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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公主變形計

    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我愣了一下。離婚這件事情誰都不想的,對於孩子來講,是很難面對的問題。尤其是如果孩子還特別小,那麼在決定離異之後,孩子跟誰這個問題上,兩個人一定要理性,謹慎。

    在一箇中立的角度,我的建議是:一定要選擇兩個人當中,更能夠給孩子安全感的人。

    這裡的安全感當然包括物質的部分,撫養孩子的人一定要能夠養得起孩子,能夠給孩子基本的生活保障,不求孩子吃的多好,但最起碼吃飽穿暖是沒問題的。

    在這個基礎之上,更重要的就是要能夠給孩子精神世界的安全感。能夠多給孩子關愛,關注孩子的內心需求,讓孩子感覺到自己父母雖然分開了,但是自己得到的愛並沒有減少,這一點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不少人在面對雙方離婚時,會建議孩子越小,越要跟著媽媽,其實很大程度上就是基於精神安全感的考慮。

    相比於很多父親,不少媽媽的確自帶母性,更細心,跟孩子更有親近感。孩子哭了,他們知道第一時間摟過孩子;孩子怕了,他們可以自己不睡覺,整夜陪著孩子……溫柔,善良,可以依靠,可以傾訴,可以減少離婚對於孩子的傷害。

    但是也有一種情況是媽媽可能因為離婚,情緒變得很不穩定,不能夠自我療愈,總是遷怒孩子。

    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例子,法院判的是孩子歸母親養,但是這個母親動不動就以淚洗面,有的時候生氣起來還拿孩子發脾氣。鄰居說,總是能聽到她打罵孩子的聲音。別的人看到都很心疼,但又不好說什麼。我想這樣的情況對於孩子的成長是非常不利的。

    所以,到底是跟爸爸好還是跟媽媽好,真的是因人而異。能給到孩子足足的安全感的,就是最好的選擇。

  • 2 # 小不忍一

    說實話,不離婚最好!可是現實總是不隨人願。離婚了,孩子跟誰好?我覺得不管是爸爸媽媽誰有責任心跟誰就好!

    孩子最需要的不是物質上東西,而是關心和疼愛,誰能給予孩子更多的愛孩子就跟誰!如果孩子的爸爸做不到,那媽媽就算再苦再累也要帶好孩子,同樣,媽媽做不到,不能夠儘自己的責任和義務,那爸爸就要帶好孩子!

    婚姻法裡也是先支援孩子跟著母親生活,特別是哺乳期間的五歲以下的孩子,因為媽媽更有育兒經驗。

    孩子上小學就有了自己獨立的思考能力了,這個時候可以尊重孩子的意願。我們總覺得誰的物質基礎好孩子就應該跟著誰,可是感情上某些方面不是物質可以代替,一個有責任心的窮媽媽勝過一個沒責任心的富爸爸!

  • 3 # ZLy

    如果夫妻之間矛盾已經到了不可調和非離婚不可的境地也不能勉強在一起,千萬不要拿孩子當擋箭牌逃避不堪的現實還繼續捆綁在一起,孩子的內心是敏感早慧的壓抑的家庭氛圍更不利孩子的健康成長!

    父母離異孩子到底應該跟著誰,我覺得這得從經濟、精神狀態、責任意識、生活作風等多方面來綜合考慮。一般來說母親的感情更細膩更能給予孩子安全感,幼年時的孩子也確實更依賴信任母親。如果母親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又有責任心並且精神世界不因離婚而偏激抑鬱那孩子跟著母親是最好的選擇。但在現實生活中我見過拼命爭取到孩子撫養權又不好好教養孩子的媽媽,因為婚姻的不幸福一直給孩子灌輸爸爸一家都是壞人的思想,並且經常自怨自艾甚至會家暴孩子,看著人心裡非常痛心但又無力改變。現實中也有很多非常非常愛孩子的父親,如果父親有經濟實力有愛心有責任感那跟著父親也未嘗不可。

    作為一個孩子的母親真的是見不得任何孩子受苦。希望每對父母都是相愛的每個家庭都是和諧的。如果真的要分開也一定不要像仇人一樣,就算為了孩子也請放下婚姻中的磕磕絆絆讓孩子能繼續感受到來自父母雙方的愛!

  • 4 # 笑看三國風雲

    很多人認為說離婚對於孩子不好,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其實說這個話的人其實並不真正瞭解孩子,孩子小的時候不懂事,可能不瞭解大人之間的事情,他們一旦懂事了,想法可能不是你認為的那樣。如果家庭整天充滿爭吵,父親經常喝酒毆打自己的媽媽,經常在外DUBO徹夜不歸,常常出軌,嫖娼等等充斥著整個家庭,你覺得孩子會幸福嗎?你覺得他們有一個這樣所謂完整的家庭會快樂嗎?

    其實對於孩子來說,很多懂事的孩子處在這樣的家庭中,他們所希望的和父母所希望的是不一樣的,那麼在父母不得不離婚的情況下,他們到底應該跟著媽媽還是爸爸呢?

    品行好的為優先權

    假設父親很會賺錢,但是品行非常的差,經常在外DUBO,搞小三,這樣的父親是不應該擁有孩子的撫養權。雖然可以給予孩子更好的經濟條件,但是對於孩子來說,健康的家庭環境遠比優越的物質條件更好。一個不健康的環境帶來的思想危害遠遠大於不富裕而思想正確的家庭。

    這樣的父親給孩子帶來的惡劣影響很容易讓孩子走上歧路,那麼即使有很好的經濟條件又有什麼用呢?孩子的教育需要優良的家庭環境,而父母則是第一任老師,所以避開品行不端的父親而選擇媽媽應該是最好的選擇。

    經濟條件良好的一方有優先權

    孩子的成長需要一定的物質作為基礎,並不是一句愛孩子就可以輕鬆的讓孩子成長,特別是現在社會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孩子更是需要一個良好的物質條件來支撐,否則很容易失去許多鍛鍊的機會。

    那麼對於另外一方來說,如果從孩子的成長角度來說,如果你的經濟條件不夠寬裕,或者你以後的賺錢能力不足,那麼你就是需要忍痛放棄你的權利,把孩子交給能夠提供更好條件的一方,這對於你來說可能是一種犧牲吧。

    處理問題能力的那一方為優先權

    夫妻雙方處理問題的強弱也會影響著孩子的成長,這個處理問題的能力包括遇到問題解決問題能力,教育孩子的能力。只有具備了這些基本的能力具有撫養孩子的優先權。

    在生活中,有些爸爸或者媽媽在處理日常生活的能力異常差,比如吃飯問題,很多父親完全不知道怎麼去應付這樣的問題;又比如孩子生病了,有些媽媽總是驚慌失措,沒有辦法獨立送孩子去醫院,無法獨立面對,總是要等到爸爸來處理,從而表現出極低的處理問題能力。

    在教育孩子上,很多父親表現出喪偶式的教育,完全不知道參與到孩子成長教育中,而這一切都是媽媽完成的。許多的父親甚至連自己孩子讀幾年級,在學什麼課程都不知道,那麼就完全不具備教育孩子的能力,那麼遇到這種情況下,孩子歸於媽媽還是爸爸上就需要考慮這個方面問題。

    總而言之,在夫妻必須要離婚的時候,對於孩子選擇和爸爸還是媽媽,應該綜合的考慮雙方的有利因素,避開不利的因素,儘量給予孩子更好的成長環境才是最終目的。

  • 5 # 雨薇的心靈空間

    1,不管孩子年齡多大,不用擔心孩子能否聽得懂,都要告訴孩子下面這些話:“孩子,雖然爸爸和媽媽要離婚了,但這是爸爸和媽媽之間的事,和你沒有關係。不管你的撫養權歸誰,爸爸媽媽都是愛你的!不管是否住在一起,不管你長多大,爸爸媽媽對你的愛不變,我們希望你能夠快樂健康的長大。” 大概意思這樣,你可以用自己的語言表達,把意思表達清楚就行。這樣可以減低孩子內心的失落。再小的孩子心裡的感受和大人都是一樣的。

    2,不管孩子最後撫養權歸誰,最好讓孩子和沒有撫養權的一方保持聯絡和互動,至少孩子想見對方時及時讓他們見面。雖然離婚了,但孩子還是可以經常見到爸爸和媽媽,這可以減少離婚對孩子造成的心裡創傷。

    3,不管夫妻雙方感情多麼惡劣,千萬不要在孩子面前嘮叨另一半的種種自己看不慣的缺點,反而要在孩子面前維護對方的形象,時時讓孩子知道對方雖然不能和孩子生活在一起,但一樣愛著孩子。別把孩子當成自己的垃圾桶,孩子也有情緒,雖然小的時候不敢或者不會長大,但這種做法會對孩子的心理造成深遠的影響,甚至影響到孩子以後的婚姻感情狀況。

  • 6 # 青萌柳樂

    1.先看父母雙方。

    如果說父母哪一方,根本就不想要這個孩子,不愛這個孩子,跟了不愛孩子的那一方,絕對是對孩子最大的傷害。既然不愛,光靠責任養大的孩子,也是心理扭曲的。

    2.看各自的後方實力。

    如果父母雙方都愛孩子,那就要考慮怎麼給孩子最好的。

    首要考慮的是父母能不能很好的照顧孩子。如果父母雙方還有他們的父母,也就是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甚至包括心好的三姑六婆,父母一定是要賺錢養家的,有其他親戚幫襯著孩子會更加安全,孩子得到的照顧也會更好。

    3.如果第2個條件,雙方都滿足,就看各自的經濟條件,經濟條件尤為突出的一方照顧孩子,可以讓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接觸的人群也會不一樣。

    試想一個孩子放農村長大,一個孩子在大城市長大,差別是一定有的。最起碼起點都不一樣。

    4.跟著照顧孩子比較多的一方,會照顧孩子比較多,某種程度上說明,這爸爸,或者媽媽,對孩子的問題會比較上心,照顧起孩子來也同樣會比較習慣,孩子受到的影響會比較少。

    5.聽聽孩子的意見,個人認為這只是個參考。

    我曾經也問過孩子這樣的問題。你要跟爸爸還是媽媽,她說跟爸爸,我說媽媽帶你去遊樂場呀,她說,那我跟媽媽。。。

    當然了,夫妻走到了離婚這個程度,孩子跟誰,都是孩子受到的傷害最大。

    如果可以,請不要輕易提出離婚!

  • 7 # 孜瓊心理與生活

    夫妻離婚,孩子最好是跟爸爸還是跟媽媽,其實最好的爸爸媽媽能一起恩愛陪伴孩子成長,這才是孩子最需要的。

    如果夫妻雙方沒有辦法和解,首先需要考慮孩子的年齡,3歲以內的孩子最好是跟著媽媽。

    孩子年齡10歲以上,需要徵求孩子的意見,但是這對孩子來說是非常痛苦的選擇。

    我不從法院如何判,我只想站在孩子心理健康的角度考慮:

    其次最需要考慮的是:1、夫妻雙方離婚後,誰更願意或者有能力扶養孩子,而這個能力是指,懂得孩子的心理、能夠在孩子面前比較平和;

    2、離婚後,會不會馬上再婚。無論怎樣的離婚,對於成人來說都會有一個自我修復期,這段時間孩子所跟隨的那一方,情緒穩定特別重要,一定要把夫妻關係的矛盾衝突和孩子劃清界限,孩子就是單純的孩子,不要遷怒於孩子。

    3.夫妻離婚,傷害最大的是孩子,這個時期孩子比家長更需要修復自我。一般孩子都會認為是自己不好。因此,無論孩子跟誰,爸爸媽媽都需要提前商量好,在孩子的面前語言一致,把對孩子的傷害減少到最小:爸爸媽媽離婚,是因為我們大人之間的問題,爸爸媽媽都是愛你的。

    其實單純的這一句話時遠遠不夠的,孩子會看父母離婚後,會如果做。孩子的心理傷害是一定的。

    戀愛雖易,婚姻不易!有孩子的家庭,更需要學會如何經營!

    祝福天下所有的孩子們!

  • 8 # 暑暑821

    這月底他爸爸起訴開庭判離婚,原因是他私心重,想的獨吞共同房子,房產證說上他一個人名字,我只有居住權,我沒同意,送我去法庭二次了,這次是三次。購房合同我簽字還房貸,一半我簽字離婚,沒有一半肯定不會簽字,我無過錯,共同孩子我帶著,我前夫去世十多年,我前面有個兒子今天二十歲了,我共同孩子十歲,我帶著孩子不給他,好多人勸我不要共同孩子,我不能接受,我辛苦十年,小的十年後二十歲了,再苦再累帶著,我捨不得丟下,大家認為我的做法對嗎?幫我出主意請評論告訴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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