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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096609996852

    之前新聞說成龍要等吳卓林21歲才給她錢,其實就是想繞過吳綺莉,畢竟在香港女孩21歲就可以獨立掌管財政,到時可能會籤個協議註明只能吳卓林才有權拿這筆錢。這應該也是林鳳嬌同意的,底線就是吳綺莉不能拿成龍的錢,但吳卓林可以。

    吳卓林當然是無辜的,其實當年成龍也沒想給吳綺莉名份(他在出事前連林鳳嬌都不信,92年接受鄭裕玲採訪,他也說所有緋聞裡有20%是真的,等於承認他在外也有女朋友,並非偽君子啊),就是當個情人,這在娛樂圈絕不是隻有他一人如此。問題在於,他低估了吳綺莉博上位轉正宮的野心,從當初知道吳綺莉懷孕的反應來看,他是完全沒想到她要逼宮的,所以從立場來說,他的確堅持不要這個孩子,最初想法肯定就是讓吳綺莉打掉然後給她補償,就此息事寧人。但吳綺莉不僅堅持生,還鬧得滿城風雨,搞得成龍形象大跌,他能不恨她麼?何況成龍並非想要孩子但吳綺莉生下來後又不管,而是一開始就讓她打掉,她生了以後又說他不管,你是成龍的話你怎麼做?

    成龍固然做錯,婚內出軌是他不可繞過的責任。但他也沒說不理吳卓林,所以說過“我知道我對不起這個女兒”,按吳卓林現在的叛逆,如果成龍肯認她她不會置之不理,所以看她21歲後成龍會給予什麼態度吧。但相信吳卓林出櫃成龍肯定看到報道,內心也會是五味雜陳甚至難過的,不是因為女兒喜歡同性,而是女兒的叛逆跟他的缺失有關。現在成龍認女就要給撫養費,正如開始所說女兒還沒有到獨立掌管財政的時候,認了就要給錢給吳綺莉,如果你是林鳳嬌,會接受老公這種有如“養小老婆”的方式麼?所以“21歲給錢”實際就是成龍“認女”的方式。

    至於吳綺莉,想讓女兒獲父親承認的出發點未必是壞的,畢竟她也不想女兒受委屈。但問題是,她的怨婦性格害了女兒,本來就是有錢人家出身,加上單親家庭,佔有慾和得不到名分的不甘心本身也強,所以誰都看得出她帶女兒回香港長期曝光在媒體焦點下(要知道香港狗仔隊多厲害),就是在逼成龍認女,結果成龍絲毫不退,她那種心裡不平衡的感覺就會更強,對著長得那麼像父親的女兒當然會有各種矛盾,所以女兒的叛逆也是源於她。 更重要在於,她不可能不知道成龍有家室,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是小三,不可能不知道成龍不讓她生小孩,不可能不知道成龍不願公開認女,但她全部執意做了,怪誰?

    總之,吳卓林其實想做一個獨立的人,想擺脫成龍又想擺脫吳綺莉,所以不是說有意搞壞父親名聲或跟母親作對,而是這對父母讓她受不了了,她不想重蹈父母的覆轍,等於不信任男人(父親是婚外情生的她,從小缺乏父愛),也不想做個普通女人(外婆單親生女,母親當人小三,長年把她暴露在公眾之下),出櫃反而能掌控自己的人生和意志,不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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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看到新聞,說成龍想秘密見女兒,但“技術上未能實現”,定會有人噴成龍“父女見面有什麼難的”,其實那道坎還是在吳綺莉和林鳳嬌上。成龍既然說事件發生後,林鳳嬌原諒了他令他當即分財產,背後估計也會有另一個夫妻間的條件,就是“不要再跟吳綺莉有任何交集”。好了,那新聞說小龍女自殘住院,成龍想探望,避開媒體是一個問題,第二問題是怎麼不讓吳綺莉知道?說“父女要相見,她不能出現?”這場矛盾都這麼多年了,吳綺莉也屢次教女兒不要認父,若得知這個訊息,她會怎樣?怪罪女兒?還是再跟成龍見面?那不是違背了林鳳嬌的意思麼?

    其實,若是吳卓林跟洋妞分手,低調在外國工作學習,估計成龍也不會排除秘密飛去國外見她的可能(雖然加拿大是尷尬的,因據說當時吳綺莉第一次告訴成龍懷孕,就是在當地),但現在她這樣公開“尋父”方式,成龍估計都不敢見她了,誰知道她女友還會玩出什麼花樣?何況吳卓林這樣,她本身也難說爭氣,當然歸根結底還是父母造就了她的悲劇。

    也有人說成龍從來沒給吳綺莉母女錢,這點也存在邏輯問題。第一,如果成龍真的從吳卓林出生開始就沒給過一毛錢,那麼從作為父親的法律責任上,吳綺莉絕對能告得贏他,何況吳綺莉當年曝光懷成龍的孩子,已經是一種近乎“玉石俱焚”的態度,如果成龍還是不肯給一毛錢,以她的強勢,會很快跟女兒遠走上海麼?說港媒有拍幼年吳卓林,但在上海也同樣被拍啊,有本質區別嗎?

    第二,有人說成龍如果給了錢,那麼吳綺莉公開就行了,幹嘛要投靠上海的母親?說句實話,如果你作為一個有錢人,不再跟一個女人有交集,她之後沒有再婚沒有“依靠”所謂有錢家人,就這樣大手大腳花錢住豪宅,讓女兒讀貴族學校,別人是傻子都看得出是你給的錢吧?那標題是什麼,“成龍繼續養小三”?那作為網友,你不得更罵死成龍?

    吳綺莉曾說,“每次跟我媽媽拿錢的時候,她把鈔票撒滿一地,讓我跪著一張張撿起來,女兒就在一邊眼睜睜地看著……” “離開上海前的半年,我媽半夜會跑進房間,跟我發脾氣,拿菜刀逼著我去找孩子她爹。氣急的時候她拿刀到處亂砍,把廚房的桌子都剁爛了,我抱著女兒縮在角落發抖……”

    我不會說這些話是假的,但母女倆在上海過了十年的富裕生活,如果完全依靠母親,母親又這樣對她們,你如何忍耐十年?還不如儘早回香港謀生,而且母親這樣恨她不成器,那麼估計保持不到十年都瘋了,何必“忍”十年呢?

    所以兩種情況合在一起,純當自己猜測,可能成龍在事件爆發後就給了錢,但宣告從此不再支付,可能還簽了“協議”,要求吳綺莉不能曝光他付錢的事,以後也不要有交集。後來吳綺莉和女兒在上海有了好的生活,也“守口如瓶”,但後來可能錢用完了,她母親又趕她們走,她們只好回香港,吳綺莉做回了熟悉的媒體工作,但香港畢竟是開銷很大的地方,一開始母女倆收入成了問題,所以想讓成龍提供幫助,結果成龍回覆是“我一毛錢都不會給你”(這在成龍看來,他也許覺得吳綺莉這樣繼續要下去,可就沒完了,何況他也很恨她)...所以,後來吳綺莉跟翁靜晶(劉家良遺孀)開記者會,說成龍沒出錢養育女兒,估計是這樣來的。

    首先,如果吳綺莉真沒用過成龍的錢,那多數原因是在於她“不想要”。第一,按成龍的身家,若是給錢就能讓這母女遠離香港,他絕不會傻到不給;第二,從法律效用上,成龍必須盡作為父親的撫養責任,否則吳綺莉一提告,成龍肯不肯都要給錢,吳綺莉絕不會傻到不做;第三,早有報道稱吳綺莉2003年花了900多萬在上海買了豪宅,這也回到剛才說的:你信一個曾連“你做雞都沒人要”都對女兒說的母親,會給這樣一筆錢女兒買樓?或者你信那幾年吳綺莉能賺到一千萬?

    按此來說,如果吳綺莉真沒用過成龍的錢,那隻能證明她執著的是“名分”,但他低估了成龍的強硬。

    而且從邏輯推測,成龍和吳綺莉或真有簽了“不能公開我給了錢”的協議(為林鳳嬌著想),但吳綺莉知道提小龍女林鳳嬌會不開心,所以成龍會長期保持沉默,這時她即使說成龍沒給過錢,成龍只要開口迴應就會傷林鳳嬌,保持沉默也會讓大眾罵,何況這個協議可能本身有“不可公開”的條款,這樣吳綺莉即使說謊,也沒有證據,因為她知道成龍不會反過來主動曝光,畢竟曝光就會招來“長年在上海養小三”的罵名,反正那十年吳綺莉的悠哉生活已經廣為人知…

    若這個可能性成立,倒是跟99年鬧大事情的吳綺莉性格很像。

    還有,如果成龍在吳卓林出生後這頭10年真的一分錢沒出,吳綺莉何必在十多年後問中間人讓他提供幫助?女兒剛生都不給,長大就會給了?

    總之,既然成龍選了林鳳嬌,就無法再為了所謂網友的輿論,去公開給錢給吳綺莉,吳綺莉也是厲害的女人,她只要留在香港,就可以搞臭成龍名聲,也別說女兒還小,10歲回港難道年齡就大了?吳卓林在香港成長那些年,總會被狗仔隊跟拍,難道這時吳綺莉會覺得吳卓林能忍受?這些景象跟她當年懷孕時被港媒追拍並無本質不同,她回港也是做媒體工作,難道這些都能選擇性忽略?你會說這裡沒有一點成龍斷了錢後,她想成龍認回女兒,所以任由吳卓林曝光在聚光燈下的意思?

    自從吳綺莉帶女兒回港,成龍在香港名聲就一落千丈,不信翻牆看看youtube,關於成龍影片,大量香港網友都在罵他“成蟲”,從《警察故事2013》的165萬港幣開始,成龍沒有一部戲的香港票房超過200萬港元,最低的《機器之血》才30多萬港幣(其他《功夫瑜伽》110萬,《鐵道飛虎》60多萬,《天將雄獅》90多萬,《英倫對決》超過150萬,典型“票房毒藥”),可見香港觀眾對他的抵制,這或許也是吳綺莉的“勝利”。

    為啥這麼說?在母女去上海生活的那些年,成龍的香港票房還是穩定的,雖然不如巔峰期,但《特務迷城》、《新警察故事》和《神話》都是港片年度第三,《寶貝計劃》年度第二,2009年《新宿事件》4天票房超過600萬港幣,如果繼續走勢,破2000多萬沒問題,也會是年度前三,可惜成龍對菲律賓人質事件嘴臭,導致全港眾怒,成龍最後一次香港票房過千萬的《十二生肖》為1500萬港幣,也打入年度前十,按他當時的名聲,其實這票房並不差。另外,2000年《上海正午》和2001年的《尖峰時刻2》都是當年香港十大賣座外語片,可見吳綺莉的低調,未直接破壞成龍的香港票房號召力。

    何況在出事之前,香港觀眾也的確喜歡成龍,也認可他是香港電影的代表(要知道,《阿凡達》在香港才145萬人次觀影,但成龍過200萬人次觀影的港片就達8部,而且成龍迄今是香港所有明星裡票房號召力最穩定的一位,1978到2010年的32年間,35部港片有27部打入香港年度票房前三,30部打入香港年度票房前五,在他後面的周星馳自1990年到2017年,主演、導演等港片47部,19部打入香港年度票房前三,23部打入香港年度票房前五,可見成龍當年的受歡迎程度),現在落到這個境地,成龍本人幾乎都不怎麼回香港,這個對他而言是“故土”的地方人人對他喊打,罵他“香港之恥”,雖說有親大陸的原因,但吳綺莉令他在香港受到的“唾棄”,也足以讓他憎恨——就問你,如果你是成龍,你還會對吳綺莉有交集嗎?

    所以,如果吳卓林知道成龍要來醫院看她,能確定她不會告訴吳綺莉嗎?何況她當時也不能說對成龍有什麼感情,成龍來認她,她告訴母親,吳綺莉會保證保密嗎?如果她公開曝光訊息,那豈不是真的“吳卓林”了?那林鳳嬌怎麼想?所以,這場事件本身就是一筆亂七八糟的糊塗賬,成龍的錯洗不白,但如果真是這樣原因,雖說自食其果,但也不能說100%都是他錯。

    還有說打官司讓成龍接回女兒。第一,成龍在吳綺莉懷孕時就說不要這個孩子,吳綺莉硬要生,然後成龍就要回去養?林鳳嬌肯嗎?吳綺莉肯嗎?買一送一不成?第二,孩子領回去誰養?成龍帶在身邊?還是給房祖名和林鳳嬌每天帶?還是關在另一棟別墅裡就讓工人帶大她?你捨得?第三,這反而看出一點,如果成龍在女兒出生前後也沒給過一毛錢,那麼吳綺莉對撫養費、養育權這些,都可以從法律效力上控告成龍,何況成龍是香港人,又不是美籍,被提告了就得上法庭,吳綺莉會那麼笨躲去上海?至少那不是1999年將事件搞到滿城風雨的她會做的事。

    以上都純屬猜測,真相唯當事人知,但如果存在此可能性,倒是讓成龍曾說的一句話變得引人解讀:“我知道我對不起這個女兒,但她媽媽是這樣的人,我真不知該怎麼對這個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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