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補償標準不一。
(一)徵地補償
1、徵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徵收空閒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其他稅費
1、耕地佔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徵地管理費,按徵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佔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國家佔用農村土地的補償沒有統一規定,可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由各省市自治區規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各地補償標準不一。
(一)徵地補償
1、徵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徵收空閒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其他稅費
1、耕地佔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徵地管理費,按徵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佔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國家佔用農村土地的補償沒有統一規定,可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由各省市自治區規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