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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記者新夜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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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中一隻猴
一般來說在法律上面彩禮錢退和不退都很難定義的,第一種情況,如果夫妻雙方已經領了結婚證,彩禮錢也夫妻雙方名下,那麼屬於共同財產,可以平分。第二種,夫妻雙方領證,但彩禮錢在女方父母名下,很難要到,除非女方出現德失,比如出軌,騙婚,才能拿回,第三種情況,夫妻雙方未領結婚證,那麼可以讓女方如數退還。但不管怎麼樣,就目前來看基本上退還彩禮都有損失,要不就是五金不退。不過在這我也要勸一下樓主,婚姻不是兒戲,結婚前慎重考慮,一旦離婚,加上現在人結婚成本高,感情投入,周邊人的閒言碎語,都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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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安173470832
應該退,不然的話會增加很多社會問題。原因一,婚騙增加,這些騙子要了鉅額彩禮,結婚較短時間以不合適為由離婚,達到騙錢的目的。二,增大婚姻的隨意性,一些女性會只重彩禮而不重男方人品,先拿彩禮結婚再說,不合適就離婚,反正又彩禮賺了,增加了離婚率。三,增加社會矛盾,一些男人付的彩禮,可能是他家一輩子的積蓄,一旦離婚就人財二空,他會因此走上絕路,他有可能會走極端,殺了女的或報復社會。所以,建議國家立法,凡收高額彩禮(超當地年人均收入)的,女方提出離婚的,一律全額退彩禮,不退彩禮視同詐騙判刑。這樣才能扼制高彩禮騙婚的現象。
我們的婚姻總是和錢有莫名其妙的扯不斷理還亂的關係。
彩禮就是扯不清的冤家。家庭條件不好的,靠嫁閨女收點彩禮錢,或緩解家庭困境或用於兒子結婚;若家庭條件好的,父母常常會存入女兒的卡里,作為私房錢……彩禮總是有用的。
彩禮還會捆綁婚姻嗎?既然男方付了一大筆彩禮錢,那麼嫁過來的女兒就不可以輕言離婚,若離,彩禮錢須如數還回。表面上男方很佔理,實則也無理,若女方提出,我們已合法結婚,離婚也該合法離,婚後財產我也有分割權力……如此一鬧,豈不兩敗俱傷?
聞聽,本溪一對男女,婚禮當天,還未開席,女方提出再加多5桌酒席,男方怒了,擼下女方的戒指,吵著要分手。想必結婚證也拿到手了,此時分手意味離婚。還未辦離手續,女方戒指已被奪去,接下來或是也要索回彩禮了……看來彩禮有用也無用,總會惹些麻煩。婚前,男女方家人,為彩禮錢多少歷經數回合談判,若女方知書達理還好,若遇到難纏的,也是頭痛的事,一邊是兩個孩子熱戀著,一邊是兩家鬥智,男方不願多出,女方不願少要,甚者,還會吵翻,由此大傷,傷的最深的,還是戀愛的男女。既然彩禮有這些麻煩事,不要不就沒麻煩了,兩家也就沒有婚前暗戰了,愛情也就不會受傷了。
彩禮其實就是個雞肋,吃之無味丟之可惜,孃家還是對雞肋惺惺相惜的……戒指搶回去了,但女方又要回去了,她說,就是想離,沒離前,你還是我老公。若還是老公,戒指還是要戴回給太太的……
彩禮呢,若還是夫妻,彩禮相安無事;若非夫妻了,彩禮及婚後財產,恐怕就不是一朝一夕能分得清的。
你還要索回彩禮嗎?
【圖取網上若不妥速告即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