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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芳說芳語

    據中組部、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聯合發文的規定:“轉遞檔案應透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嚴禁個人自帶檔案轉遞”。您這樣的情況,與相關規定不符合,所以不能辦理。

    建議您儘快與學校聯絡,讓學校重新稽核檔案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後,密封蓋章,再透過規定渠道寄往人才服務中心或戶籍所在地的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委託管理即可。

    檔案長期在自己手裡超過2年,也會成為“死檔”,您就屬於這種。

    檔案如果不小心成了死檔了時的解決辦法如下:

    1、畢業生擇業期為兩年,如檔案遺失,造成沒有有按規定辦理存檔手續而成為“死檔”,畢業後未超過2年擇業期的(有的地方是3年擇業期),可直接去人才市場補辦存檔手續。超過了擇業期,則可以按照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身份,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戶口簿等材料重新辦理存檔!但前提是不要超過35歲!

    2、把檔案留在人才服務機構超過5年沒有理會的,只需要補齊代管費、辦妥相關手續,就可將檔案關係理順。

    3、自己攜帶檔案要儘快向人才服務機構諮詢,如果檔案袋被開啟,裡面的資料需要經過相關部門核實,如果檔案資料遺失,還要到原單位去補充和確認。

    4、“跳槽”人員將檔案遺留在原單位長期未辦理轉檔手續的,要與原單位協商,解決跳槽後的遺留問題,以便及時將檔案轉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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