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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看到有影片在街訪女生延伸的問題,說說各位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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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忘羨9580

    很現實,女方的房子一般是不會加男方的名字的,因為她只會找比自己更優秀更有錢的男人!婚前你不加女方名字,女方就不會和你還貸,有的不會和你結婚!你們男人不明白女人為你們付出了多少!我覺得自己作為女人很辛苦,遠嫁外地一年才回一次家,平時上班掙錢,回家做家務採購一手包辦又要帶孩子,老公屁事不幹掙錢又少,想想有些心酸!有人說婚姻是兩個人的事,別把自己想得那麼偉大,但是這個家一草一木全是我的心血啊!有些垃圾肯定要罵我矯情,覺得辛苦可以離婚!離婚可以解決所有問題嗎?

  • 2 # 墨跡496

    這是因為這樣的女人缺乏自信,她擔心嫁到男方家哪天被休了就雞飛蛋打,耗了青春卻啥也撈不著,自己婚前買的房子寫男人名字更是顯得倒貼,再說房產上寫自己的名字時,會顯得自己很有面子,受男方重視和尊重,在出現夫妻和家庭糾紛時也能有主動權,至少說明男方當年是求她進門的,日常生活中地位會高些,發個飈什麼的也不至於掃地出門。

  • 3 # 笑傲江湖之飛飛

    總得來說是女的沒有安全感,擔心被男的欺騙,最後什麼都沒有了,要是有自己的房子和存款,心裡感覺踏實些!人啊,都是趨利避害,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臨各自飛。所以女人肯定要選擇趨利避害啊!

  • 4 # 邊城找個窩

    可能現在社會,還是女的弱勢一些,渣男多一些。而且結婚了女的付出的代價比男方大很多,加上婚姻法對房屋產權的劃分,導致很多人不敢加。

  • 5 # 孔方兄

    這是一個很矛盾的問題,為什麼這麼說呢?很多人,尤其是女人到處宣揚男女平等。甚至有些公知引進國外的女權主義,來宣揚國外的優越感。其實,這些公知只是目的不純罷了。

    全世界男女最平等,甚至女權超越男權的現象的地方只有中國了。

    舉幾個簡單的例子:第一個例子,男女談戀愛,達到一定程度,就可以談婚論嫁了。女方可以要求彩禮得具體數額,但是男方不能要求嫁妝的具體數額。

    第二個例子,女人結婚後,可以在家做全職太太,也可以出去打拼事業。而男人不行,哪怕是男人收入太低都不行。

    第三,男女雙方結婚後,丈母孃叫女婿,隨叫隨到。婆婆叫媳婦,愛搭不理。

    第四,就是這個問題了。男女結婚前,男方婚前買的房子,要寫女方的名字。而女方買的房子,還是女方自己的名字。很多人說,害怕男人拋棄女人,女人人老珠黃了,人得不到,最起碼得到財產了。還有人稱之為青春損失費。

    在這個時候,很多人,尤其是女性朋友們,都忽略一個問題。那就是他們口口聲聲宣揚的男女平等的問題。

    首先,青春不僅僅女方有,男方同樣也有。也就是一段破裂的婚姻損失的是雙方的青春。

    其次,在出軌這件事情上,並不是男性特有的產物。女人出軌的也不在少數。比如:馬蓉、李小璐等。男性把一半的房產作為彼此感情的質押,那麼女性拿什麼質押呢?

    第三,還有一部分人說,女性這麼做事增加安全感。但是,你這麼做,男性就沒有安全感了。你是因為感情才結婚,還是為了房子呢?再者,一段沒有安全感的感情,為什麼要結婚呢?換句話說,就是還沒有結婚,就為離婚做打算了,那麼結婚還有什麼意義呢?

    所以,女方在結婚前讓男方把結婚前買的房子寫女方的名字。是為了能夠在婚姻中佔有主動權。

    說簡單點,在婚姻中,只能女方可以對不起男方。如果男方敢對女方不好,那麼就得掂量掂量那半套房子。反過來,女方則沒有任何損失。

    這也就是傳說中的丈母孃智慧。

  • 6 # 太陽179105955

    因為她得生孩子,所以才讓男的房子加名字,男的給女的生孩子,女的也同意自己房子加男的名字!女的要上班,賺的有的還比男的多,回家還得照顧孩子,男的七大姑八大嫂人情往來,男的幹嘛了,回家燒飯就很不錯了!女的肯定比男的做的多!

  • 7 # o小爺他爸

    我覺得現代結婚太感情化了,完全可以現實一點,也就不會有所謂男女主權這麼一說了,婚姻這筆賬其實很好算,只是很多人都拿感情當藉口心裡不願意算而已。

  • 8 # 有一顆豆

    這個問題,男女的個人觀點和看法是不太相同的。

    做為一個男人,如果你想理解女人這麼做的原因,可以做一下換位思考。假設你現在是女人,你會怎麼看待這件事呢?

    如果是我,我會覺得這麼做有合理的地方:

    第一,我的房子是我的婚前財產,理應屬於我個人。我當然不能加上男人的名字。

    第二,結婚買的房,無論男人自己買的還是雙方都出了錢,那是兩人結婚兩人以後共同生活的地方,除非事先約定,理應成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要加上我的名。

    第三,現在的社會,結婚後女方總是弱勢的一方。如果男人萬一出軌了離婚了,女人很難充分保護自己和孩子應得的權益,而女人總得有個地方去,總得有自己的棲身之所。所以有自己名下的房子比較保穩。而夫妻共同的房子牽扯更多,無法保證女方的經濟安全。

    出於這幾點考慮,女人做出上述行為,也就情有可原了。如果夫妻真能和和睦睦的,又何必去在乎這一點。女方那套房子等於你們全家多了一項固定資產,何樂而不為呢。

  • 9 # 像我這樣的人一一

    簡單說就是,現代社會男女平等中的不平等,一直在說男女平等,到了戀愛結婚的時候,反過來又說女性為弱勢群體,需要得到照顧,戀愛的時候吃飯買禮物過節日生日等等,基本都是男人付錢,結婚的時候,彩禮房子車子,都去男人出大頭,女人要求加名字,換句話來說就是,我的是我的,你的還是我的,這樣看來,到底誰才是弱勢群體,有人會說,女人的美好青春時光都放在這個男人身上了,但是男人的青春也是青春啊,大家過得都是同樣的時間啊,還有人說,這都是為了以後的保障,那就算離婚了,女人就不工作掙錢了嗎,只有男人會掙錢嗎,還有人說,離婚的女人不好嫁,那請問男人就容易娶老婆了嗎,現在的中國是男人女人多三千萬甚至更多,所以到底誰對誰錯,男女之間是否平等,還是見仁見智吧

  • 10 # 灬丨我丶永遠丨灬

    用房子當安全感,不如婚前多考察物件,不要找能說會道的,找靠譜的。但女人又有幾個扛得住渣男的溫柔攻勢?你說這能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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