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唯物主義認為,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是相互作用的。它們的辯證關係是:
1)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表現為:第一,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產生;第二,經濟基礎的狀況決定上層建築的性質;第三,經濟基礎的變化發展決定上層建築的變化發展。經濟基礎發展的客觀要求決定上層建築的相應調整和改革,上層建築的發展變化要適合經濟基礎的性質、水平和要求。
2)上層建築對經濟基礎有巨大的反作用。主要表現為:第一,有助於自身經濟基礎的建立並保護其發展,排斥其他型別的經濟基礎,包括對舊經濟基礎殘餘勢力的清掃和對新經濟基礎萌芽的鎮壓。第二,從服務方式上看,上層建築透過對社會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控制,來為經濟基礎服務。第三,上層建築為先進的經濟基礎服務時,就會對社會發展和生產力的發展起促進作用;如果是為落後反動的經濟基礎服務,就會對社會發展和生產力的發展起阻礙作用。
(2)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相互作用
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相互作用構成了它們之間的矛盾運動。
在這一對矛盾中,經濟基礎相對於上層建築來說是易變的,而上層建築相對於經濟基礎來說是比較穩定的。在一定經濟基礎上形成的上層建築要經歷一段逐步完善的過程,一經形成又具有相對穩定性。由此就形成了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矛盾運動。
上層建築是適應一定的經濟基礎而建立起來的,是為經濟基礎服務的,新建立的上層建築基本上是適應經濟基礎的鞏固和發展的要求的,雖也有矛盾,但是次要的。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仍應及時調整上層建築中不適應經濟基礎需要的部分,只有這樣才能發揮上層建築的積極作用。當生產力進一步發展,生產關係已經變成嚴重阻礙生產力發展的桎梏時,上層建築同經濟基礎要求變革的客觀趨勢之間發生了尖銳的矛盾。在對抗性的階級社會中,這一矛盾只有透過社會革命,摧毀反動的上層建築,推翻舊政權,才能解決。而新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一旦建立起來,它們之間就達到了新的基礎上的基本適合,開始了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新的矛盾運動。
上層建築與經濟基礎之間這種由基本適合到基本不適合,再到新的基礎上的基本適合的矛盾運動,把社會形態從低階推向高階的發展階段。
特別要注意理解上層建築對經濟基礎反作用問題的闡述,注意上層建築對經濟基礎起反作用的具體含義。上層建築對於經濟基礎、對於社會發展反作用的性質,不是隻看其是否適合經濟基礎,主要看它是為什麼性質的經濟基礎服務。
歷史唯物主義認為,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是相互作用的。它們的辯證關係是:
1)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表現為:第一,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產生;第二,經濟基礎的狀況決定上層建築的性質;第三,經濟基礎的變化發展決定上層建築的變化發展。經濟基礎發展的客觀要求決定上層建築的相應調整和改革,上層建築的發展變化要適合經濟基礎的性質、水平和要求。
2)上層建築對經濟基礎有巨大的反作用。主要表現為:第一,有助於自身經濟基礎的建立並保護其發展,排斥其他型別的經濟基礎,包括對舊經濟基礎殘餘勢力的清掃和對新經濟基礎萌芽的鎮壓。第二,從服務方式上看,上層建築透過對社會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控制,來為經濟基礎服務。第三,上層建築為先進的經濟基礎服務時,就會對社會發展和生產力的發展起促進作用;如果是為落後反動的經濟基礎服務,就會對社會發展和生產力的發展起阻礙作用。
(2)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相互作用
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相互作用構成了它們之間的矛盾運動。
在這一對矛盾中,經濟基礎相對於上層建築來說是易變的,而上層建築相對於經濟基礎來說是比較穩定的。在一定經濟基礎上形成的上層建築要經歷一段逐步完善的過程,一經形成又具有相對穩定性。由此就形成了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矛盾運動。
上層建築是適應一定的經濟基礎而建立起來的,是為經濟基礎服務的,新建立的上層建築基本上是適應經濟基礎的鞏固和發展的要求的,雖也有矛盾,但是次要的。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仍應及時調整上層建築中不適應經濟基礎需要的部分,只有這樣才能發揮上層建築的積極作用。當生產力進一步發展,生產關係已經變成嚴重阻礙生產力發展的桎梏時,上層建築同經濟基礎要求變革的客觀趨勢之間發生了尖銳的矛盾。在對抗性的階級社會中,這一矛盾只有透過社會革命,摧毀反動的上層建築,推翻舊政權,才能解決。而新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一旦建立起來,它們之間就達到了新的基礎上的基本適合,開始了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新的矛盾運動。
上層建築與經濟基礎之間這種由基本適合到基本不適合,再到新的基礎上的基本適合的矛盾運動,把社會形態從低階推向高階的發展階段。
特別要注意理解上層建築對經濟基礎反作用問題的闡述,注意上層建築對經濟基礎起反作用的具體含義。上層建築對於經濟基礎、對於社會發展反作用的性質,不是隻看其是否適合經濟基礎,主要看它是為什麼性質的經濟基礎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