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清若明溪
-
2 # l521寧夏
看看是什麼東西吧,如果是一些貴重的金銀首飾什麼的,會主動還給人家,不會讓男方來要,如果是鞋子,或者衣服,如果還要的話,我覺得這個男生真的是太小氣了!根本不適合戀愛,一個人孤獨終老算了!
-
3 # 丫頭是個片子
我也想對你朋友說,他做得對 然後他就憑這實力單身。
不是對方物質,是每次分手都要回來。這是什麼人,好意思嗎
-
4 # 女王愛追劇
我覺得吧,這個要看他送的是什麼東西,是很貴重的東西要回來的話還有那麼一點理解,但是呢,我又覺得這男的實在是有點小家子氣,跟這種人結婚應該會很累吧
-
5 # 晴風暖雨可7
社會上的確是存在著形形色色的人。
好巧不巧,二十多年前,我也曾經遇見過一位這樣的"仁兄"。
因為交往了幾次後,我感覺互相之間沒有共同話題,遂透過介紹人提出分手。
旋即,那男的透過介紹人帶了一張紙片來,上面記錄著:請我吃飯,外出遊玩的門票,以及送我毛衣之類的賬目,要我歸還一半花費。
而毛衣是他姐姐給我織的,因為我穿過了,就按毛線和人工作價賠償給他。
總之當時一共還他了200多元錢。那時我在醫院裡工作,相當於我半個月的工資吧。
當時給我的感覺很不好,彷彿吃了一隻蒼蠅那樣,覺得他太斤斤計較,有失男人的氣度。為這我還悶悶不樂了好些天。
但時過境遷,如今想來他也沒有錯。只是把屬於自己的東西從不值得的人手中取回而已。
-
6 # 哇偏偏我最帥
為什麼要拿回來未免太小氣了點?之前都列了清單是打算分手後要回來嗎?還是剛在一起就做好了分手的準備。這種男人心機太深。姑娘還好分手了。他既然給你要了你給他就是了。留著也會覺得礙眼,這種男人送的東西分分鐘我都不想留下,這一舉動可以看出來這男的一點不大度,有可能是個鳳凰男
-
7 # 褚色
要了挺好,還了也挺好,有些禮物,萬一人家有重大意義,比如前女友的!一時衝動送給你了。或者人家誰送的,他送給你了。分手了,那就還了。但是作為一個男人,這樣的行為確實是憑實力單身了!
-
8 # 我的成家路
我曾經是一個特別戀舊的人,所有的感情裡,哪怕對方不付出,哪怕覺得特別辛苦,哪怕多委屈,都會咬牙撐著,我覺得主動說“再見”是一件特別殘忍,特別心疼的事情。
後來發現,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你不可能永遠揹著重重的包袱上路。這樣的你不快樂的,是痛苦的!
有些關係走到最後,死撐著是很沒意義的。如果一段感情沒有意義了,就應該狠心結束。不然最後傷的就是自己。感情裡結束了不是一定要放狠話,走到恨彼此那一步才能死心的,不是的。現在對你不好的人,以後也不會對你好,人抱著僥倖心理,其實跟去賭又有什麼區別呢。無非是又貪心又懦弱罷了。什麼都想要的人,什麼都得不到。
所以學會要學著去放棄,學會放棄對你不認真、讓你不快樂的人。
和他分手是在去年的時候,有時候真的覺得很搞笑,兩個愛的要生要死的人,分開一天都覺得難受的人,說的多好聽的海誓山盟,卻在他去上班了沒幾天,就跟他店裡的服務員搞在一起了。我曾經以為我們就是一輩子的事,我覺得我們是很幸福的。
我想不明白,為什麼愛的好好的愛情會變成這樣,我捨不得說離開,因為離開就真的就是陌生人了,一直等他給我一個結果,卻是等到他的夜不歸宿。
我一直在死撐著,我一直以為他還是愛著我的,那段時間真的很難熬,只是人一但變心了,不是說你努力就能改變的,你不離開,傷的就是自己。
有時候真的是很無奈啊。分手以後,無數次的幻想他會不會回頭,會不會重新開始。甚至在他重新加好友的那一刻我還想著會不會有也許,可是我朋友們說“是他對不起你的,你又何必回頭呢?”
那一瞬間,我真的清醒了,是啊,何必呢。我們也不可能再有故事了不是嗎?不用戀舊,過去就是過去,這一次,我是真的放下了。
昨天看到微博的一句話“我確實真誠地喜歡過你,想過帶你去看每年故宮的初雪,阿拉斯加的海岸線,我曾願意與你兩人獨佔一江秋,願意與你郡亭枕上看潮頭,鋪著紅地毯的禮堂,暮靄沉沉的原野,我都曾願與你共享,我想象過和你一起生活,直到白髮蒼蒼垂垂老矣,同枕共穴,至死不休。
可我現在也確實不喜歡你了,車站年久失修,江南的磚瓦裂了縫,當初不撞南牆不回頭的熱血已然冷卻。抱歉啦,我們就此別過吧,我也不是以前那個喜歡戀舊的我
-
9 # 永月
這種男人大概分為三種。
第一種就是他還愛著她的女朋友,但是自己又確實沒有什麼理由可以挽回。所以就會出現這種要回禮物的舉動。以求能有那渺茫的希望把女友留在身邊。但是這麼做一定是不能讓她回心轉意並且越推越遠,而且難免會顯得小氣。就算因為送出的禮物太貴重而迫使女友留在身邊也只是能留住人卻留不住心。
第二種那個男人本來送禮的目的就是為了得到他的女朋友。本身與女友交往的目的就是找個人陪或者為了最原始的性需求。既然分手了他當然不介意感情而選擇要回禮物。典型的渣男行為。
第三種就是男人感到女方與他在一起的目的就是為了錢或者禮物。自己被欺騙了感情。然後要回禮物以期把損失降低。
-
10 # 南風北巷丶
這是一個現實的社會 所以不缺少這種現實的人,這也是我們花花社會中的一部分,對於男生來說屬於,投資不成及時止損 ,我覺得沒有必要糾結在一件事上不放 彼此放過就好了 我們總會碰上我們應該遇見的人。
我一朋友,每次跟女朋友分手後都會把之前送的禮物全部要回來,平時兩人在一起的時候消費還做電子表格記錄,分手後兩人之前吃飯的錢(他請女方的)他也要算一半回來!分手的時候還把表格發給女方,兩個月前分了一個,那個女的直接說從來沒見過這樣的男人,前兩天又跟他談了一個月的女朋友分手了,他發信息給女方說分手後我送你的東西你應該不需要了吧,全部還給我吧,然後女方說好的,他打算開車去拿回來,被女方拒絕了,女方說快遞給你吧(同一座城市),昨天他收到了快遞跟我說這些,還問我他這樣做對不對,我直接回答,你做的很好,你自己喜歡就好了!
條友們,你們怎麼看呢,有沒有過類似的經歷呢?歡迎討論!
回覆列表
什麼事情都應該一分為二的來看待。一般情況下,戀愛期間戀人之間相互贈送禮品是對感情的表達,一旦分手了,這些禮物是不應該送回來的,特別是男生,就應該豁達不應該斤斤計較。雖然是女人,但是我覺得如果在戀愛期間女生把金錢看的太重,想要依附男人獲取很多財務,用不當的手段,從男方手中獲取分手的時候,我覺得應該返還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