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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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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南啊俊
個人經驗:我借給我幾個朋友,加起來都有2萬多,在他們困難的時候借的,現在一個人都還不上。而我自己,現在以負債者。當然和朋友借了5萬開了一個小店,後面做不下去了。現在每天打二份工作還債,還剩下1萬多左右還清。我朋友也叫我不要急,有了在還。在告訴我,如果還有需要就找他,這是一種信任!所以每個人不同,都不是那麼講誠信的。
我建議你:不要不借,不要全借。理由如下:
不借會傷感情,況且他既然提出來管你借錢,就知道你有這個能力。
全借也不好,他以後在向你借時你若拿不出來那麼多他會怪你,或者會理解成沒有原來好了。
所以奉勸你,如果他向你借十萬,你就借給他四五萬為最好。不會影響你們之間的感情,就算長時間不還,也不耽誤你用錢,也把風險降到最低了。
做人做事要掌握好“度”,拿捏好分寸就好了。
希望可以幫到你。(我每天都有發影片,你可以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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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866ABC小龍女
提起借錢這個話題,讓我傷感,至今痛心,那我就簡單談談,我的借錢經歷,你借錢,從表面看來,無論從那個角度幫助他人是好事,看如今社會,殘酷的生活,未必有人領你的情,理解你,只會更加恨你。
幫一次是人情,幫兩次是應該的,幫三次就是害了對方,幫四次,對方只會更加恨你。因為提錢傷感情。他永遠覺得你不會理解他,對方隨著時間推移,總覺得你的幫助是應該的,免費幫助,不應該向他要求還錢,只有無條件的支援,你的善良真誠,信任,全會變為泡影,隨著時間慢慢消失。我們只剩下,傷感,痛……
以我的經歷,善良真誠的人,總會受傷,可我們做人做事問心無愧,即便這樣,也不能違背原則,如果你真有能力幫助他人,有句古語說,救急不救窮,意思說,你可以幫助他人救苦救難,也幫助不了對方的窮苦貧窮,你救對方一時,但我們無能為力,救對方一世。
我們幫助他人可以,但是量力而行,不要委屈了自己,因為你是自願的,沒人理解你,為什麼呢?有人問過我,我直接回答,殘酷的現實生活而定,不是我們自己說了算,誰也不知道無法預測明天將會發生什麼,因為我們不是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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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會飛的魚3794625
千年不聯絡的不借,為賭博嫖娼而借錢的不借,告訴他我剩餘的錢,讓他開口不留餘額的不借,除了家裡出了事故,上一次借款未還請不借,還錢拖拉,沒有一個合理解釋的不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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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有點籠統。首先得看借錢的用途。從古至今我們講究的是救急不救窮。那麼如果真的因為生活所急需要,而且我們自身還有能力的情況下,我當然願意借錢給他,畢竟親情是任何情感所無法取代的。但是如今的借錢理由是多種多樣的。有好多理由都是借款人“編”出來的。因此,都不是“救急”,所以我認為,這就得考慮對方的還款能力了。
在現實的生活中,好多人借錢完全是為了個人享受,比如買房、買車、買個新款手機,甚至去外國旅遊。特別是親戚朋友之間的民間借貸,一旦借款成功,還款就遙遙無期,催款急了,對方會“橫眉冷對千夫指”的態度迴應。對方會認為你是在難為他,本來當然是友情幫助,現在就差罵大街了。我們在眾多的民間借貸案件訴訟中,沒有一個被告在答辯時表露出對原告的感恩的心情,都是惡語相向,能“態度好點”的,只是強調“現在手頭緊張”,可恨的就是對口頭利息約定的否認。被告對沒有書面約定利息的一概否認。被告從來沒有想過,人家把那麼一大筆錢借給你,你就不需要給點利息嗎?人家存銀行能沒有利息嗎?因此,在我們認定親戚朋友沒有“緊急情況”下,最好拒絕借錢出去,除非你懷著感恩的心“還不還都沒關係”的心態。從司法實踐中可以看出:借錢給一個親戚朋友,你就失去了親戚朋友。現在的情形是,借錢難,還錢更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