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T50319-2013的規定,總監理工程師應履行下列職責:
1 確定專案監理機構人員及其崗位職責。
2 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3 根據工程進展及監理工作情況調配監理人員,檢查監理人員工作。
4 組織召開監理例會。
5 組織稽核分包單位資格。
6 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
7 審查工程開復工報審表,簽發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和復工令。
8 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執行情況。
9 組織稽核施工單位的付款申請,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組織稽核竣工結算。
10 組織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11 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
12 組織驗收分部工程,組織審查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資料。
13 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14 參與或配合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5 組織編寫監理月報、監理工作總結,組織整理監理檔案資料。
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將下列工作委託給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1 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2 根據工程進展及監理工作情況調配監理人員。
3 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
4 簽發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和復工令。
5 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組織稽核竣工結算。
6 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
7 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8 參與或配合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按照國家《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T50319-2013的規定,總監理工程師應履行下列職責:
1 確定專案監理機構人員及其崗位職責。
2 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3 根據工程進展及監理工作情況調配監理人員,檢查監理人員工作。
4 組織召開監理例會。
5 組織稽核分包單位資格。
6 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
7 審查工程開復工報審表,簽發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和復工令。
8 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執行情況。
9 組織稽核施工單位的付款申請,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組織稽核竣工結算。
10 組織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11 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
12 組織驗收分部工程,組織審查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資料。
13 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14 參與或配合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5 組織編寫監理月報、監理工作總結,組織整理監理檔案資料。
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將下列工作委託給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1 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2 根據工程進展及監理工作情況調配監理人員。
3 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
4 簽發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和復工令。
5 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組織稽核竣工結算。
6 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
7 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8 參與或配合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