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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廣佛微房產

    第一,寫遺囑不是寫家書,不是想些什麼些什麼,想怎麼寫就怎麼寫,應該注重遺囑的格式和注意事項,否則等遺囑人百年後,繼承人想辦理繼承,卻被告知遺囑沒有法律效力。

    第二,遺囑不是隻有快要死了的時候才寫的,誰也不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事,如果有些財產需要分配、或者有特別想要照顧的人,還是及時寫下遺囑並妥善儲存為好。

    遺囑的法律效力產生在被繼承人去世後,所以一般人訂立了遺囑就不管了,往往是被繼承人去世後才從床底下把遺囑翻出來準備辦理繼承,卻沒想到看似有效的遺囑最後被法院認定為無效,因立遺囑的人已去世,死無對證,導致不能按意願辦理繼承,甚至引發一場又一場爭產大劇上演。

    一、對遺囑訂立人有什麼要求?

    遺囑人即訂立遺囑的哪位,也就是未來的被繼承者,並不是所有人在任何情況下立的遺囑都是有效的,法律上對遺囑人有以下要求:

    1.遺囑人應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2.遺囑必須表示一組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二、遺囑人的哪些財產是可以處分的?

    1.遺囑人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

    如果有配偶的且在世的,應該將個人財產從夫妻共同財產中分割處理,如夫妻共同名下的房產,僅能處分房產的50%產權。如果有配偶已過世,遺產尚未分割的,應當先辦理繼承權公證,然後再辦理遺囑公證。公民訂立遺囑時,應當明白自己所處分的僅僅是個人的合法財產。如果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僅能處分屬於個人的部分。

    三、選擇訂立遺囑的形式

    很多人問遺囑是不是必須經過公證才生效?其實不一定,遺囑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遺囑的形式,訂立遺囑時還是儘量選擇公證的形式,以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公證遺囑—— 法律保障

    公證機關會對遺囑所涉及的財產進行審查,如房產需提交房產證,個人財產或夫妻共同財產需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透過公證機關的層層把關。如果在辦理公證遺囑前,由律師介入對遺囑內容進行審查,而後公證,這種遺囑的效力最有保障。

    四、 準備遺囑材料

    公證遺囑在五種遺囑中,證明效力最高。如果你選擇了這型別的遺囑,應提供相關的公證材料:

    1、申請人為境內的,應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境外的,應提供護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證件;

    2、立遺囑涉及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權證、存款證明、股權證明等);

    3、立遺囑人的親屬關係證明及相關的婚姻狀況證明;

    4、立遺囑人若已寫好遺囑(初稿)的,也可提供。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的,應提交執行人的身份證明。

  • 2 # 生而為營

    只要房子沒有糾紛,真實的表達自己的意願就可以了,寫完別忘了去公證一下!否則最後孩子還得去證明遺囑的真實性!

  • 3 # 月黑風高204206589

    一種公證遺囑,到公證處辦理。

    另外有自述遺囑、代筆遺囑,口頭遺囑等,個人認為自述遺囑比較簡單方便,即自己親自書寫,註明自己身份財產及給誰繼承等,網路上有比較全面的格式,百度就可,注意幾點,1,自己大腦正常,精神健康,有獨立思考能力,如有異議,最好有醫生證明。2,親自手寫並簽名,不能列印或代筆。3,若兒女結婚,只想留給自己孩子一定要註明給某某某個人繼承。4,若有沒有生活來源,法定靠撫養子女或贍養父母,必須留出這部分,否則遺囑可能無效

  • 4 # 曉陳說房產

    透過遺囑的方式把房子給兒子,去當地的公正處辦理公正才能產生法律效益。辦理遺產公正:需要本人帶上房產證,身份證,戶口本,還有受益人證件,遺囑繼承書辦理。

  • 5 # 東友律師團

    首先寫遺囑必須要滿足下面這5點要求如果不滿足可能會導致遺囑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立遺囑人須具有設立遺囑能力

    這裡的具有設立遺囑的能力是指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必須具備完全行為能力。

    2、遺囑只能處分遺囑人的個人財產

    遺囑中處分他人財產的,相關部分無效。多見於夫妻一方在立遺囑時將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另一方財產進行處置,可能會侵犯另一方的財產權,所以在立遺囑前需要明確區分,一方財產,還是共同財產。

    3、遺囑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如果遺囑人是在受到脅迫、欺騙時所立的遺囑,遺囑無效。

    5、遺囑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像留有遺囑將財產給“小三”繼承的,這部分遺囑內容將視為無效。

    其次你是自己想書寫遺囑那就屬於自書遺囑還需要注意自書遺囑必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全文,遺囑人應親筆簽名,並註明立遺囑時的年、月、日。案例中自書遺囑註明的日期是1914年,屬於重大的瑕疵,未滿足自書遺囑形式要件,最終被法院認定為無效。

    實踐以下表述的自書遺囑在產生爭議時會被法院認定為無效:如寫有 “我走了以後”、“我離開以後”的自書遺囑,不能指向是 “去世後”的;如僅將房屋的使用權遺贈給指定的繼承人,未明確所有權歸屬的。所以自書遺囑的內容必須明確、具體、可執行,如果自書遺囑的內容模糊,且出現歧義,該自書遺囑可能無效。

  • 6 # 山人品茶

    哪啥,對這樣的問題,我想做為一個普通人想處置自己房産確定給兒子,最好的途徑就是遺囑公證。在相關法律法規的框架下,在司法公務員的指導下,確定其本人的真實意圖的客觀事實,還要檢查確認所指的房產屬於本人産權(排除有可能存在的夫妻共同續存財富)。遺囑公證有司法公務員,會有錄音談話記錄類。對符合遺囑公證方方面給予查證。遺囑公證優於普通遺囑。一個不用懷疑有效的法律範本。在立公正遺囑人去世後,繼承人就會有實效。如果有爭議可以在法院起訴唯權。法律是維護和執行遺囑人真實意思表達。

    當然遺囑公證也可以多次,但是要證明思維健全自然人(精神不正常言語混亂不行,重疾期間有時需要醫生證明),多次遺囑以過逝前最近那一次公證為主。一般來講,遺囑還有口頭,代書和本人自寫的遺囑。但是也是要有書寫的格式和要求的。最好詢問好律師和專業人員,否則日後會有麻煩。(如口頭遺囑,本人話講完後,又活了幾月,這樣口頭遺囑有效性容易有爭議)

    一句話,如果你真心實意想用遺囑方式給兒子,就去做公證吧。當時也會準備一些東西和證明房子是你本人的,需要做什麼你會一目瞭然。

  • 7 # 律師說

    我們要明確法律上規定的遺囑種類主要分為五種,分別是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

    不同的遺囑形式,所生效的條件也各不相同,遺囑人要根據自己訂立的遺囑型別及其相應的生效條件,做好對應的準備工作,才能讓自己所訂立的遺囑具有法律效力。

    具體來說包括下面五部分:

    (一)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三)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

    (四)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

    (五)遺囑的形式必須合法。即可採用公證、自書、代書、錄音、口頭等形式。

    因此,立遺囑人寫好了遺囑,滿足了上述條件即可,並不需要辦理公證。但是經過公證的遺囑,由於其辦理程式嚴格、撤銷方式繁瑣、文書要求規範、辦理機構專業等特徵,在司法實踐當中被採信的程度也是在這幾種遺囑形式中最高的。

  • 8 # 北京房產律師李松

    首先,遺囑主要分以下形式: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公證遺囑。

    一、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有立遺囑人自己書寫,寫明房子的具體位置,寫明想把房子留給誰,最後要簽名並註明具體的年月日。

    自書遺囑的好處在於,簡單、方便、成本低,只需要一張紙、一支筆,沒什麼花費。缺點在於,有些立遺囑人不懂自書遺囑的形式要件,導致自書遺囑存在法律瑕疵,從而被法院認定無效。

    二、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指遺囑內容由他人代書,立遺囑人在遺囑上簽名並註明日期,同時在代書的過程中,需要有見證人。代書人和見證人需要與遺囑中的被繼承人沒有利害關係。

    當立遺囑人文化程度不高,無法進行自書遺囑,或者身體不便,年齡偏大,一般採取代書遺囑的方式。

    三、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指到公證處所立的遺囑,好處在於,當有數份遺囑,且遺囑內容又相互衝突的話,公證遺囑的效力是最高的,而且一旦立下公證遺囑,不能再透過自書遺囑或代書遺囑否決此公證遺囑的效力,只能再到公證處廢除此公證遺囑。缺點就是,公證遺囑收公證費,費用不算低,而且對於年齡比較大的立遺囑人,公證處往往並不願意做公證遺囑見證。

    不管是那種遺囑形式,都得要求立遺囑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頭腦清楚,有基本的判斷能力,知道自己所立下遺囑將要帶來的法律後果。

  • 9 # 一紙家書

    首先要做到“符合遺囑實質”

    (1)遺囑必須是遺囑人對個人在死亡後遺留的合法財產的分配方式的真實意願,不能受任何人欺騙脅迫。所以本人完全自願的,沒有受到其他人的誘導。那麼如何避免呢?建議在整個訂立過程中,儘量避免讓子女參與意見。

    (2)遺囑人必須有行為能力,就是遺囑人是頭腦是清楚的、思維意識是清晰的。所以,如果遺囑人近期被診斷患有老年痴呆、腦梗等腦部或精神方面疾病,建議不要再近期訂立遺囑,因為訂立的遺囑也容易無效。治療痊癒後,才可以重新訂立遺囑。

    (3)遺囑處理的只能是個人合法財產。這邊要注意使用權和產權的關係,並不是“我住的房子就是我的財產”,有些住的房子是公租房,那遺囑人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同樣也不是“我名下的財產就全是我的”。如果房產是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那麼房產基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一人一半。所以遺囑中的文字只能描述“xxx房子中屬於我的份額”,否則會造成遺囑部分無效。

    (4)遺囑沒有被篡改或偽造。

    其次,要做到遺囑形式準確。

    (1)法律規定了五種遺囑形式,選取最常見、最方便操作的兩種方式說明一下:

    自書遺囑。自書遺囑必須要有簽名、日期、捺印,且全文必須都由訂立人本人完成,不能其他人代寫,或者手把著寫。

    代書遺囑。代書遺囑必須要讓兩個無利害關係見證人全程見證,其中一人代筆。並有以上所有人簽名。

    (2)文字描述必須準確,不能含糊,如果有相關證件號的,必須註明。

    所有的財產和繼承人都必須有指向性,財產必須標明對應的財產憑證號碼,而繼承人必須明確姓名和身份證明號碼。

    所有的分配形式必須按百分比、按分數進行分割。而不是像很多人認知的“將二居室的主臥分給老大、次臥分給老二”的分配方式。

    最後,建議保留必要的證據。

    (1)遺囑人訂立遺囑期間的筆跡樣本,可以是書信、或者其他第三方機構的簽名等。

    (2)遺囑人訂立遺囑的全過程錄影。

    (3)如果遺囑人年紀比較大了,可以去醫院精神科進行心理健康評估測試。測試將作為遺囑人思維意識清晰的最重要證據。

    希望回答對您有幫助。

  • 10 # 福佬

    立遺囑也不好使,你知道今後的政策法規怎麼變啊!差不多是時候直接用最少的費過戶給子女完事!贈予,過戶,買賣,還有以後的遺產稅,怎麼辦也是有費用的,趁你明白的時候弄清楚就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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