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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㛑於

    好事,可以自己找物管管理小區,我們小區就成立了,然後招標進來了物管,因為是自己請的,也可以自己炒,有這層關係,物管確實做得比以前的好很多。

  • 2 # 游上霆

    成立委員會決對是好事,但錢和權必須分開人管,金額過大必須透過業委會表決透過才能撥款,避免某人權力過大不作為。

  • 3 # oasis28

    驅狼迎虎。

    最好的結果是失去物業。 業主必須學會自己倒垃圾,沒有物業不會死。

    沒有業委會,小區收入歸物管是流氓犯罪行為,侵吞他人財產。

  • 4 # w苦行僧

    對成立業委員會你有何看法?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成立業主大會選出業主委員會。是《物權法》及《物業管理條例》賦予全體業主的權利,也是實現小區業主自治管理的體現,具體的好處有如下:

    共同制定小區內的各種規約:小區成立業主大會選出業主委員會後,小區全體業主共同協商制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及小區的各種規約,共同遵守。真正實現小區自我管理。

    共同商議小區內的重大事件:小區成立業主大會選出業主委員會後,小區全體業主可以實現在公平,公正,公開基礎上共同協商確定小區物業管理的專案、質量標準;物業管理收費的標準;公共停車位的費的標準;公共場地出租收費的標準;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規則;物業管理公司選聘及解聘等關係到小區業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情。真正實現業主自治管理,我的小區我做主。

    業主委員會監督《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及小區各類規約實施:小區內召開業主大會選出業主委員會後業主委員會可以根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實施的情況並對其違約行為提出意見,並指導其改正錯誤。及時瞭解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及建議,監督各種規約的實施情況。

    總之,小區內成立業主大會選出業主委員會,是實現業主自治管理的體現。《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及業主規約的制定,能更好地規範小區的自治管理及業主的各種行為。能按照大多數業主的意願及要求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並由業主委員會監督合同的實施情況。

  • 5 # ycf87535896

    成立業委會,希望基層保護傘不要手伸得太長,來阻擾業委會的成立,這個已經不是公開的秘密了,誰都知道成立業委會難,難在哪裡,就是基層保護傘阻擾

  • 6 # 平常心215509781

    成立業委會應該,應該由業主自行選舉產生,而不是象樂山沙灣區政府老舊小區一樣,凡事都由區委辦決定,小區業主反映問題被嚴厲打壓。業主怨聲載道,但投訴無門!這樣的業委會有用的?

  • 7 # 時間不語丶

    成立業主委員會是必要的,問題就要看業委會不會公器私用了的工具。我們小區坐落於雲南省昭通市。說說目前小區的一些矛盾吧。首先是該小區出進車輛和臨時停車收費問題,先宣告對本小區的停車收費我是沒意見的,對比其他小區我們小區收費標準很低了(外來車輛進入停3小時內不收費,3小時候安2元一小時收費,超過12小時安10元一天收費)。今年成立業委後,停車收費問題提上日程,有部分業主要求小區外來車輛進入和停車一律免費,對於這點我有個人看法,各位容我一一道來。每個小區車位都很緊張,對於買了車位的來說不影響,對於沒買車位的一旦進入和停車免費,帶來的就是周圍和該小區業主擁有多輛汽車的人,會佔用多餘資源。那麼對於目前沒車的業主停車時個將來是個隱患。在著來說如果車位真的免費,又有多少有素質的人能做到禮讓車位呢?現在有的人好像會搬板凳搶車位,然後大大出手嗎?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有部分業主家裡有2到3輛車,或者來說親戚的也算上吧!我們這都有進門卡,車輛和卡繫結的,一車一卡,對於車輛多的業主來說要求一卡多車,理由是我買了一個車位,今天把第一輛停外面,開第二輛開停自己車位有問題?其實有沒有問題明白人一看就懂。這就是為什麼要求進入和停車免費的原因。至於原因上面我也回答。還有就是小區停車位是不是業主免費使用,不懂法律規定,知道的麻煩說明下。目前,本小區業委真的很鬱悶,有的業主提出的小區建議真的讓你失望,不管合理不合理的都要求業委去和物業溝通,為了自己私心也是醉了。

  • 8 # 安安2085

    我認為業委會的職能只能是起到滑潤劑的作用,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溝通,維護業主的權益,同時也要對一些業主的不合理行為做工作。業委會不能代替物業進行小區管理,也管理不了。

    業委會必須是高素質的一群人,無私奉獻的一群人,但這樣的人很多都不願意參加業委會,因為業委會面對的是形形色色的業主。即使有人開始憑熱情擔起了業委會的重擔,最後也是傷心的離開。

    所以,一個小區的管理問題還是物業和業主的矛盾解決問題,有沒有業委會矛盾依然存在。一個小區如果有盡心盡責的物業,有素質高的業主,這些矛盾是容易解決的,就怕物業過多看重金錢,業主過分維權,矛盾就不可調和了。

  • 9 # 攝書說

    業委會是業主大會選出的組織,代表業主利益的組織。然而不同情況選出的業委會,往往代表的利益方是不同的。

    1、業主自發要求,選出業主代表,並在鎮或者街道、居委會、房管部門指導下成立的業委會。當然如果有物業,物業也會參與,但物業只是參與,由選出的業主工作人員在政府各個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操作,這樣選出的業委會一般情況下是以業主利益為中心的。但缺點是委員們的經費很少,如果業委會真心要做好工作,工作量是蠻大的,很繁瑣,如果是商業性的,工作量更大,但津貼少得可憐,一般每月只有三四百,很多人往往不願意參與(本人認為津貼制度不合理)。

    2、由物業發起,在鎮或街道、居委會、房管部門指導監督下成立的業委會。這樣的業委會往往是物業在操作,選出的業委會是個形式,基本聽不到業主的聲音,也代表不了業主利益,或者說是為物業所用。因物業要動用維修基金的話,必須要業委會同意、主任簽字,再逐步審批。

    歸結一下,成立業委會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在某種特殊情況下業主自發要求成立的業委會,這往往在業主中醞釀較長時間,推選出的業委會代表也具有代表性。

    另一種是在物業的需求下要求成立的業委會,這一般業主沒有要求成立業委會的積極性,往往不在意誰當業主代表,操作者推薦誰就是誰。這基本沒有代表性,只是為了成立而成立。

    業委會很有必要,一盤散沙的業主無法左右物業,而業委會在業主授權下可以聘用或者避免物業,甚至起訴物業。前提是這個業委會是能代表業主利益的業委會。

    選出的業委會要有意義,那必須是業主選出,且選出的代表有參與積極性,我覺得津貼應該要提高,在接受範圍內,讓參與者有長期參與並把工作做好的積極性,否則容易變成虛設。

  • 10 # 平水相逢

    提倡成立業委會是一件好事,是為了真正的業主能當家做主,而這個想法太幼稚了,你想,業主這麼一大群眾人,是複雜的群體,有的人稱頭,有的人追逐,有的人觀風,有的人拉後腿,有的人說風涼話,有的人還有坐想其成的想法,所以大多數小區業委會是成立不起來的,至使還一直是有的劣質物業在鑽著空子行風作浪,這是社會中的必端,也一直是業主與物業相對解決不了的矛盾,給社會帶來很大的影響,給政府增添許多麻煩,所以取締物業,由政府相關部門管理很有必要,因為有物業的存在,只能是對業主對社會有百害而無一利。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玩筆仙,需要在紙上都寫什麼,說清楚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