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魔天使152

    殺人償命!如果不償命,起碼也應該要付出很大的經濟補償才行的!!人家丟了一個兒子,不管是精神上還是錢財上,都一定損失了不少啊!!

  • 2 # 很牛的廣告人

    司法都是管理屁民用的,有權有勢有錢的人任性,一條命20萬,在他們眼裡就當是放了一個氣而已,想要公道只有自取

  • 3 # 善國夫子

    老父親,,,

    你手裡沒有刀嗎,反正他又不認識你。。

    這就是法律的悲哀,殺人不償命,正能量何在?

    難道那孩子該死麼?

  • 4 # 長征154442478

    如果是死緩,就白忙乎了,家破人亡,財產耗盡,折騰16年,弄到山窮水盡太不值了。不如直接把兇手殺死,一了百了。這個結局是對父親更大的精神折磨,真的太無情了。

  • 5 # 使用者65031553002

    在幹什?在爭權奪利:爭官、爭利、爭拍、爭保黑、爭保己、打壓政敵而已。內訌必致外患,可憐的祖國再來一次同舟共濟禦敵,然後再迴圈。

  • 6 # 天空149631911

    如果真的直接把這個罪犯殺死,估計肯定會被判死刑的。如果是我知道只把兇手判了死緩,我寧肯被判死刑也要直接整死罪犯。可殺不可辱。

  • 7 # 使用者4215844213085

    這位做父親的應該是不懂人情世故的人,你自己散淨家財花了16年的時間你冤不冤啊,我給你講個故事吧!之前有個朋友算一個富商他兒子被人無故殺害分屍,第二天是掃大街的環衛工人發現的報了警立了案,最後得到了一句回家等訊息,事過一個星期仍然沒有訊息,急了跑去公安局問為什麼?人家愛理不理的說了一句經費不夠,氣的做父親的氣不打一處來,最後還是高人支招跟他說自己出經費吧,這句話一出三天犯人就歸案了,後來聽說三天的費用好像是一百多萬。

  • 8 # 做個愛老婆的人

    警察就是可惡!09年我大舅哥一個買了不到一年價值三十多萬的貨車讓人偷走了。報警門都沒有。根本破不了。去周邊幾個縣市查費用都是我大舅哥的。油、過路費、吃喝都得你自己出。到現在也沒有找到。國家沒有這樣的費用嗎?以我老農民的思想我認為是不是他們獨吞了?所以說以後不是太了不起的事情還是少麻煩他們吧。

  • 9 # 京都老客41118

    我個人以為,判死緩還是比較適當的!因為畢竟第一是因為瑣事糾紛而起,應該起因雙方都有責!後來這個林某行兇報復,主要是糾紛而起,當時是在校學生,如果判死刑立刻執行,顯得太狠了一點!所以,我覺得死緩是適當的!他父親協助兒子逃跑,被判藏匿罪,四年多!再賠償80多萬元!我覺得合適!

    至於這父親追兇十六年,精神可嘉!也可知兒子之死對他的打擊有多大!值得同情!

  • 10 # 比林1

    公安同志忙,十六年早已不記得有這個案子了,你自己找到兇手,弄得家破人亡,還不如現實也不麻煩警察叔叔,自己了斷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們說愛一個人要對他表白,還是要一直陪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