物業公司有關規定。

    9.在未成立業委會前,開發商指定另時物業代管無可厚非,成立業委會後可擇優選用物業公司。

    10.物業公司也有好壞,不能一概而論,遇問題要變通和解決,不能因部分不合格物業就取消全部物業欠妥。

    11.目前部分不良物業以成為公害,影響及壞,政府應該管管了。打人,鎖車,亂收費,亂收廣告費,亂收仃車費,私自出售業主公攤空間等。不良業主也有,但那僅是少數,也是個體弱勢群體,物業是團隊應理性處理。

  • 5 # 王志9807

    哪個小區沒幾個操蛋人,不上點手段,伱讓物業咋為絕大部分人做好服務?林子大了啥鳥都有,互相理解著來吧。。。。

  • 6 # 表舅

    當初我也遇到過這個問題,也是因為這個我特意看了相關法律規定!之後才知道裝修保證金是裝修公司交納的!另外再說一下後面的問題,首先在裝修保證金上面,你要親自檢查一下裝修公司在裝修期間有沒有違反相關規定,如果違反了,物業很有可能會扣押的。其次是沒有違反,那就帶著裝修公司一起去物業那裡反饋!一條一條說清楚(語氣別軟)!最後是不給辦理水卡電卡之類的,法律法規當中說過:如果供電局和自來水公司沒有授權給物業公司代辦相關業務,物業這樣做是違規違法的!建議你最好是把他們拒絕你辦理相關業務的影片或者錄音!實在不行就攤牌,咱們走法律程式!最後說一下,雖然有些物業比較黑,但是他們也特別怕事情鬧大!尤其是業主記住了物業幾個代表性工作人員,理直氣壯的告知他們以後,他們也擔心自己飯碗的。

  • 7 # 講者理正義

    人命才人生最重,不要命就不要緊!黑惡最誤國害民,最多就判點徒刑!黑惡若永不殺頭,就永缺乏震懾性!黑惡總不判死刑,刑罰就白費精神!黑惡宜當眾死刑,否則難殺邪惡風!這權那權全扯淡,實為兇犯防空洞!公捕公判應推行,遊街示眾樹正風!適當株連有必要,懲惡揚善和諧生!死刑犯當眾行刑,才能震懾犯罪心!尤其在今日中國,最急需的是死刑!

  • 8 # 牧羊人3634252113157

    物業公司是服務性公司,不是管理公司。

    2.物業公司有部分管理內容,那是為業主代管。首先要解決好物業人員的態度問題!要和業主商量解決!不可強行!

    3.物業公司是公共服務行業,不應以盈利為目的,應是有償服務,略有盈利。收費應以物價局批的價格收費!無批文業主有權不交物業費!正常水,電,氣,熱應安規定交。

    4.物業公司的收費及服務標準應公佈於眾。

    5.小區的一切空間屬小區業主所有,物業公司未和業委會商洽達成一致意見,不得單方面向外單位出售廣告位,車位等。業主,物業公司不的私自佔用。

    6.物業公司做服務,業委會搞監督,社群參與管理監督。對不良公司,業委會,業主實行失信辦法。

    7..放寬業委會成主的相關規定,減畫程式。

    8.國家需修改目前的物業公司有關規定。

    9.在未成立業委會前,開發商指定另時物業代管無可厚非,成立業委會後可擇優選用物業公司。

    10.物業公司也有好壞,不能一概而論,遇問題要變通和解決,不能因部分不合格物業就取消全部物業欠妥。

    11.目前部分不良物業以成為公害,影響及壞,政府應該管管了。打人,鎖車,亂收費,亂收廣告費,亂收仃車費,私自出售業主公攤空間等。不良業主也有,但那僅是少數,也是個體弱勢群體,物業是團隊應理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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