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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不小心遇見

    典故:孟子說:“魚是我喜愛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愛吃的;如果兩樣不能都吃,我就吃熊掌從而捨棄魚”“魚與熊掌”象徵著我們的生命過程中遇到的兩難選擇。典故強調的是如果出現二者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取捨。該典故出自孟子《魚我所欲章》。原文: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闢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 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謂失其本心。”譯文:孟子說:“魚是我喜愛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愛吃的;如果兩樣不能都吃,我就吃熊掌從而捨棄魚。我想擁有生命,我也想要擁有正義;但如果兩樣不能同時擁有,n那麼我就堅持正義捨棄生命。我想要生命,但是還有比生命更讓我想要的,所以我不願意苟且偷生;死亡是我討厭的,但是還有比死亡更讓我討厭的,所以我不願意因為討厭死亡而逃避某些禍患。如果讓人最想要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只要可以得到生命,又有什麼事情做不出來呢?如果讓人最討厭的東西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只要可以躲避死亡的禍患,又有什麼事情做不出來呢?但有人,明明按照那樣做就可以逃避死亡,就可以擁有生命,卻沒有做。由此可知,確實是有比生命更讓人想要的東西,也確實有比死亡更使 人討厭的東西。這種心人人都有,並不是只是賢人才有,只不過是賢人能夠保持它而已。一籃子飯,一碗湯,吃了便可以活下去,不吃就要餓死。如果吆喝著給人吃,過路的人雖然餓著肚子也不會接受;如果用腳踩踏後再給人吃,就是乞丐也不屑於接受。 可是現在,高高的的傣祿有人不問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優厚的俸祿對我而言有什麼好處呢?為了華麗的住宅嗎?為了妻妾的奉養嘛?還是為了我認識的窮苦人感激我?過去寧肯死都不接受的,現在卻為了華美的住宅而接受了,過去寧肯死都不接受的,現在卻為了妻妾的奉養而接受了;過去寧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現在卻為了我所認識的窮苦人感激我而接受了。這些不是可以停止的嗎?這種做法叫做喪失了本性。”擴充套件資料:在第1段裡,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捨生取義”的觀點,並分別從正面和反面加以闡明。緊接著提出了新的命題: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賢者”能夠保有它。第2段就是對這個命題的論說和闡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來之食”的故事證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辯禮義”接受“萬鍾”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慣有行為,並對此進行批評和嘲諷。需要注意的是,作者舉的失去“本心”的事例,並不牽涉生死,而只是富貴與“義”之間的矛盾與對立。從整體上看,人應該保有“本心”是本文論述的中心。“捨生取義”的觀點和不受嗟來之食的故事講的都是“本心”賦予人的極大力量,屬正面論證;“不辯禮義”接受“萬鍾”的故事講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恥,屬反面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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